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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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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红荆藤 的帖子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地看你在67楼所发的帖子!”?你的观点我早已了如指掌,在流行书风的辩论会的时候。问题是,你没有很好的阅读有见解的网友的跟帖,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认自己的“理”,这样论辩下去,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要是一条条的反驳,那得写长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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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0:37 发表 ( j& j7 e5 C: _- d7 o6 k
还有你反复引用的“老姥遇题扇”的典故,它也能说明书法为普通民众服务的道理。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2 01:27 发表 ' Y- V! P; J9 f# r( D2 v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4 ^5 F5 |$ j' z- g

. O& b' W1 f# L, ~! u" F. `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 w# A& R6 x5 L% C+ h7 X( b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 K8 a  J# n1 f1 S7 J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
8 F' I' ^- \' A+ O

- }+ ]: I% @0 X8 |7 d" i% b0 Q" V& ~

% S9 R+ I' k# D4 @. _这是你对“老姥遇题扇”典故的解释,它是孙过庭的原意吗?0 o9 C7 O- W6 W; W7 ~
老姥为何会“初怨而后请”呢?因为她不懂,“怨”是因把扇子搞坏了,“请”是因可以卖钱,老姥认得是钱,否则就不会有“怨”了。这都哪跟哪呀?4 q8 Q  ~/ p6 O9 R' Z7 ^0 m
若连这个“典故”都未搞清,又何谈宏大的理论呢?!

% u4 d0 o6 G4 K
1 R, k7 u; s7 G( J) n: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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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我两样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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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
; T% @( R) ?: n+ s
  `2 [8 S0 T1 k, a# y( p+ P
" D1 I7 n6 ^* E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8:21 发表 - t1 u/ M) ?- w

% F0 U0 Y8 e/ y“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3 Q; y9 B. {: b7 @* L  s6 L3 l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1 l6 y/ W5 L/ Z0 i7 O
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6 l1 M) {- x" D* x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W3 {) ~+ s$ ^  ^
我所提的问题你 ...
; Y7 L% j3 p6 W+ r
% q+ S# P# f4 f( o" }4 J% @4 ?) b
在这个主题讨论上,我是守擂的。我已经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我的观点,这不都是正面回答吗:, a& l5 q% E5 c' U. K' y7 x6 H7 t

, ^8 [+ J+ q7 Z( @% J" y! Q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以大众为主,这里的“大众”不是所有人,而是书法创作的相对者,是书法欣赏、消费、收藏、使用以及所有能够享用书法作品的民众。这与“书法是精英自娱工具”论者是有本质区别的。6 p% c( E$ B2 ]7 @  k) G
) f" |! x- @1 d( y- X3 O* w" n+ H
本人认为,书法审美的标准有艺术的、社会的、市场的。我这里提出讨论的主要的是社会标准:即能否被大众所认可、为百姓所接受。一个社会在一个历史时期,应该有自己的审美偏好,这个偏好所反映的是大众的喜好。
- y8 n3 [7 @7 B/ X7 ]. E& K  U! f
4 f: Z. Q; L! a( a* I9 g! ^书法是艺术,艺术创作是艰难的,但艺术审美并不困难,普通大众并不缺乏对美的欣赏的能力。正像经典戏曲能被大众所欣赏、接受,红楼梦能为大众欣赏、接受,哈姆雷特能为大众所欣赏、接受一样……; z$ v& c% x" x
0 i/ I0 F: U4 |8 B8 Y5 ^8 y+ y2 q
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早已被古人所发现,把创作与鉴赏混同一淡实在是我们某些书法创作者的短识,只创作自己能欣赏的作品,只为自己而创作,那还不等于葬送书法吗!$ [: G9 x# Y) q8 @+ Q: m
" K: d) B' i6 _9 Y; C2 a$ ?& W
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
0 A' k: b, S; ]- h6 A; k$ D" t* [( J+ p- \, I6 }
……
; X. L0 c$ T: C
  d7 V: W% R. _. `. e& q, O对布衣所提问题,我也都作发回复,不过,咱们并未马上达成共识而已。
9 I: C3 b5 ?3 {# [6 l& _# o* B* _

2 y, Z: b$ R4 Q* A% N( I4 @5 s5 ~# [
; x7 A' X6 C9 @0 x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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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各持己见吧!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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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 ~2 X$ I: r, p+ ]1 y/ F
/ K; O4 M7 `' j7 ^9 S
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但很明显教育的脱节 把书法家充实在教育一线 要不然书法艺术就是越来圈越小 到最后消亡 很明显书法艺术的教育不普及 所以造成好的作品没有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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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复兴 书法是我国的文字 文字产生的书法是思想审美的载体 搞到现在书法的审美变成 听 不能说不是书法教育的失败 一个民族的思想审美的载体 书法中国人自己都是em6  听 天天看报纸电视都是文化复兴 文化可能复兴吗em6 又是讲故事 一千零一夜 美好的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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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勇 于 2007-6-26 10:58 发表
$ T4 R6 S8 m3 j9 j1 I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 ...
* D4 o) B: ?# M* O7 I1 H
如此下去...伪书法,伪精英们可以堂而皇之的以艺术和艺术家自居了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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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em14再想一想,写点想法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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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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