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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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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红荆藤 的帖子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地看你在67楼所发的帖子!”?你的观点我早已了如指掌,在流行书风的辩论会的时候。问题是,你没有很好的阅读有见解的网友的跟帖,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认自己的“理”,这样论辩下去,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要是一条条的反驳,那得写长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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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0:37 发表
2 h4 l- @) Q( P" X* z0 L2 {9 o5 k0 D还有你反复引用的“老姥遇题扇”的典故,它也能说明书法为普通民众服务的道理。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2 01:27 发表 6 M6 t9 g1 r& }, O8 U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 ?& v- O: H- t: `  T

; Z& q  k0 d5 n0 d: Z$ {4 G$ t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 t, _- t6 d. q+ x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 u, z+ N: [4 N7 N* o. F, ]8 g
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
9 D6 J) w  c/ V  q1 n$ d
5 D! [: ]( s$ G) o0 Y
7 W* i" O$ X) O
这是你对“老姥遇题扇”典故的解释,它是孙过庭的原意吗?
9 t. C  [: G' ]0 y* g老姥为何会“初怨而后请”呢?因为她不懂,“怨”是因把扇子搞坏了,“请”是因可以卖钱,老姥认得是钱,否则就不会有“怨”了。这都哪跟哪呀?
8 ]8 G5 ?/ ]& ~$ w( ~若连这个“典故”都未搞清,又何谈宏大的理论呢?!

. f3 R0 N3 K! N; L2 E. T3 B: H- k* x3 ]% K( u+ }9 i* |! o% |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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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我两样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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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
0 f- z2 g/ t6 L9 S  n
  ^( z" U3 K2 t4 \1 E* N

$ K$ ]/ D9 _2 o4 V. y9 |5 ~: ~5 N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8:21 发表
9 R3 ]1 h( r- m7 v: @, P0 S  Q1 B; t3 ?/ n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 c+ `  V- Y& Y2 I/ e) c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 m0 n/ ~$ g% ], s4 B( h, S: s& }
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6 g- T! b; D$ Z6 X. ^4 x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 x# M: }/ W& v我所提的问题你 ...

" |: @. Y0 S0 a/ V! y1 {
: ~# l* S/ f; m- W8 d% l4 U4 h9 ]
在这个主题讨论上,我是守擂的。我已经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我的观点,这不都是正面回答吗:
  n3 F* J" I; S) C
) L; a! G6 k1 X" o5 R" G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以大众为主,这里的“大众”不是所有人,而是书法创作的相对者,是书法欣赏、消费、收藏、使用以及所有能够享用书法作品的民众。这与“书法是精英自娱工具”论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 G5 q/ g+ N8 @5 j: D
& Z2 w# Y+ _0 b8 ]" N本人认为,书法审美的标准有艺术的、社会的、市场的。我这里提出讨论的主要的是社会标准:即能否被大众所认可、为百姓所接受。一个社会在一个历史时期,应该有自己的审美偏好,这个偏好所反映的是大众的喜好。& q, @! D# P% w

+ O5 ?- }! k- M书法是艺术,艺术创作是艰难的,但艺术审美并不困难,普通大众并不缺乏对美的欣赏的能力。正像经典戏曲能被大众所欣赏、接受,红楼梦能为大众欣赏、接受,哈姆雷特能为大众所欣赏、接受一样……
4 b8 X6 m, \5 F9 y/ ~4 i* r1 g! ^) o
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早已被古人所发现,把创作与鉴赏混同一淡实在是我们某些书法创作者的短识,只创作自己能欣赏的作品,只为自己而创作,那还不等于葬送书法吗!
6 \9 Y- [- L5 v6 e5 e
- a5 Q6 }1 j! c/ w; C( T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
" Z3 i( N$ A/ B$ S! o
1 x" t% Y% {' S& r* @: f* n……$ D% f7 o7 g% h

( w& Z7 A0 C; e6 \4 x  j' R对布衣所提问题,我也都作发回复,不过,咱们并未马上达成共识而已。
* u$ ?0 `+ r* i
: l2 m% J' s, K: a6 y! l/ ~. l
0 W9 C' j& N0 h# ]# B#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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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各持己见吧!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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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
/ W) t" i6 E$ k+ ^
9 X, [" P7 V7 M$ g, \* P1 E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但很明显教育的脱节 把书法家充实在教育一线 要不然书法艺术就是越来圈越小 到最后消亡 很明显书法艺术的教育不普及 所以造成好的作品没有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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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复兴 书法是我国的文字 文字产生的书法是思想审美的载体 搞到现在书法的审美变成 听 不能说不是书法教育的失败 一个民族的思想审美的载体 书法中国人自己都是em6  听 天天看报纸电视都是文化复兴 文化可能复兴吗em6 又是讲故事 一千零一夜 美好的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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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勇 于 2007-6-26 10:58 发表 ; C( j$ r* _- k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 ...

! n0 a9 h  J* F2 v' [# _如此下去...伪书法,伪精英们可以堂而皇之的以艺术和艺术家自居了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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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em14再想一想,写点想法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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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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