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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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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红荆藤 的帖子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地看你在67楼所发的帖子!”?你的观点我早已了如指掌,在流行书风的辩论会的时候。问题是,你没有很好的阅读有见解的网友的跟帖,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认自己的“理”,这样论辩下去,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要是一条条的反驳,那得写长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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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0:37 发表
! C5 M1 A$ F* b3 F7 \还有你反复引用的“老姥遇题扇”的典故,它也能说明书法为普通民众服务的道理。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2 01:27 发表
& L# e" u. e# h( }0 }9 ]" A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 g) Y; W9 F, U; m/ G+ k+ b* m) K0 S, e+ F
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
4 z/ P! {# h% Q+ H" C  A8 c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5 G- t# O) R$ {% d* e
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
: O+ m- L1 n) o3 K3 d

" `! i' q# u) W6 ]. {: `
7 E( N- Z# _/ @% X) ~( }- {
这是你对“老姥遇题扇”典故的解释,它是孙过庭的原意吗?! k: `; n% V3 a9 R, B8 E( M% L  p( \
老姥为何会“初怨而后请”呢?因为她不懂,“怨”是因把扇子搞坏了,“请”是因可以卖钱,老姥认得是钱,否则就不会有“怨”了。这都哪跟哪呀?
# y8 T. t7 I, C7 j* ^若连这个“典故”都未搞清,又何谈宏大的理论呢?!

$ j. {& ]/ S' |7 x' T
0 M/ q& d1 w; d* r( E[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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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我两样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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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
& U( h$ ?9 R; w* i- ]. V; C
' n1 ^* Z* O$ H1 W8 f; I+ m

8 \: N1 V2 h( M8 W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8:21 发表
2 J1 B; E1 C8 Z: C
6 F0 |8 `4 ]. b“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 ]6 f" w: ]0 H( w% U; {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 V( _2 u. t6 }# [$ u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 b: D2 @2 j% T) C5 H4 u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J- n7 n% B# [
我所提的问题你 ...

0 b; R# z2 k- H; w: u3 i/ E
7 q/ w& u1 x$ J4 D
在这个主题讨论上,我是守擂的。我已经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我的观点,这不都是正面回答吗:
$ z% [8 P! F3 \" `' V0 S* [$ E5 s- N+ ]' t/ p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以大众为主,这里的“大众”不是所有人,而是书法创作的相对者,是书法欣赏、消费、收藏、使用以及所有能够享用书法作品的民众。这与“书法是精英自娱工具”论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1 U' e" G* h& t$ Q! k
) W6 T! v% v; K, ]本人认为,书法审美的标准有艺术的、社会的、市场的。我这里提出讨论的主要的是社会标准:即能否被大众所认可、为百姓所接受。一个社会在一个历史时期,应该有自己的审美偏好,这个偏好所反映的是大众的喜好。5 [) H- D, ^$ [3 z. P7 g

7 O* [. q8 a3 P; v4 G! I书法是艺术,艺术创作是艰难的,但艺术审美并不困难,普通大众并不缺乏对美的欣赏的能力。正像经典戏曲能被大众所欣赏、接受,红楼梦能为大众欣赏、接受,哈姆雷特能为大众所欣赏、接受一样……1 p8 q" U+ v8 h  F% t
0 u* A+ t' q, ~2 N- P% e# w1 ^6 a
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早已被古人所发现,把创作与鉴赏混同一淡实在是我们某些书法创作者的短识,只创作自己能欣赏的作品,只为自己而创作,那还不等于葬送书法吗!" ]5 G) t: E% N. Q. B3 V

  S- w0 k, P4 F, o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 u# f' S' Z' w, `4 L

  {; U, F5 Q+ L. l0 i/ A" W3 C……
  v$ ^# ?( t) i2 i" T0 I
/ X1 k- l3 @, Z1 w3 j对布衣所提问题,我也都作发回复,不过,咱们并未马上达成共识而已。! d( B/ m% L* Q* G; J0 h4 V

+ k( V% N0 C! y6 k2 R1 p7 q: |! I) p* H: N% k4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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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各持己见吧!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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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5 Q% j7 H! h8 x. ^8 k

0 Y0 U/ h0 b0 f0 x: ~) _5 i% O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但很明显教育的脱节 把书法家充实在教育一线 要不然书法艺术就是越来圈越小 到最后消亡 很明显书法艺术的教育不普及 所以造成好的作品没有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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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复兴 书法是我国的文字 文字产生的书法是思想审美的载体 搞到现在书法的审美变成 听 不能说不是书法教育的失败 一个民族的思想审美的载体 书法中国人自己都是em6  听 天天看报纸电视都是文化复兴 文化可能复兴吗em6 又是讲故事 一千零一夜 美好的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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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勇 于 2007-6-26 10:58 发表
/ H  c9 M  U! I3 f6 v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 ...
9 C( }+ _" l3 M
如此下去...伪书法,伪精英们可以堂而皇之的以艺术和艺术家自居了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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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em14再想一想,写点想法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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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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