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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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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发生在我们的书圣王羲之身上的故事。可惜的是,到了我
) B3 t( M5 a5 q+ r+ Z% c8 ^5 r
# K4 I+ D+ U7 |7 ]们这个被称为------------------------的时代。: Y* R! z/ L5 b
: Q* B$ z1 ~( v8 b7 c/ {
还在这件事上纠缠不清!!! b$ M9 V4 A: V% F# `* A- ^  {0 {! |
/ p- J& s# [$ e" Z. F- u5 ~
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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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在过去---人人都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的时代,自然,大众有条件成为审美主体,而现在,随着普及面的缩小,书法的"审美受众"在不断减少,书法越来越成为一种(所谓的)-----"抽象艺术"!解决这个问题.一,要提高书法普及率,提高欣赏水平!二,要对书法进行适合时代变化和发展的改造!
# Z. {4 t: b/ r) w6 K$ H  L+ Q5 n5 @" F8 C3 Z
[ 本帖最后由 dou_客龙 于 2007-6-21 15: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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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6-21 15:40 发表 8 ~* `) p( u2 ?2 r4 N; t
书法在过去---人人都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的时代,自然,大众有条件成为审美主体,而现在,随着普及面的缩小,书法的"审美受众"在不断减少,书法越来越成为一种(所谓的)-----"抽象艺术"!解决这个问题.一,要提高普及率!二, ...
9 {; x  F) m% W$ b- T& N
从这点上看,并不是现代的"精英们"---其水平还未突破古人!---来引导"世俗大众",而是在多大程度上,营造一个,大众能普遍接受的"审美情境"----这是审美主体和客体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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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不要这样子嘛。讲出来就好了哈,就足够了哦。em10
: Q$ O* s* A3 p5 b: y7 z' g
6 w2 X' d0 Y. Q& M+ e/ w9 r其实,这里的“大众”应该理解为书法爱好者或对书法有兴趣(包括潜在的)的人群比较合适,即书法大众(或书法受众)。, _% n, x, L& k7 V# S+ Q; R5 f
但是,书法大众不等于大众书法。这个区别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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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当代书坛,却让人产生不容盲目乐观的忧虑和反思。由于种种原因,现代书法的复兴,是与新时期“改革开放”事业发展同行的。初始“百废待兴”,书法也不例外。曾几何时,我们还为书法的“青黄不接”局面发愁,经过20多年来的努力,书法的普及已不成问题。接踵而至的难题是:何以能将书法提升到无愧前贤及与时代相匹配的历史高度。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将来的事情,现在谈论还为时尚早。我想与其这么说,倒不如说当代人没有胆量和能量,“英雄气短”要准确些。“是什么阻碍或制约我们向更高层面前行的步伐?”,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点最为主要:即与“小成则止,小富即安”的小农封建意识不无关系。满足于普及层面的大众书法,加之把写字当书法的传统观念误区的根深蒂固,对书法的艺术理论科学成果的本能拒斥。导致“泡沫”效应,低水平徘徊,也即在情理之中了。
; I0 a. ]4 m. Q
2 `0 {7 F7 z0 d. ^+ l& Y( {# z  m0 h————摘自[ 陈浩 观点 ] : 艺术书法 : 历史发展的当代责任——关于普及与提高、大众与精英双向联系和区别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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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1 18: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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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件事争来争去也未必就能争出个是与非,毕竟争论的深层次问题是美书与丑书的问题,有时艺术就是这样,不同流派之间观点往往水火不容,“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但是有一点,如果想把书法发扬光大,想使书法有广大的群众基础,但却对老百姓最基本的的审美观点却视而不见,一味强调书法的阳春白雪的一面,最终的结局恐怕是书法真的要“曲高而和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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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5 J' b/ r1 X8 Z6 k" K$ @2 r5 \关于书法普及与提高的话题,是现代书学研究的课题之一,也是政( B  z# u% R# @2 W$ @
府文艺主管部门工作的社会职责。所谓“在普及中提高”或“在提) s) [0 t+ ~- S4 O9 f
高中普及”的说法,只是机械认识论的泛化语境。若深究之,“普0 \, P# \4 x1 D
及”仅是“大众”行为,而“提高”才是“精英”所在。此判断如
. B" `* M5 H  e; k5 O# t能成立,说明普及与提高虽存在一定联系,却是不同性质也互不相
* |! J/ v" G1 W0 ?  w容的两码事。比如说体育,如果仅仅只有“普及”层面,就无法在国际比赛中与对手抗衡。精英人才的培植生长,是普及层面所难以达到的。也就是说,精英人才的生成养育,是提高层面的事情。这是一个简单明了的通理。可是,在书学界却变得模糊不清,甚或本末倒置、是非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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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F9 m( x& ?/ {/ }& T* ?————摘自[ 陈浩 观点 ] : 艺术书法 : 历史发展的当代责任——关于普及与提高、大众与精英双向联系和区别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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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引用的这段文章偏题了em4 0 T: e! v3 k  d' E5 q
书法普及与书法审美是两个完全不同方向的问题。
, H/ W  b# Z4 c9 G8 U5 ?9 s* t8 Z8 ]9 s/ _9 A
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个事情:不会书法,但其艺术欣赏水平高的是大有人在的。这也许是另一种眼高手低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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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可否认其中存在利益的驱动和名誉的诱惑,以及大众对书法审美的表面化和对其艺术的丰富内涵知悉了了,致使追逐虚名、制造假象、猎取实利的不择手段的非艺术行为不断获得成功。这种“假冒伪劣”、“招摇撞骗”行径的蔓延,导致的却是学术丧失、艺术消解、审美庸浅的迎逢世俗之丑陋心态和时风日下之悲哀恶果。但要站在书学的理论立场和时代的责任感高度,难道我们能够心安理得吗?能够继续维持这种“鱼龙混杂”、“鱼目混珠”的混乱现状吗?对这种现象的批评(批判),并非否定“普及”的意义,只是认为这种不分普及与提高、不分大众与精英的状况,是书学的理论缺陷和时代的历史遗憾。这种情形,恐怕在其它艺术门类中是无法存在的。不仅侵害了书坛的健康发展,而且贬损了书家的高尚称号,降低了书作的艺术品位,混淆了工艺与艺术的学术界限,误导了创作和审美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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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陈浩 观点 ] : 艺术书法 : 历史发展的当代责任——关于普及与提高、大众与精英双向联系和区别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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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此,我觉得应有足够的理由,于书学理论上对大众书法和精英书法加以分析、区别对待。一般来说,大众书法属于实用书法(写实书法)范畴,基本上处于写字的层次,顶多具有工艺美术性质,包括“馆阁体”书法,也包括古代各历史时期的“实用字体”书法,还包括所谓“小楷长卷”书法等;而精英书法则属于艺术书法(写意书法)范畴,其具备艺术规律所要求的一切“共性”本质特征,当然还具备自身的特殊规定性质,以区别其它艺术门类。作不作这种区分,意义大不一样。在此以往,正是未做这种区分,使得众多问题长期困扰我们而难分难解、难解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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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  o4 w0 G% G) @8 `& C1 S————摘自[ 陈浩 观点 ] : 艺术书法 : 历史发展的当代责任——关于普及与提高、大众与精英双向联系和区别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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