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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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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红荆藤 的帖子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认真地看你在67楼所发的帖子!”?你的观点我早已了如指掌,在流行书风的辩论会的时候。问题是,你没有很好的阅读有见解的网友的跟帖,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认自己的“理”,这样论辩下去,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要是一条条的反驳,那得写长篇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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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4 00:37 发表 + a" P) }" Z1 x6 C6 t4 x6 p' M
还有你反复引用的“老姥遇题扇”的典故,它也能说明书法为普通民众服务的道理。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2 01:27 发表
+ q+ U3 C# b2 f! }: i) {) m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 `& A. ]' S: K5 D: l% S
! m" s  u; I1 }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
1 j, N6 b/ j. z' S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B3 U9 y7 L0 O' N5 a4 Z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9 _9 G5 w* D) k( y: L2 C+ W( g

6 S: w! e4 r3 A$ i& x
8 J( L! t- x/ C# L; w/ r1 I
这是你对“老姥遇题扇”典故的解释,它是孙过庭的原意吗?( i( I0 c: L# P1 E: |/ b* g9 m
老姥为何会“初怨而后请”呢?因为她不懂,“怨”是因把扇子搞坏了,“请”是因可以卖钱,老姥认得是钱,否则就不会有“怨”了。这都哪跟哪呀?
: t: ~: p9 q3 @+ u* k若连这个“典故”都未搞清,又何谈宏大的理论呢?!
! X, |- C4 U: {0 p( B: o

, f7 B' y  x: C[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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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我两样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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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
7 }) K+ O4 B; J) D/ w
4 C: t  E' q' o0 N

0 B  I0 F8 O+ b. {1 C/ {, h( u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5 18:21 发表 9 V" l: j- Y( K2 l( S1 N' ]
3 s1 r* C$ A: v& C: o9 H+ d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 Y$ h# s+ E% E& f6 w0 w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1 }0 x3 i. l) @4 N" U* d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
4 f9 i, F% [; M) ]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
. f8 j$ s) T, B0 b2 U) H1 n( S( D我所提的问题你 ...
1 {3 C* V* ^3 _" y7 r' p! A( L( w9 f
3 }$ n. y% @& P/ A" |
在这个主题讨论上,我是守擂的。我已经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我的观点,这不都是正面回答吗:
! s; ?- M1 B3 E2 r; ?$ p3 h: m4 N$ u, `# P% m
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以大众为主,这里的“大众”不是所有人,而是书法创作的相对者,是书法欣赏、消费、收藏、使用以及所有能够享用书法作品的民众。这与“书法是精英自娱工具”论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 c0 Y" A2 h5 n& M% O) H; D
5 f  u& p% e" y6 \: f9 }( J: T4 a本人认为,书法审美的标准有艺术的、社会的、市场的。我这里提出讨论的主要的是社会标准:即能否被大众所认可、为百姓所接受。一个社会在一个历史时期,应该有自己的审美偏好,这个偏好所反映的是大众的喜好。: c7 q2 [8 R2 M7 @! u3 y+ i" k

4 X" o- n; z" I# r- P+ ~书法是艺术,艺术创作是艰难的,但艺术审美并不困难,普通大众并不缺乏对美的欣赏的能力。正像经典戏曲能被大众所欣赏、接受,红楼梦能为大众欣赏、接受,哈姆雷特能为大众所欣赏、接受一样……
2 T4 P5 b' a3 H6 N
; _; u6 {& U% t3 D6 i善鉴者不写,善写者不鉴”早已被古人所发现,把创作与鉴赏混同一淡实在是我们某些书法创作者的短识,只创作自己能欣赏的作品,只为自己而创作,那还不等于葬送书法吗!0 `5 S- |( l4 I& d
* y/ ]6 U& E+ {- y# @0 V
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
6 T1 n: W* n! \7 T: W+ `
! @2 D* U/ }2 ?' [! I……
/ A+ w$ u2 d2 K
3 d2 W+ q5 I+ T8 Q对布衣所提问题,我也都作发回复,不过,咱们并未马上达成共识而已。9 K4 I; t! ^- G. v! O
; s1 T- W- L, r

- x* M% R5 i- F2 U( k,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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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6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各持己见吧!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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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布衣兄还记得本人的这些个言论。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书法是艺术,但艺术必须要解决受众问题。艺术不应是艺术家独享的,它是为大众、为社会服务,能够让大众、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接受、享用的。如果书法作品只有书法家才能看得懂,欣赏的了,那书法成什么了???4 V( b- W" h5 }# Y  T: |" w  X' p5 ~
3 o4 u- m5 J( N0 c
如果书法审美的主体是大众,那么,审美标准就只能由大众说了算。但很明显教育的脱节 把书法家充实在教育一线 要不然书法艺术就是越来圈越小 到最后消亡 很明显书法艺术的教育不普及 所以造成好的作品没有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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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复兴 书法是我国的文字 文字产生的书法是思想审美的载体 搞到现在书法的审美变成 听 不能说不是书法教育的失败 一个民族的思想审美的载体 书法中国人自己都是em6  听 天天看报纸电视都是文化复兴 文化可能复兴吗em6 又是讲故事 一千零一夜 美好的愿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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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勇 于 2007-6-26 10:58 发表 4 D, V9 l, _8 E) d$ W
em8 好多人 不是欣赏书法 而是听书法 听 不是看 就为伪书法艺术的存在提供了条件 导致的结果就是 谁名响谁就厉害 也是书法这行当出现不正常的根本原因 教育 各个阶段书法 教育必须跟上 书法才真的谈的上是真正的 ...

6 ?) Q' R; {  g/ T) ~/ O! X* Q如此下去...伪书法,伪精英们可以堂而皇之的以艺术和艺术家自居了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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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em14再想一想,写点想法em2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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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7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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