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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琴岛大布衣

与红荆藤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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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17:5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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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n$ c4 Q0 V
8 A( z2 l! G8 [4 d6 k# y0 u; x
客龙兄将此问题具体化了。9 h/ w0 z1 ?! L
2 l9 \2 r9 T) m  {" x
“创者”与“受者”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容混淆!
  b! k0 G3 B3 }
8 K% J6 f  I# y; A$ C# u+ L" D" c“文学”与“艺术”有通连之处,但也有截然不同之处。
! N6 }3 C4 N) J8 A" {- q/ s* L# y/ j' I$ J5 }
书法作为艺术更有其独特性。
7 s4 v: \# |( z% v4 K! k4 d+ p5 n6 _/ ?# _! N, ~
其实“共性寓于个性 ...

: T0 W9 ^: u: Y' `" r2 c崭不讨论文学和书法的社会功能,仅从可读性---来看,书法要落后文学,并且,从清末碑学兴到毛笔作为书写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消亡,其(毛笔)书法的社会功能在丧失-----导至,书法的审美功能在逐渐丧失共性走向个性-----所以,也产生现代书法越来越艺术化,个性化的倾向,.....而大众,仅从钢笔字,或一知半解的书法知识去观赏书法,书法受众,正在不断走向浅薄!------书法审美,在当代,已形成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脱节........这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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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6-24 19:44 发表 ! O9 t5 w% a- q! P' `
崭不讨论文学和书法的社会功能,仅从可读性---来看,书法要落后文学,并且,从清末碑学兴到毛笔作为书写工具,在日常生活中消亡,其(毛笔)书法的社会功能在丧失-----导至,书法的审美功能在逐渐丧失共性走向个性-----所以,也产生现代书法越来越艺术化,个性化的倾向,.....而大众,仅从钢笔字,或一知半解的书法知识去观赏书法,书法受众,正在不断走向浅薄!------书法审美,在当代,已形成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脱节........这是危险的!!!
8 y7 a3 U, ~$ l( T+ |! u
你又提出了“危险论”,这是我所不敢苟同的。. }" o% J- |5 g9 e- [& f
只因为:没有将书法分为“实用书法”与“艺术书法”使然。在我发表的一系列文稿中,反复说的就是这件事。0 H4 E1 S$ p: M
“艺术书法”的超前性,与“实用书法”或称“大众书法”的通俗性,是互不相干的。你搞你的:大众书法,又有何危险呢?难道人家搞“艺术书法”,就危险了不成?' n. \3 b7 X5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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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4 20:05 发表 ! y! n0 @' u1 J

, |, Q; B0 G# |: G1 L3 h你又提出了“危险论”,这是我所不敢苟同的。
5 W( v& o8 C7 H. {$ K只因为:没有将书法分为“实用书法”与“艺术书法”使然。在我发表的一系列文稿中,反复说的就是这件事。
2 }" j- y; d  D& t* \2 U% \" e- o  b“艺术书法”的超前性,与“实用书法”或称“大众书法 ...

: N1 `* I* ?' g2 T( ~/ s+ n& K也许说"危机"更确切!----是危险也是机会!.....显然,艺术书法,正在丧失书法固有的文化内涵,---这也是在当代,让书法艺术脱离困境的"可能---选择"!或是书法艺术发展的不二选择?!实验书法,流行书风,新古典,都在探索中....但是书法离开社会大众,离开人文精神,还有书法吗?书法分"实用"和"艺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如此化分,也不妥!是否,国画也分为实用国画或艺术国画,大众国画,精英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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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艺术书法,也不具有超前性,而是当今书法在丧失原来的普遍性的书法文化基础后的无奈选择!其实,是在降底书法艺术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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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艺术在当代出现的种种迷思,和误区,均因为审美主体的集体失语造成的!!而不是"精英们"太超前了---先贤都比不了!---还能有怎样的高度?怎样的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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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再回到本辩题: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 |7 h( V$ a& x% l7 u如若姑且先认同这种观点,那么其所指是哪些那类的作品呢?不说古人,单说今人的。2 g6 Q/ }& r7 x* U# A- Z
进而问之:这样的作品,即“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就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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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是个涉及历史观的问题,是精英创造历史,还是群众创造历史?
  f" g: h. ?- E3 ]. l6 U1 h) E& h
% G: H- W2 e+ N. P前者认为,书法已蜕变为精英独享的东西,群众是不懂的,也不可能成为审美主体,创作主体——书法“精英”可以完全不需要考虑群众喜欢或不喜欢,恰恰相反,越是群众认为不好的,才是精英追求的,结果是书法作品越来越脱离传统,脱离汉字,脱离实用,最终成为创作者孤芳自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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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5 Q7 p/ m0 G  ?而后者认为,书法是艺术,但艺术是源于实际、源于生活,是最终为社会服务,能为大众所接受、享用、欣赏的,大众是书法艺术的审美主体,书法创作者要以社会需要和大众喜爱作为创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创作可以为大众所享用的艺术作品,而不是相反。在此基础上,评价和检验作品的好坏,就是看是否能得到大众的认可,能为百姓所接受,当然,在市场条件下,就是看有没有市场。
: m1 z8 a0 z3 G
4 D4 O' G) {+ V$ Y+ E不可否认,大众审美有一个过程,最实际的例子是凡高作品的命运。但历史往往是这样,“后五百年言自公”的事,在中国书坛也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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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40 发表
! X% e; K" e0 |( j
4 ~5 b$ F/ }, h  _这里所说的大众,应该是具有一定审美水平的人,如果将大众理解为所有人就错了。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43 发表 - D7 E/ r% _  @2 Q* y
2 V4 a$ i; `/ ]  {0 r1 b! G
还是大众的界定问题,如果大众是所有看到书法的人的话,那话语权就不能在这个大众里面,那样只会造成审美标准的混乱。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52 发表
/ W2 n3 `2 s7 w; x1 A7 M4 k7 K+ \5 B3 q' q% x" ?  D1 b4 o
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不以普通大众能否接受为标准,那普通大众不能接受的书法是否就是好的作品呢?难道这有少数所谓精英认可就是好作品吗?因此忽视大众的审美标准是不可取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去获取准确 ...
( Q- m: s. @; n7 t! H; u
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09:59 发表 : j5 }& `6 L; O0 O& d

2 l% \. E5 u* A2 M若深究之,“普及”仅是“大众”行为,而“提高”才是“精英”所在。6 z( L1 a( B' Y' X( L! R7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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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部分人会同意这种观点,6 A2 J4 `9 O8 u. E, ^0 m0 ^
关键问题是精英如何去提高? 流行书风是提高吗?面对古人一座座高山,我们是否提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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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丛中笑 于 2007-6-22 10:12 发表
1 D2 y# I- _: g7 v* e! R: }  |% b# N- a  r0 C+ ^' `; e
总结一下吧:& _' K0 p& ]8 c7 {! U, l1 ^2 S
1、允许多元标准的存在,大众有大众的审美标准(我指的是有一定审美能力的大众),精英有精英的审美标准,无法分清孰对孰错,也没必要分清,如果非要做出决断,那只能把这个课题留给后人了。3 u2 U8 g: [& w3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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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行书风”、“丑书”是否是创新,是否是对古人的超越,这已经是老调重弹了,争来争去也没有什么结论,我个人认为这不是创新,更不是对古人的超越,这只是当今浮躁的社会风气侵入书法界带来的结果,不会长久。# R# H+ ^6 _9 k: D# w8 p2 T
4 q: o' s! l4 L) K( o; e$ s
3、我知道布衣等人一贯高举“创新”的大旗,主张“给古人洗澡”,我个人比较尊重这些人的做法,观点不一,热爱书法之心皆有!
8 B  X0 T  y" `( W

4 o4 l) u( ~$ P+ }+ L0 ?6 p
丛中笑网友的思路无疑是可取的。而不是“泛化”地一概而论。讨论问题要有基本的理论(逻辑)思维,否则,只能泛泛而谈,不能深入实质.....# l) J1 D; L. J* h.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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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5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0 23:47 发表 # n7 W5 P) e( g# M
      感谢以上诸位网友的参与!
+ V* p( f; Y0 _9 x% [! O
$ u( t9 T% i+ ~& W+ I1 d; a      刚才,我认真地看了每位网友的发言,对我所提的观点有赞同的,亦有反对的。琴岛兄专门开出题目与我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

; x7 x; N( T0 [1 N- Q6 [& t... 顺便回琴岛兄,你开列的专题我看了。我觉得,先回到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 }" F. x9 e8 f) W# k, p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这两个问题可是你提出来的?$ E6 N7 y& k9 N1 A- u* A
你说:“书法审美主体讨论上来,主体弄清了,标准也就出来了。
4 J8 B' v! Q7 ~难道这两个问题不是一个问题?
" v+ ~$ f" E  P4 V9 @8 D" H那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论辩了。5 p5 O5 W% m' [' B2 U
我所提的问题你并未直接的正面回答与论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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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9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好像你没有认真地看我在67楼所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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