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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虫甬

尴尬“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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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三多 于 2008-8-14 15:18 发表
" ~* Y, m! ~* u有同行、没同利,同样做网络,有人做的生龙活虎,有人做的成了富翁。
: [$ o2 j& {1 q) Z6 e# n楼主却做的尴尬,想起来范伟说的“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T& D. m& C9 e
em3 em3
) M4 A) o# c9 L3 j6 n
是啊,“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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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 }: P6 d6 R6 H$ V1 j, ~
尴尬“网”事的帖子我已经发了。

; {! L( Y* d! |& y$ b/ O% p5 Xhttp://bbs.shufa.cn/viewthread.php?tid=89859&extra=page%3D1* `) J8 ^  X, m: X/ M
艺术杂谈版主”麻烦给下了。
) h( r. J% [. N7 q, c3 z
留言时间: 2008-8-14 16: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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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 v, S8 |5 n9 O0 X! J    呵呵,真是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呀,兄如此做法,不死也难,你既然发了我们的短信,为什么我的论坛你就不敢带上链接,你既然可以叫置顶,你为什么你先跟我沟通。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你需要的可能就是这些吧。呵呵. O+ [% ~+ a2 T* f
留言时间: 2008-8-14 17: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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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力:
+ k% U- r  W3 J
    我虫甬当了两年多的版主,从来不曾在管辖的栏目中将自己的帖子置顶(专栏除外),更不会叫别人置顶。

! T3 v7 t" i5 h* |8 `之所以给你周总发短信,是想让你去看看,我有没有在胡说。
% u8 a: ]1 H9 O6 b* h7 m" O
我不想给你的论坛做链接,是不想再替你去做广告(当然也很难免,好像已经有人去做链接了)。
" N1 g) ^6 r. }
另,“艺术杂谈版主”好像还没有下吧。

0 c' r# t2 j) n. H: q# t4 ^5 ~

( `' c8 o, d8 R( {6 d. d5 F
留言时间: 2008-8-15 0: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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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D$ `) |; L, C

9 j; D9 E- M3 H: c- N; k私下聊天变成公开发布,呵呵,这位老兄真有能耐。哈哈哈。我现在郑重声明,此事未经我的许可发表,我有权要求书法网删除此贴关于我的任何信息。请书法网管理员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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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
3 E6 s+ m  M6 s3 e& @  X- Q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7 _! P8 c" r0 t$ S- T; A, h* Q
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9 P- [+ G2 M1 k  m3 s  C' R7 F

  i5 c5 o7 m' g. a8 ~* z* m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如果不能公开短信的话,我的尴尬如何诉说?
- |0 i( C! u( ]! K- h7 w% r- q
4 l+ J0 D/ |( E" \1 G" \  E
    如果单单只是发我的一面之辞,也会显得突兀,所为也将对方的短信也公开,才能看到事情的全貌。
+ C! v! t1 H3 r( E
  (当然这里面也涉及到周总的隐私权利方面的问题,这也是我几天来一直在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作了一些技术性的处理,用“□”代替具体人名、论坛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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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7 f' ^1 s# O# W) F- f
9 {5 [. V5 j' p' j2 y% k应该是你想复杂吧,复杂就复杂吧,没有什么的。我还是那句话,发了就发了吧。因为我们网站的政策是按我们自己的发展要求来提出的,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什么需要掩饰的。还要感谢这位老兄如此卖力的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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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网管理员:
  |+ n7 ]! \0 M! I9 O8 M2 t
$ G" Y2 a, h# Y+ a& |
原帖由 周样 于 2008-8-15 10:26 发表 $ H5 u2 \8 c/ h1 [5 `
网站编辑先生,你怎么对我的要求不理不问呢??不过我来书法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书法网行事风格应一惯如此的。em4
对周样兄言:7 s! p% m3 `* [; y: m3 x3 g5 l
7 k+ T" m4 I+ f) `0 _( h
周样兄是书法网的老朋友也是书法网目前在职的版主,感谢先生对书法网的厚爱和支持,有关这篇主题的处理,书法网表态如下:' K: D3 f* p: I. Y* I; d

' j$ m( n9 _7 W9 U& l0 w一:尊重网友发表言论自由,在不涉及国家及相关法律的前提下
  W  I3 u6 ]3 D, }8 o) l5 K) `! L: B% v" i9 N- V
二:事件双方同等享有在本主题和本网站展开讨论的权利. T  D8 {1 \/ ?$ V, V

$ `* \' E, w! C/ {* J6 z三:网站也将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留对主题的处理权限
( D1 y5 J9 a  ~' {: w" P0 |6 W, l
+ C5 X3 V- z: ]/ L四:讨论过程中请遵守本网的发帖规则,比如在非广告专题内发布广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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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样:' Q* ]" Z/ O3 ]. d& }
; u7 ^/ z  G. ~: t8 \4 p
引用: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8-8-15 10:11 发表 ; l9 R, b5 Y8 l9 P5 A

& L5 C% ]: x  \9 G, U% R5 K) O+ ["不过无所谓了,发了就发了吧。"3 J7 u( A! s5 W% z% S, S
此话说得好像余音尚在耳边缭绕哈!
8 Q8 v! A8 b$ O: u( p其实我的初衷只是想打工,挣一些辛苦钱养家糊口,哪里会想搞得现在这么复杂呢?$ b; }5 m! a, ~

0 S, R. f) }6 \. C     因为我这几个月的打工记录全在短信上,又没有获得我认 ...

% w/ |  K) y7 T如果仅是发些短信交流,短信里列举了很多没有实行计划(需要自己身体力行的计划)。就可以算是打工的话,这样的工打得也真的很舒服。如果是涉及我的新论坛发帖的话,我们有出台的带薪制度,达到要求的,工资自然会发放(这个广大网友可以监督,我们第一月的带薪版主的名单很快就会公布。注:我的网站开通时间是7月28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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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玩网络的,什么是创意的概念都弄不明白!
3 r& J2 K8 Z: a; g6 [! c2 }你周总在给工艺师设计茶壶样式是很轻松的劳动吗?
; [' v0 z" j0 F你不会认为,只有类似于搬搬帖子这样计件工作才是最能体现劳动价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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