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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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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石人 于 2008-5-26 23:29 发表 $ r/ k1 b- c# R. k
這真是越扯越遠!2 2 2 26 b% z7 h0 C& s9 V' t

6 i' T& ]" s2 r) V) P. }* d" C, f. c" n6 L" {
8 X4 k' R% n3 ~/ P. s% D7 I+ [
* _0 Y: P4 n/ b% _# R: N4 \, J
不參加不得了。
: C# s: |  r; _) D! L
不知这位朋友所指,是我说得不对,还是指我所说的与这里的主题无关?
) J4 |+ u* g+ `% q  w# X其实,我只想提醒大家,先把认识拓宽一点,再来看问题就更轻松明白了!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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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毫无疑问,我们的中国书协,甚至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必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不然,我们大家就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
# P0 O3 ?0 t8 x9 q  f* B1 v比如果儿在这里提出的一些问题,如收参评费的合理性问题及收参评费的依据问题,因为其中的确包含了不合理因素(果儿在后面已经作了一定程度的剖析),因而就是一个值得中国书协领导层思考的问题!em139 p9 p: e/ E$ ?; \

1 f  B( M4 J! F[ 本帖最后由 浪尖上的玫瑰 于 2008-5-27 0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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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要小看这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出现如果儿所说的那样的结果:打击书法爱好者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影响爱好者们投稿创作的正常心态——最后,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所有的投稿者,投稿的唯一动力就只是名和利,而淡化了艺术的真理性内涵——这对于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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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4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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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4 14:11 发表 % Y; \8 o) v, |1 u3 e' d/ z
三、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具体的内容是什么?1 l$ `, f; `* D

8 a. \# T* I" g( ~! [该启事可以视为中国书协向社会发出活动的要约,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应该是该要约的附件,应当和启事一起同时向社会公布。3 J% k0 G3 M, O- w% V$ P1 a
3 g, d+ I1 B4 `# f  C
书法爱好者应当在 ...
* ^0 n/ R' T7 r+ A

& G; q: ~) s# _1 h以前,书协办展览,评委的选择就是少数领导说了算,现在进步到了“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勇敢而敏锐的果儿却能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也就是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问题,这的确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权力机构所需要解决的!
; w9 n  w& W+ N; H$ v+ i因此,再次感谢果儿!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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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6 23:23 发表 : w0 h# g, `$ s; M, i& D+ u% x
% ?5 `) b; a( w. I: U% ^; @5 A
将黔大师也引来了,再大大的幽默“一下”一下em4
; l" j- U; h* Z0 J0 K4 Z9 d- _8 E$ ~

7 F" e$ \* D1 m+ c; v, e( ]: Z$ ~; C' b
兄好啊!先打个招呼。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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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08 发表
$ U/ s$ H  Z' r! A0 `, B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 [- K$ t7 A6 B
( W& _; N# G' x! N  B
# M; F9 G( ^5 v是的,果儿所言,如果某权力机构真的出现这样的问题的话,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我们要努力发展法制,努力搞好法制,用法律的武器实现对社会活动的有力监督和规范!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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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6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公正必公开,公开必公正。
! ~1 Q( c% D! }& J$ ]我曾在上海的一个外企工作,与哈佛和剑桥的学子一起共事,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是我从他们身上学到的宝贵的财富,我和他们一样崇尚自由和民主,敢于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1 E3 m3 ?# i# b: Q  c! g. ]# i( _" S4 Z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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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9:36 发表 $ k8 E6 m8 E; l) |3 h
听你的同伙说你是为女士,不管你是否是女士,起码交流要有礼貌:网友耻笑我,那是人家的权利,书协耻笑我那时书协的权利,我无权干涉!他们只是在心里,我不管! 你说这样的话,有侮辱人格的嫌疑,为了公平,我 ...
) Z' F6 }4 \* N  u8 i, O: x
这个忘记1是干啥的!怎么是个驴脾气,破口大骂女同胞,说谁是泼妇,你是个蠢驴!蠢驴!!蠢驴!!!
7 G( {  s5 `- c$ G" o要骂人,谁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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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8-5-26 23:10 发表
! B5 S+ A8 ^4 r# k& ~( D5 g两天不上网,这帖子这么长了!!em11 ' G6 h& v- u  |* A8 ]
: i  }' B. e7 {
网友们都看得很清楚啊。继续关注!em1
8 y! J( b& L5 x9 X: s
谢谢关注,我是抛砖引玉,让我们共同探讨。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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