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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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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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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7 l. C; G+ z' n8 k3 F8 u7 G
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0 c8 {" ^) c" ^1 l8 M
"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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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6 i& d; v+ S) Z! p0 d( g# V0 x7 b- E% s/ d7 z. ~
我不这样认为,
/ y1 d& u# C5 W, `0 N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 B( F! M) o! H+ R6 s7 Y0 U: y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4 c# d: M3 L8 D2 a

& S. B4 l8 h4 y' e% J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f! M, j  |0 q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 q0 D; y5 p, W  c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3 t. B8 [2 N9 t4 w/ L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2 E9 ^3 f$ C  `. r- z# x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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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 b# G! t+ G( i$ E" P* C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 i) [' n1 i: k: i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2 F! F: D0 E: p2 ~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 }4 B- K/ j$ J( }& i4 V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K  V9 Y. \& K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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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Z' U" w' \6 A" @% p$ y6 C3 S  q
4 L) S" S' z  y: i
+ p8 s) V' D  r3 Z8 ]$ u$ @/ c. U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3 x: q0 h' q# {: C! D% }2 F! l' j6 P: `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 Z" v" D( ^& ?; \. j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 O& z' s+ |9 B; G+ m# y1 z6 u  z
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r( L6 o5 i. J$ U4 ]( I
' q6 P& s/ ^$ M4 u& ]7 S' x: ]
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
) L6 a) U" [# ^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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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
; ~5 k8 Y' m) u! K* V% G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
5 o4 X2 J% Y9 z2 U( I+ A; b6 V1 \# N8 N7 U' n% q0 Q5 ^( x9 P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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