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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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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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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 ]% V5 @% j0 E9 p2 K  k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2 m  I# v6 [7 ~# X0 N"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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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 [( K* r4 _$ p4 i; J5 e  B* J* Y0 ]( r1 N0 A  c$ d8 v
我不这样认为,
  w+ u5 I2 C, |7 d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5 Z$ }' E( U2 u- N
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 O3 m) H, y$ @& J: a, Z5 [$ G# m/ B/ ^+ r) g1 ]. `4 M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4 h4 }& w: v& Q6 X: `* S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 p2 `, w% e8 o1 |. `# O9 O*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1 Y9 i- n9 @% P' W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7 n6 _) d1 b+ q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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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3 C7 ^" f4 y8 c6 p" ~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u& `" P- j( z8 K; w- I* o; W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T& E/ G+ j: h7 W$ }2 O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z9 C% L5 N& Q/ J; w1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5 z, f8 q! }( V# Y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9 W# B+ C4 ~6 l9 e: Q' D9 m
em1 em13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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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U+ p- u1 ?6 W: G! h6 N
; P/ N- P0 C: |: r! Y

; j/ }& |  p8 f' b2 S2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 S5 h* I( P8 o7 p7 b$ R8 s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 S9 Y4 A: N7 J1 p6 b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 j2 z2 P% ]4 I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c" c0 [: T  h) ?4 w2 u

8 |/ }2 m9 r" f) K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
0 G. n; R# p/ r4 p( k( P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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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
% p" a0 @3 ]% O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 J$ m! L9 w' |8 e6 u$ N

0 M; V$ d+ p* z1 i2 W% D6 W[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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