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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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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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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 e8 Z6 {: r& x
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 S4 e( v! s8 I"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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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5 O5 Y2 }) K& @: b! N: t: T& t
8 O4 L, x( x" F6 ~
我不这样认为,- W! U, r, g* k& H
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 t6 b8 v0 L. m0 q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 V- @. u1 Q* q3 V& k. U9 @
  l/ e& Z% ~+ s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 _3 S& f, P8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8 t" b) S: L; H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W% a/ M. S: S. m6 f0 j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8 [2 j& S4 a+ }; h5 G% c9 }; e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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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O; o" `* |3 C) {/ s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 ~# t6 K, o-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7 Y8 n' x$ }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I7 z8 V3 _: z8 H2 M4 G0 s
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J5 u* ?' l, P2 J
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 A0 D. P+ q3 j
em1 em13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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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8 t1 X9 G; }5 S6 {- E2 `9 i* Q# _/ _0 ^1 J

* w. u9 Q9 b5 h6 f: J- x) _3 \9 B! p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U( L' r( {# h3 U1 n& l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H& B5 ?: ^; H5 h$ u4 u: z/ L/ y# m# d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5 |9 U. z: `9 A2 ~! q- b7 u. K/ ^
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 k8 w4 K0 L4 L; C( [$ ]. h, k' L8 a+ \
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
" n* p. `+ B$ y+ s3 b3 @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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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 q& x5 ^( j. Q8 S$ _6 R
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2 l" G! Z2 S# o; g9 @4 d) u

* y0 H" o; ?/ C: z5 f[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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