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柴 发表于 2006-8-29 16:52

原帖由 三槐堂主 于 2006-8-28 18:28 发表


 是他自打广告签名售书的。98元又不是我定的!
 我认识一位朋友,一分钱没花老王也不是给她写了一张?后来她觉得老王字不好看送人了~~
 98元我还觉得给多了。他不题字,我看书就不值98元! 
无聊,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pop007 发表于 2006-8-31 01:23

原帖由 老柴 于 2006-8-29 16:52 发表

无聊,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吃不到葡萄肯定要说葡萄“酸”!葡萄都没吃到,就要让人违心的说葡萄“甜”??——你真大傻冒一个哟!!
好,好,好,我说:甜、甜、甜,——你爽了吧~~;P;P;P;P

四痴书生 发表于 2006-8-31 10:47

原帖由 三槐堂主 于 2006-8-27 14:44 发表
可能我错了,真没意思。 
:'(:'(:'(:'(


不,你做的很对,偶坚决支持!和气买卖,公平交易是市场的原则,你有要价的资本,我有还价的理由,和则成交,不和拉到!

苏金成 发表于 2006-9-1 23:43

呵呵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句话用在对王镛的书法理解上会有很大帮助,
我们都有这种经验:好的作品做成印刷品后便失去其神韵、格调。差的作品做成印刷品后便遮掩了原作许多的缺点。所以,真正认识一件作品,最好看看原作,印刷品永远赶不上原作给人视觉的真实感,不要误认为今天的数码影像科技非常发达就可以抹杀二者的区别。
我早期从杂志上看王镛的书法,感到书法会毁在王镛这种人手里,因为他这种地位的人在书法界有着很大的导向作用。但后来在荣宝斋、美术馆看到很多王镛的原作时,才明白这个人为何有着这么多追随者。王镛的作品和其他书家的作品摆在一起时,一对比,就会让人感到其作品明显好于周围作品,他的作品就能够从众多的展品中跳出来,而不被淹没。
他的书法有两点值得学习,一是其对书法线条的理解与表现有着其他书家的难以达到的水平,二是对结构的“破”的胆量,这也正是他摆脱“俗气”与“造作”的一种艰难探索。
王镛算是很幸运的人了,虽然其书法被许多人贬低辱骂其为邪道,但毕竟他现在就有很多人理解并支持、跟随他。让他活着的时候就享受到了名与利的真正拥有。
看看凡高,看看徐渭等等人物,可怜穷困潦倒而逝,他们活着的时候被艺术圈内人认可吗?凡高拿画去抵房租,房东太太还不同意呢,更别提想去参加艺术沙龙了。黄宾虹在浙美的一次晚会上,凡是学生猜中谜语皆可以随便挑一张教师的作品,晚会结束了,其他教师的作品都被拿走完了,黄宾虹的作品一张也没人碰。难道那时那地的学生都没眼光?现在我们知道黄宾虹画的好,是我们有眼光了!?
或许有些人对王镛在书法之外的一些现象(如影响与地位)不感冒,或许有些人根本就是别有用意的攻击王镛(这已不是学术上的事了,而是出于个人一些原因),但我们要知道王镛是李可染的研究生,王镛问师的李可染、梁树年等先生无疑是现当代的一流名家(仅使不是“大师”,至少是“名家”吧,现在一提“大师”这个词,就有人鄙笑)。在中央美院这样的学校问师一流名家,王镛又不是个呆子,他的书法能象某些人理解的那样“没有基本功”、“浅薄”“低俗”吗?
学术界的某些学者、甚至专家的学术论文常常被查出来“抄袭”、“剽窃”。
可是在书法、国画界呢,有人提过“抄袭”、“剽窃”之事吗?呵呵,会有人说:书法、国画讲继承、讲师承、讲基本功。。。。。。。
是呀,因此我们就可以一辈子大胆的去做实为“抄袭”、“剽窃”的事了。。。。。
艺术批评需要摆正批评家的心态,树立一种品格。。。。。
艺术界需要百花齐放,需要理解与包容。。。。。
虽然中国艺术界目前暗喊病态、但如果您认为自己尚是一个正直、清净之人,那您就好好修炼自己吧,至少我们每个人可以把握好自己,使自己不去污染这个环境,这样以来,我们的环境会慢慢变的更好。。。。。。。。。。。

古飞雪 发表于 2006-9-2 16:13

各有所爱!

“书法追星族不多,应鼓励!我看王镛知道了定会很嗑这两个不是东西的东西!!! ”

pop007 发表于 2006-9-3 03:57

原帖由 古飞雪 于 2006-9-2 16:13 发表
各有所爱!

“书法追星族不多,应鼓励!我看王镛知道了定会很嗑这两个不是东西的东西!!! ”

一个是锦昌画馆的“店小二”、另一个是“初生牛犊”! 

pop007 发表于 2006-9-3 04:09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8-28 01:15 发表
这事儿得问律师了!如果真的较起真来。
我觉得书法作品集上签名,如果用毛笔会非常麻烦——墨迹不容易干!特别是排队签名售书的情况下。
况且,书法作品,通常写在纸上,印刷则用铜版纸。如果你说书法一定要用宣纸水印,那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a、不是排队签名售书!——是预约。你不知道就别瞎猜、瞎说!——好吗?
b、“况且,书法作品,通常写在纸上,印刷则用铜版纸。”——你好肯定。书法是可以不写在“纸”上的,最早还写在兽骨上!印刷可印在铜版纸上,也可印在普通新闻纸上,如“报纸”!——“乱写”真的不犯法,你就真乱写~~哇塞!

[ 本帖最后由 pop007 于 2006-9-3 04:11 编辑 ]

xyamr 发表于 2006-9-5 16:00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8-28 01:15 发表
这事儿得问律师了!如果真的较起真来。

我觉得书法作品集上签名,如果用毛笔会非常麻烦——墨迹不容易干!特别是排队签名售书的情况下。

况且,书法作品,通常写在纸上,印刷则用铜版纸。如果你说书法一定要 ...
来不及签就按指印,也许比签字更值钱更好看!

xyamr 发表于 2006-9-5 16:03

原帖由 逸修堂 于 2006-8-27 19:10 发表
去年鳳凰衛視的名主持人魯豫簽名售書,她用油筆簽的.為了預防別人誤以為是印上去的,我把書調個頭請她簽,她問我為什麼?我實話實說了,她欣然應允.
魯豫做得好!

xyamr 发表于 2006-9-5 16:07

原帖由 三槐堂主 于 2006-8-27 14:44 发表
可能我错了,真没意思。 
:'(:'(:'(:'(
你绝对没错,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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