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槐堂主 发表于 2006-8-28 22:18

原帖由 师鼎堂主 于 2006-8-28 21:54 发表

一、锦昌画馆是否承诺用毛笔签名只有你们当事人知道,我和宫先生当时都不在场,无法知晓,所以我说“按承诺办就行”,并没反对用毛笔签,但宫先生凭什么非得强调用毛笔签呢?
二、“店员收钱时答应愿意帮这个忙 ...

      你好:
  “店员收钱时答应愿意帮这个忙(请王镛先生用毛笔签),购书的消费者可视为是王镛先生的承诺”。这是对的,因为这个店是王镛先生书画代理商店,店员就是代理人。找名人谈事都是找代理的,如成龙、刘翔、姚明......等等,可能你没有参与过此类事件或活动。代理人一言既出,八匹马都追不回啊!
   不过你的这篇回贴的态度我认可,好。:lol:lol:lol

江南一布衣 发表于 2006-8-28 22:38

老王出本书法集就有这些事,那出本国画集不得......买书的朋友你也是买书就买书,你要强求老王把你的书斋名.工作室名一并用毛笔签上吗?你也想想,如果你碰到你自己这种人,你会作如何反应.买本书就借题发挥,何况在下认为你们的要求过分了一点.(老王本人同意了吗?)

pop007 发表于 2006-8-28 23:07

原帖由 江南一布衣 于 2006-8-28 22:38 发表
老王出本书法集就有这些事,那出本国画集不得......买书的朋友你也是买书就买书,你要强求老王把你的书斋名.工作室名一并用毛笔签上吗?你也想想,如果你碰到你自己这种人,你会作如何反应.买本书就借题发挥,何况在下认 ...

从来没有“强求”一说!! 

购书人也只是说不需要“硬笔”签名而已。那是购书人购书自由!
急了,你不签、我不买!你要签,我还不要了!!于我无伤。
更没有你说的“借题发挥”之说!!!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8-28 23:24

原帖由 lufsu 于 2006-8-28 17:15 发表

   看来你的水平和他是一样的!!不是个心里健康的人!!还是这的主????
想必也是个诗/书/画/印/都不靠谱人!心里有点嫉妒是难勉的!!
不知道你的水平可能高过哪去,也或者仅仅如上述自言自语的回帖,那就真对不住了

中国书法收藏 发表于 2006-8-28 23:35

原帖由 三槐堂主 于 2006-8-28 22:18 发表


      你好:
  “店员收钱时答应愿意帮这个忙(请王镛先生用毛笔签),购书的消费者可视为是王镛先生的承诺”。这是对的,因为这个店是王镛先生书画代理商店,店员就是代理人。找名人谈事都是找代理的, ...

这话有理.:)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8-28 23:38

原帖由 pop007 于 2006-8-28 21:17 发表


  
      你说: 一、如果“以毛笔书法名世的”就应该用毛笔签,以硬笔书法名世的就应该用硬笔签,那运动员、歌星用什么签?刘翔用腿签?周杰伦用嘴签?有的还上纲上线--用毛笔签就是表明是对读者的尊重 ...
甚合吾意,吼吼,加分加分,吼吼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8-28 23:51

感觉上,这么个小事说这么一大堆,有点不值得.

道理上,这是有必要的.太平世界,人们要求的东西比较细腻.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8-28 23:55

原帖由 三槐堂主 于 2006-8-28 22:18 发表


      你好:
  “店员收钱时答应愿意帮这个忙(请王镛先生用毛笔签),购书的消费者可视为是王镛先生的承诺”。这是对的,因为这个店是王镛先生书画代理商店,店员就是代理人。找名人谈事都是找代理的, ...
刚才忘记引用.接上一跟帖说:

如果情况真实,则店员确实有失职业素质与道德.轻诺而寡信.

另一方面,三小姐如果当时以书面方式确认签名的细致要求,则无此麻烦喽.

逸清风 发表于 2006-8-29 00:33

三槐堂主坚决不要王镛硬笔签名作品集,退钱!有书法人的骨气!!——我喜欢。 
:victory::victory::victory::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victory::victory::victory:

逸清风 发表于 2006-8-29 00:33

三槐堂主坚决不要王镛硬笔签名作品集,退钱!有书法人的骨气!!——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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