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谦 发表于 2006-11-1 01:36

支持楼主观点,
要么就签了字出来摆摊卖,
要么就不承诺签名售书,不就换支笔吗?
哈哈,占个人缘那里不好,还怕悬肘累弯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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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书法作品征稿》   截稿日期:2006年12月10日
(610051)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泰安街26号 李云中(收)
来稿动态网站: http://Lyz.ca.photo.163.com

江南一布衣 发表于 2006-11-1 12:42

原帖由 19881960 于 2006-10-31 22:38 发表

太对了。丑书大家们之所以热衷丑道,就是因为他们不会运用毛笔。你让他用毛笔签字,不是寒碜他吗?他给你签才怪呢!
你不觉的自己是个小丑式的人物吗?人家把书法当艺术难道错了吗?就你会用毛笔吗?晕

19881960 发表于 2006-11-1 20:58

原帖由 江南一布衣 于 2006-11-1 12:42 发表

你不觉的自己是个小丑式的人物吗?人家把书法当艺术难道错了吗?就你会用毛笔吗?晕
布衣先生,不是挤兑你,如果你能在物理的层面上讲出用笔的方法,并用平实的语言讲出什么是阴,什么是阳,什么是虚,什么是实,就算你不晕,可以吗?你有这个能力吗?

江南一布衣 发表于 2006-11-1 22:41

原帖由 19881960 于 2006-11-1 20:58 发表

布衣先生,不是挤兑你,如果你能在物理的层面上讲出用笔的方法,并用平实的语言讲出什么是阴,什么是阳,什么是虚,什么是实,就算你不晕,可以吗?你有这个能力吗?
哈哈,"阴阳"先生,我相信你有此能力

19881960 发表于 2006-11-2 20:29

原帖由 江南一布衣 于 2006-11-1 22:41 发表

哈哈,"阴阳"先生,我相信你有此能力
老子言:“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也。”真名言也。孔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你一哈哈便知你是个布衣白丁。

翰墨香茗 发表于 2006-11-4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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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创造神 发表于 2006-11-26 19:57

不懂不要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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