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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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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0 戴永涛 的帖子

现在才看出来,老先生的“浅析”是别有用心!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用“文革”的思维、语言!你想将辩论向何方引呢?
8 O  D5 S1 O+ c* Y, Y) D请你自尊!别诬陷他人,上纲上线,搞“文革”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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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先生辛苦了!em20 em20 e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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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6-10 23:28 发表 , g) t. Z, \& \5 E
现在才看出来,老先生的“浅析”是别有用心!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用“文革”的思维、语言!你想将辩论向何方引呢?% H3 D3 [( W0 i! s2 K# N- t8 ^
请你自尊!别诬陷他人,上纲上线,搞“文革”那一套!

# u- ^' _+ b2 y3 i4 m2 Z她自己的语言表达的请清楚楚,我并没有歪曲她的意思。还须我一句一句地给她标出来吗!+ L8 _5 i7 G6 t# b
我从关爱青年人出发,指出她视点中的要害,规劝她冷静下来,却得到了“琴岛大布衣”先生“别有用心,诬陷他人”指责,因为您是论坛的管理者,我也只能无语了。
' ]& _# S  o3 q5 \8 G不过,我相信,该论坛的众多管理者,以及广大的网友,会对我的文风、学风给与公正的评价!em13 em13 em13
, r* o& L3 `. A7 @8 W! ?- k7 C! W6 S- j/ h+ [# w! A5 L
[ 本帖最后由 戴永涛 于 2008-6-11 0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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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23:45 发表 * p8 K# q& X9 {/ p9 E; D+ f6 N
老先生辛苦了!em20 em20 em20
1 @2 V: k8 K1 f; z
我无语,不再多说一句。
" H0 j4 I  v" L如有冒犯,请海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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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1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1 00:13 发表
: W1 I: `. l# u) ~& ?+ R( [
3 J) A4 e  H! r1 Q. i我无语,不再多说一句。  k0 I& h9 _3 U( l- q- a
如有冒犯,请海涵。em13

7 z% v* \: L/ }老先生消消气,有话慢慢说,我在听。em18 em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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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1 00:24 发表 2 \6 n6 l1 d; [8 j; S1 A

  K; F, u$ \, @6 |老先生消消气,有话慢慢说,我在听。em18 em18
" v* \/ m4 u1 a1 o7 c
我心里隐隐作疼。
  B5 }1 Q9 M. y* Z; s/ x我在想,如果你是我的女儿,我该如何.....e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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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23:59 发表
5 R5 `5 f4 N. b) }
) k5 Z  I3 N5 U  m! `她自己的语言表达的请清楚楚,我并没有歪曲她的意思。还须我一句一句地给她标出来吗!9 k1 s0 x$ `, m$ c, H, o
我从关爱青年人出发,指出她视点中的要害,规劝她冷静下来,却得到了“琴岛大布衣”先生“别有用心,诬陷他人”指责, ...

& `6 C$ N( v: e& b% ]我是以网友的身份参加讨论的,难道还要搞“文字狱”不成?!许你浅析“指责”,就不许我浅析“指责”?!em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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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1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1 00:38 发表 : Z. _7 ]5 q: n( V: A- v1 K1 S
, \1 P+ P6 C( f7 L* E
我心里隐隐作疼。
8 d  i, u( x4 v: Y" T% k# i: z5 ]我在想,如果你是我的女儿,我该如何.....em20
6 ~, _+ x$ R% N% n6 d; e  {7 _3 _
我的爸爸为我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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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果儿的跳跃性创造思维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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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的评价2 N, q) r$ ^5 V4 X/ P6 t

/ N8 G7 e2 }7 ^4 U, c3 S8 E( p# h" ^: c( i, t# F

. f/ h; H9 I8 J) h: f7 Q( c$ F  \
   首先肯定,果儿的这篇文章,其主观愿望是好的,是真诚的,字里行间热情洋溢,表达了她对中国书法领域现状的忧虑、愤慨及对公平、公正、正义的追求和呐喊,其中也不乏一语破的、入木三分的精彩评述,振聋发聩,发人深醒。这是难能可贵的。
   但是,这篇文章中所涉及的内容和观点还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既然文章中心论题是限定在“书协”“国展”,那行文就要紧叩中心论题,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着力评说“中国书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络党内外书法家及广大书法爱和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否真正发挥了作用?”、“中国书协历年来举办国展的模式及评审方法,是否能把真正有才华、有实力、有水平、有贡献、有威望的书法人吸收进去?”;“评委及评审人员的资格是否有说服力和权威性?”;“警惕把书协办成买卖会员票、借展览以营私的工具,给F•B分子以可乘之机!”……继而陈述个人对书协如何发挥桥梁作用,以及对展览和评审的改进意见。这样才能中心突出,论题鲜明,逻辑严密、说理透彻。
    二,逻辑上不能自相矛盾和混乱,坚持“同一律”,比如,把“中国书协是文联团体会员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以书协名义办国展是非法的”和“中国书协的国展征稿启事上没有公示委托书没有加盖公章是非法的”这两个推理判断放在一起就矛盾。它都从根本上没资格办国展了,它就是在征稿启事上公示委托书加盖公章也是非法的。再如“评审费寄给私人是非法的”,根据前面的判断,就能推理出“它无权收费不论寄给谁都是非法的”。我的看法是,首先要立定一个根基,承认它的合法存在,在这个前提下谈问题,就容易让书协、让更多的网友乐于接受。书协是棵树,我们不是砍它,更不是铲除它,是给它浇水施肥灭虫。让它枝繁叶茂!
    三、涉及体制的问题不是本文议论的范围。如果涉及,那就不仅仅是书协和国展的问题了。需要换一个角度谈,书协仅是个例证。这个论题很大,它有待于国家全国文化体制的改革。

' s: d& C. D6 |: d3 e" j4 l. g5 @% }# k: g
[ 本帖最后由 戴永涛 于 2008-6-11 15: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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