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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荆藤

与丁剑讨论: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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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1 12:54 发表 8 n0 A1 J  S: |: y  t" ?/ c4 D8 m

2 t1 S# c( A8 M- Y! V如果硬要谈标准的话,标准就是在你之前的你认为的经典,就社会层面来说就是以往的经典。: f7 B8 L% X) L' t
/ Z/ E9 ]% b. J4 j7 d" W' h' [
当然是前者,但其实只是大众中一 艺术审美能力和机会的人接受,% B* e- ^0 x! f. \. j
这个问题就好像问,哪一颗原子弹为大众所接受?大 ...

9 s0 [6 Y+ M" r1 f  N/ T5 `! H2 W! h# ?/ l
我认为原子弹的制造本身不是艺术,因此也不存在审美主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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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有过人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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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0 23:47 发表
4 m  s1 R) O0 |' E7 y: @      感谢以上诸位网友的参与!
% ~0 e) w- n: Z- J" a7 F3 i' u& o% D+ E) U+ n
      刚才,我认真地看了每位网友的发言,对我所提的观点有赞同的,亦有反对的。琴岛兄专门开出题目与我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这很 ...

* d6 d7 T( _+ k3 ]赞同,em13 支持这样的观点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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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1 11:26 发表
' C: ^5 l7 F# X# D9 S, o) s$ h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也正因为此,才有我们的书法先哲通过“屋漏痕”、“锥画沙”、“ ...
3 e5 ^- U' {3 i  j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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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江西心得 于 2007-6-21 16:11 发表
) d3 _: c. u9 I- L, y8 S+ H0 v0 S* B' d红荆藤有过人雅量.

' N9 C6 k: o$ _3 R$ i- q9 W  X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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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 V2 T* n# e+ S- g! ]
如果硬要谈标准的话,标准就是在你之前的你认为的经典,就社会层面来说就是以往的经典。

4 A4 S- L, Q! J1 r丁建的话有些片面了。经典是什么?经典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它存在于我们对书法的认识之中。有可能以往的是经典的现在不再是经典,以往不属于经典的现在成为经典了。穷乡儿女造像,在康有为眼力就是经典,而通常的帖系经典在他那里成为糟剥了。事实上,任何意见一件书法留存都有可能成为经典的。这样,你这句话不是等于没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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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0 23:47 发表 / B/ X9 b) m7 m4 S4 A' q4 O
      感谢以上诸位网友的参与!9 J  }7 r1 w1 c/ c# S

7 N6 s4 B( z0 k      刚才,我认真地看了每位网友的发言,对我所提的观点有赞同的,亦有反对的。琴岛兄专门开出题目与我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这很 ...
5 T. [; Y6 D1 \( ` 实事上,中国书法的所有经典传世作品,其审美评判是不存在书法精英与大众的审美差异的,如果把羲之所书之兰亭拿给妇人小儿看,也一定会得到赞许的,尽管他们不懂得什么笔法、章法、线条这类。- G" \7 D3 i* h) E" ]0 M5 i2 x! m
...
《书谱》曰:“老姥遇题扇,初怨而后请,门生获书机,父削而子懊。知与不知也。”; j( l. M2 m# c' y+ f
* n7 g& p" |$ \6 |5 Y
请问:孙过庭说的这种现象如何解释?其与讨论“审美主体”问题有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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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作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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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 p6 e0 I# ]0 k9 \. G- ~. a8 r, V1 i
8 g: c& S* K2 b2 ]: ?2 k7 M' l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 R, a1 L) ~% w  q& w3 B* k9 s3 W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5 i  E' h% `7 h7 R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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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红荆藤 的帖子

em2 孙氏接着说:夫士屈于不知己,而申与知己,彼不知也,曷足怪乎!故庄子曰:“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老子云:“下士闻道,大笑之,em22 不笑之,则不足以为道也。”岂可执冰咎夏虫哉!em18 em3 em4
9 ^& N: j. n4 {0 j1 H# C2 v) z
8 g  }) ]5 Z4 @/ T6 v& i[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2 15: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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