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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荆藤

与丁剑讨论:当代书法审美主体与审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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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21 12:54 发表 % F0 e7 s3 U# A# f; e* ?

6 e, I/ H9 F$ s  g: \$ h+ @如果硬要谈标准的话,标准就是在你之前的你认为的经典,就社会层面来说就是以往的经典。. q! w, r7 D8 y% a
! l. _8 o+ J- |" V; {- r" z
当然是前者,但其实只是大众中一 艺术审美能力和机会的人接受,
" k8 |! i9 I2 z# _5 [2 G" V3 _+ p这个问题就好像问,哪一颗原子弹为大众所接受?大 ...
+ [  A" m) G* j' D. i0 h" E
0 K* p* W2 x0 L" I/ v& z9 I. {
我认为原子弹的制造本身不是艺术,因此也不存在审美主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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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荆藤有过人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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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0 23:47 发表 / ~7 t0 N5 ]0 `$ \9 N
      感谢以上诸位网友的参与!( A2 h% z4 M7 V6 \$ H) P

/ p+ C) B: `6 m: v: L      刚才,我认真地看了每位网友的发言,对我所提的观点有赞同的,亦有反对的。琴岛兄专门开出题目与我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这很 ...

* @( `% M  p0 L. X赞同,em13 支持这样的观点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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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1 11:26 发表
1 g( Z( e4 ^: I- n) e- V5 u我认为书法受众(大众)是多层次的。审美是及其复杂的哲学现象,它受世界观和民族传统美学观念的影响,同时,客观世界之美(包括书法)是相通的。也正因为此,才有我们的书法先哲通过“屋漏痕”、“锥画沙”、“ ...
* \3 F* f4 a1 u9 \3 E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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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江西心得 于 2007-6-21 16:11 发表
( _; `; k  b/ m( ^% h, E9 L8 n, `红荆藤有过人雅量.
, h, t8 W* K, Y" `& _3 t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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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 F! h3 @+ A- g: w4 P
如果硬要谈标准的话,标准就是在你之前的你认为的经典,就社会层面来说就是以往的经典。
$ ~: ~/ ^8 ?1 W/ U# P+ z, ~  _+ u
丁建的话有些片面了。经典是什么?经典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它存在于我们对书法的认识之中。有可能以往的是经典的现在不再是经典,以往不属于经典的现在成为经典了。穷乡儿女造像,在康有为眼力就是经典,而通常的帖系经典在他那里成为糟剥了。事实上,任何意见一件书法留存都有可能成为经典的。这样,你这句话不是等于没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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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荆藤 于 2007-6-20 23:47 发表 6 q2 F/ V/ d% D- p$ M0 }' X7 ~
      感谢以上诸位网友的参与!
- A; c7 I6 c8 B; q. C, \" l
% ^2 P6 \  e/ \+ l+ Z; P( d: E( I- ]      刚才,我认真地看了每位网友的发言,对我所提的观点有赞同的,亦有反对的。琴岛兄专门开出题目与我论辩:能为大众所认同、能为百姓所接受的,是书法的客观标准吗?这很 ... 4 @4 r/ a; f3 ~  I% f
实事上,中国书法的所有经典传世作品,其审美评判是不存在书法精英与大众的审美差异的,如果把羲之所书之兰亭拿给妇人小儿看,也一定会得到赞许的,尽管他们不懂得什么笔法、章法、线条这类。
0 Y8 N8 w" S" x0 X...
《书谱》曰:“老姥遇题扇,初怨而后请,门生获书机,父削而子懊。知与不知也。”
( T: r# g" W2 [) w. x: T
9 w. k1 O/ r  W, _  m1 \
请问:孙过庭说的这种现象如何解释?其与讨论“审美主体”问题有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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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作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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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大布衣也是夜里独行者!em2
# C" j1 g9 u$ \  u) N6 z$ n$ R  n) V3 n/ U% {& R, O! d- V6 W
初怨而后请,说明老姥还是认识到题扇的价值了,况,老姥之扇不也卖给平头百姓了吗?说明书法是能为大众所欣赏和接受的;门生获书几,父削而子懊,门生家里就这一座位,被这位“大师”涂抹了一通,哎,不知这位怎了,送给门生字,也该弄个绫子、宣纸之类,写到人家茶几上,那不擦去该咋办呢????em20 这实在不是门生老父的错呀!6 j) F6 O, }8 A) b6 V- n
也许,这位“大师”的作品是当时的“流行丑书”,长者不喜,门生如获至宝,也是可能的呀!em6
8 }0 U8 E+ S( q7 i# j5 j4 u; L  pem4 开玩笑了,这么晚了,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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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红荆藤 的帖子

em2 孙氏接着说:夫士屈于不知己,而申与知己,彼不知也,曷足怪乎!故庄子曰:“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老子云:“下士闻道,大笑之,em22 不笑之,则不足以为道也。”岂可执冰咎夏虫哉!em18 em3 em4
7 _3 P' r% w: B. q" z
9 @, v% [$ ^& e1 x/ o% U[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22 15: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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