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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何道哉

天生书呆子,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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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灭呆子 于 2007-3-5 12:50 发表) u$ x4 W7 q" L1 Q
8 e5 }; C3 q$ m% O
+ q* h0 S2 S5 ?5 W' n
这是在百度的一个提问查询,回答如下:
: W) L' e' U7 r4 ?$ G
现在知道有两个证了?
! G% b4 ?$ p0 V& J, S再教你一点法律知识# l7 q' A8 {' h3 k$ V9 u
有了律师资格证: c! a) q) K0 J6 j( \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段时间
! `) m' J) N% ^) S就可以拿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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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8 天生灭呆子 的帖子

"东北人,好吹个牛!"这话最好不要说!就事论事好吗?自尊自重是你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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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看,这就是张海部下的整人伎俩
. Y  e, t" o- n惊心动魄吧
! @' J' d9 _9 \1 O. p不过想把呆子我弄倒
, k5 m8 l% N% I. O3 q; D没有那么容易: ~1 A5 X% M3 ?% L  L7 @: D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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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3-5 12:59 发表7 S) {' l" t; ]" F/ y, T
看一看,这就是张海部下的整人伎俩4 Q2 w5 _2 W# g  `* Y" _* M
惊心动魄吧
9 j, E$ Z3 O: }0 ]/ I8 B: h不过想把呆子我弄倒
' p0 b' h. u0 x' h: K没有那么容易* v% }6 K- K3 F  M+ y8 C! P; n
呵呵!
; C9 A! ?+ t: [' C3 U( }6 ]
请问:在书法协会范围内,是否中国书协所有会员都属张海部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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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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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3-5 12:56 发表
1 E6 O: `1 p' X1 R% L' [" M
1 b; s5 x, O+ d$ k" L* s4 {& P现在知道有两个证了?) Q: Q7 E& ~! }
再教你一点法律知识
$ `3 L* A- I5 [. @* p$ {2 c& V有了律师资格证& P) q3 F7 Z& H# W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段时间- Y3 `1 y' F  O$ v  t
就可以拿律师执业证

! r  }( c: J/ M6 g# N2 j ) e/ ^7 W: _$ g% a% c6 I/ M+ Y
这是律师界的常识
* l9 Q# A. B8 u;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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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3-5 12:42 发表/ {8 L6 \& t" Q% f$ i
律师资格证我有
- V/ U, N. ]" @, u* e( P2003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拿到
, _, l' w% F! d) @
本人专门办理各类证件、执照,品质一流(跟真的一样),价格实惠,还可以给您再打折,请尽快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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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绝对保守买主秘密(打死我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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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已经没有以前的那种单独的律师资格证了,都是统一取得司法资格,可以从事律师职业.
/ b; A$ R1 a+ ^以前的律师资格证可以是法学专业专科参加考虑,现在司法资格考虑都要求本科学历,因此,你必须取得本科学历才能参加司法考试的.
$ }) ^- n! h8 I  k7 F9 ]' H, ~& ^  d1 N+ C: Z
看下下面的规定就清楚了: 7 m' @/ K8 @" G2 @6 B3 X0 v3 ]5 d
司法部关于废止《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决定
) z- Y( e: q% F9 f. ^6 h: n4 |- E4 E0 p7 k
2001年7月12日 % F- O, Z% G$ f4 p; v' m

: U- R& s$ \( P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司法部决定:废止司法部于2000年7月26日颁布施行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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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灭呆子 于 2007-3-5 13:04 发表
1 d$ i" i( x+ h' m; a- l第十四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 J1 |" R$ N2 z
还没完呐
5 z/ G; }5 o1 z9 e真是奔呐
) [! }9 ^- b6 z6 |' Y  @你说的这条我一点都没有违反
5 c, \# ?) y) x, _9 c. g05年我为书法家毕红文讨奖金,分文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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