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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7-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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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命的生机与活力”的表现就是书法的内容
符合汉字的字意嘛
! A3 T R+ ?# [- w! d, r很显然不是
" W6 H4 G" v7 r; m$ u/ T( d- X符合所写文字所表达的文学性嘛
# k* v3 ]/ e# h$ E, |如果有人拿<兰亭序>作例,那么我要说你比较一下就清楚了,从整体的感觉到具体的"之"字等,在其他帖上,大王不也都是那样表现的吗
9 W0 m5 o- [! B' n" s8 b这说明 与文学性没有多大的关系9 F3 {1 H, `* [8 [! f
书法与汉字的字意无关,也与文字所表达的文学性无关,与什么有关呢?
! {' u! p, L5 o0 E# A3 Q与儒道思想有关4 \- O: ~+ Q+ {9 G
汉字书写要符合儒道的思想观念
4 B! l5 G3 n9 O n1 v( Q5 D 我想书法通过可见的笔画和形状,进入一种透着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意象世界,来隐喻自然(社会)—人—汉字—生命之间的内在关系。体验和追求的是“与道冥同”、“以形写神”、“神似之似”,是注重主观表现的结果。书法形式之美,既要符合阴阳八卦之“理、象”,又要深合社会人伦之“礼、义”,也须暗合人之“情、性”。这种既合情又合理更合礼的形式,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呈现的一个普遍特征。这种审美意识的开拓,是书法对中国文化的主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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