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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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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W- d  m0 Y; D; p' C
' @, p' l) K5 `8 @* R9 a+ H& M# U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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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 F2 I0 x5 h2 C; A! S7 M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 }& F* b5 ~9 _
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 W4 J. z; W1 S) X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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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1 r( e5 {/ G; F

9 V9 a6 t8 `& H& ]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k" R, v: y1 r) o5 B& p. F
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2 Q) X- v5 {9 ?9 L7 Q9 j5 g
/ H9 x/ m8 h6 q/ {+ P, y' ?. D9 J! R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8 M% {- n$ k4 W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0 Y: i5 @3 f' x6 h. C* D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 S/ \, M# L+ Q5 q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 f9 `9 P1 g( o! t/ w9 N7 A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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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B7 a- r8 l5 p4 L' q, q5 J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T, o0 u2 \3 }9 x
  o8 ]8 _% b3 [' i- p! y& [" l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H$ C. W2 R: Q5 r$ C6 }+ T! h. K# S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 |/ |8 `& g3 W9 |2 ~: y- s0 k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8 o8 V9 P1 K; K& p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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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 y; E6 B5 I8 K9 ^: f' I( A( {* m5 L' L+ t/ p
$ b+ C- u8 v0 ?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w. S: Q& Q3 T# l& R# s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3 b9 T' \7 m9 S1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 x* F+ s2 d+ l. c对啊。
1 A" n. s$ m2 `+ _0 o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v  [- X% [8 i0 S( O/ b. M3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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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7 |1 N! h. u1 |' t5 U

  F" H/ G% e5 U- S6 `+ `6 S2 w) N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v6 i) U4 f' ~" @( s/ T0 J# P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7 A) ^% I6 d, C9 _8 o& F$ W, ~  D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u" x3 v9 h% y; T7 Q3 o: w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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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 c% J" d6 E8 u; a( Y! i  F2 b, z# \1 X  m( u. Q( ^& @, d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 H0 p" }3 I+ m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 i' ]: z1 L+ b" y) R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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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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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 A5 o0 {2 g! _, D" D8 ^4 `( @7 W9 {% E
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8 |0 Y' P) f0 E+ \' |" m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 v, k; C" U7 \& v1 n0 D6 v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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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 R4 P$ |% k/ |. {4 O: S3 v2 Q* k
( M+ ~, x6 `: ^; N8 ^对啊。
9 O- [; _% H3 ]9 u  ]: ?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K- N: x* L; f/ {3 V4 r! T) v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8 z: q0 V  E7 l& ?* b* P) a& N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j8 n7 N! X9 d# B
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9 K: x6 R9 B# L3 Z% m3 v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9 E! ]$ z* @; \6 A* n7 n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
5 ~8 t& }7 `/ B: R! g1 A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7 m6 J6 r- A( f! N
& W! C. a0 D' m! g9 O) m[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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