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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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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_  ^$ g1 {6 M$ I$ R# t

$ G5 t1 }% y- j' R) Q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实患了需要开刀的疾病,并且得到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才能为患者实施手术,才可以去给人开膛剖腹。如果离开离开了这个前提,而去剖别人的肚子,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谋杀,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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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2 发表 8 |% }( B; ^0 a3 g7 Q% \
一些民间组织的展览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搞,现在大报小报五花八门的征稿启事很多,中国文联或书协也是一个社会团体,可以自己的名义搞活动,但只能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以国家的名义搞什么“国展”、用“国 ...
6 I5 H( |5 x9 |. [6 |
国家级协会搞的展览,不是国展是什么呢?再说也没有以国家的名义搞啊。
2 X+ e' n% H2 G! k" e' ~相反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来组织可以,主办则更容易失去真正艺术需要的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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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16 发表 " q- j) }6 `' N4 E3 x# H
! M: m$ z3 D; N, g; n
我当然知道文联是社会团体,而且有行政级别,却是官方给人事指标,给工资,和妇联、团委等一样。
6 i$ L' }8 S3 X! B而艺术团体却是纯民间的,没工资的。但要成立并开展活动,却是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的,这就有了法人。

2 X8 m6 E3 h7 t* U* z! F
$ @- y- F0 \" Z6 H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8 m( G# y+ F% j+ E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n* A' |- i5 A2 o- R& S9 t. g: x& u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中规定的,关于业务主管单位的对其他社会团体在权限。/ R. T/ W: A% w& Y2 h/ R0 N
2、是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
4 i' ~% v# y( R4 W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可以不受《条例》中关于登记条款的约束,但它还是社会团体,其他条款对文联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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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19 发表
; O( V$ i9 t& c3 n9 U中国文联或书协不是任何时候都具有行政职能的,只有在得到行政部门的授权下才能行使这个职能,但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该项职能。
7 A+ f( N; t: P% I% f1 y+ X2 M! G/ _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手术医生只有在患者确 ...

# d- }  N; T/ n7 i2 M  Z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5 n" C: ^' ~( z4 l, w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 i8 \3 b5 D$ t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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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7 o1 m9 W/ t) Z" M, \- ]1 q# |* {" `/ ?# D& `8 {5 t. p

. [# ^/ ^/ P: M9 Z/ [6 Q0 D& o* {3 `中国文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相比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
; A& d/ C/ F+ [$ U' a( N* l5 J! n1、中国文联是中央宣传部、民政部授权委托的对其他文艺类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的社会团体。+ \+ N, o$ h. w
该特殊性只能说明中国文联具有《条例 ...
  f( k7 ^. O* F6 u2 X. `$ E+ b
对啊。
, U. E; q4 q3 j. q8 A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R3 I9 g/ r" Q* W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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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27 发表 6 p; z" F: F% g4 F0 n5 G

+ P* @  [3 u( C6 X! |; ~呵呵,果儿真是理想的可爱。
5 I+ D; H9 w" j0 Z9 @3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病人家属不在,不动刀病人就会死,您说医生还会教条地等待签字吗?(笑笑,当然这个反问与说中国书协有无权主办书法展览无关)( Z- U* @: k% G3 O
我想你并没有认真看过中国书协 ...
* b7 W1 Q- I/ G' T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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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34 发表
& ]+ G% C: [1 A  r, [/ d, O6 C- ?
那要当事人确实有病,并且处于紧急情况。

' _: k) ]% t% B. P  w4 i3 C" Q1 w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1 v, m0 ?$ R- a" x6 s&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上到这样的程度,则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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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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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41 发表
+ ]( ]8 n! j! F
" ^7 f* P0 I1 g' A5 c如果您认为中国书协没有法人资格不能主办展览,那么建议您不要再质问了,因为这是简单的常识(中国书协并不是现在才成立的)。; s5 S: e5 k1 n
如果在征稿启事中有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我觉得,提建议、意见都是可以的。但 ...
( a1 I0 Q8 u4 y6 q" w, Q
     支持!这么些年中国书协亦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每一次的比赛以及活动,都是很有一些成效的,这我们广大的书人都是看在眼里的,现在如果又来质疑的话,那就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了啊!呵~~~~~~~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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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5 10:33 发表
7 N4 c& t6 T9 B+ I. U" P& Q: f/ M, m6 Y
对啊。
# k1 F! }# c; x3 h' t5 F中国文联是对文艺类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其实并不能直接管理。
: K& K% ?1 e& g" K2 f; @那么,中国书协开展书法类的比赛、展览等相关活动,才是真正合格的。不开展才不正常哦。

# O" F. q- n  e/ S6 J6 j6 i5 e2 x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书协的性质。
! X' }7 ^* Q; m( i! ~( T1 w1、属于中国文联的团体会员,没有法人地位,中国书协应该称为:中国文联书法家协会。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书法家协会”。
7 o' w& h4 o4 k! r% t# w那么,书协就不能用“中国”二字,也没有自己的章程,应该以中国文联的名义在文联的章程内开展活动。( m/ a9 S) s4 r  l) M' h. a. k1 J
2、中国书协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已经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了社会团体的登记,那么,它就是一个和中国文联有着同等法律地位的社会团体。
4 i6 b! C9 u3 K6 Q: a3、中国书法家协会没有依法进行社会团体登记,没有法人地位,没有经过中国文联的批准开展活动,并且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该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都是违法的。中国书协以征稿的名义收取公民的作品和展评费的行为违法。
2 w( K/ _" b/ C! B
7 g' `7 e# A% O, Q/ c[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5 1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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