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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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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1 }9 z$ W) d3 F7 `/ ]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 X+ B9 A7 T+ c& E! A3 C5 @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5 N' L: `) j- H# y2 k5 R4 T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3 S: C7 k4 }, O3 m4 ~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 x! ?; V6 q+ F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k" j) t# ]2 J# U
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7 Z) u# T# g# s& z# o1 o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q% s" o" }; @1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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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9 16: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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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6 J' K9 k! Y$ n5 {' A& Y  A% r; g6 o$ z2 S9 F; f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所有关注、参与这个问题的人来讲,都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社会知识的极好机会。. H9 r; U+ d- p$ {# @4 Y
* q6 {/ O+ G; R- r8 E
因此建议,能否将此话题单独拿出来另开专贴,以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来。9 f! }0 S- o& r0 O0 O) ]7 x: L

' O9 X0 h; b9 t' g0 ^对于结果不必奢望过高,体制问题决不是简单到几个帖子、几句争论就可以解决。通过讨论,能引发些思考、学点知识足矣、足矣。) ]$ |$ g# V" W; S9 i, H0 I

* u, e- t* h! T0 _7 L* z这里楼层太高,其中一些言语更与讨论无关。; ?7 P: F( K' j5 {7 u# M' ?

) O: A  C  R0 z& k7 U9 \* N  B1 K当否,请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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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2 v& R: U$ K7 ~& y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e/ {$ r1 S5 m  U/ _4 \
; O' ^: W7 ]- r2 s1 s3 r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2 H* g& U: b7 v/ `: ]+ d
最好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把有价值的内容整理出来,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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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9 T5 x9 D! O6 M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而电影人更钟情更认可的是这个奖,而不是美国政府的那个奖(有一个,但名称记不得了)。好比香港的金像奖和政府的金紫荆奖,中国的金鸡百花奖和华表奖这些。而搞书法的人,肯定更认可中国书协的全国奖,而不是文化部的群星奖。所以,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条条块块就可以说清的。[/quote]
5 J+ _0 h$ h. L7 N0 W3 Q* q王堂兵的这段话,与刘正成的这段话“果儿从健全法治社会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是改革原有的建国初期党政不分的统战体制,还是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视野出发,大力从民间做起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文艺社团,从而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好像有暗合的意思。/ f3 l: t- F, ]) l; L

& f' a# U2 W: W但是,拿“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与“中国书协的全国奖”相较,我看是欠妥的。不仅从体制上,还是从艺术上,中国书协都代表不了,“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更不用说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其评委资格的人选上及评审规范的制定上看,是不具备权威性,代表性,学术性等。其他的也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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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 |; h" }0 {2 V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 [& S3 {( A6 I3 W3 ]  W  e0 C1 D1 h. _9 C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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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完全同意,这要取得搂主与网站的同意,我表示支持!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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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搂主的此主题贴是她的这个:) Q% e2 ^+ y( O/ C/ e, j
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 j/ r# _1 k+ `  f地址 http://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90948&fromuid=44767
/ G) h2 S9 h' ~$ T帖子的延伸,许多问题,在这个帖子中都涉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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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9 15:58 发表
  q' N' V7 I1 g0 V2 H8 J[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4 h: ?) D7 h1 Z, e& m' }/ A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 ...
! z) m3 q$ u/ ]' l
奖励主要有:
' {7 `. c# m; p5 ]1、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单位作出的奖励,如对举报偷税漏税者、举报追捕逃犯的线索者等,文化部有代表政府对文艺工作者作出奖励的职能。
8 ]' R- I9 u2 Q, c2、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表现突出者的奖励,如商会、旅游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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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9 15:45 发表
: z! H# s$ Q. B4 Y3 J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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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2 K  P/ p; U5 ^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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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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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 ^7 A+ z( @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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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C' N; j' t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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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A  X& U5 \5 F; l4 ^! T) s'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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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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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2 E7 s5 r& M& l9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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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5 q1 p' a4 V5 H  u' ?8 O" z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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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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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1 深刻!犀利!!尖锐!!!em14
) Q1 e, g+ F/ e" Z+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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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的展览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播,在一般人看来中国书协属于中宣部领导下的部门,是政府部门,他们到外地举办活动、游山玩水是下基层视察工作或关心人民疾苦、体验生活,几乎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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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入选书协举办的展览,可作为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于是地方书协纷纷来和中国书协“联合举办”展览,统称“国展”。其实是在用书协会员的资格做交易。许多地方官员或政要、富商都有幸入选,成为书协会员,手迹的身价陡增,又是需要批条子接工程的、拉关系的就不用再用现金、名烟、名酒的方式“结算”,只要问官员“卖字”就可以,使一些官员的收入从非法变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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