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2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石人 于 2008-5-26 23:29 发表 . D+ h$ X  H8 W3 N2 [! u1 l
這真是越扯越遠!2 2 2 2- l% G' K9 I' p

# f# @# l8 V0 I
* E2 Q9 z$ {( n5 T& T$ Y
+ T& z! K  g1 m! ]  l% _* C
- U3 s& c) \) C3 O+ |( f) N+ l& C不參加不得了。
4 I* B4 y9 c- U# P3 B) i4 O" z
不知这位朋友所指,是我说得不对,还是指我所说的与这里的主题无关?/ L: q, ~: w4 e
其实,我只想提醒大家,先把认识拓宽一点,再来看问题就更轻松明白了!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毫无疑问,我们的中国书协,甚至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必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不然,我们大家就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
( @( I; {8 @% E# ~5 u. H2 N$ J比如果儿在这里提出的一些问题,如收参评费的合理性问题及收参评费的依据问题,因为其中的确包含了不合理因素(果儿在后面已经作了一定程度的剖析),因而就是一个值得中国书协领导层思考的问题!em133 a& D1 U  U6 d2 q( k
2 ]6 v  w$ c) e- y" ^2 G( p$ m# J
[ 本帖最后由 浪尖上的玫瑰 于 2008-5-27 01:34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6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要小看这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出现如果儿所说的那样的结果:打击书法爱好者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影响爱好者们投稿创作的正常心态——最后,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所有的投稿者,投稿的唯一动力就只是名和利,而淡化了艺术的真理性内涵——这对于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4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4 14:11 发表
8 p% H% u# u& F7 b0 D& U, n) q三、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 ^. r( u4 {0 W" U3 ]" [- \+ T1 r; `2 W
该启事可以视为中国书协向社会发出活动的要约,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应该是该要约的附件,应当和启事一起同时向社会公布。3 W. C4 U6 n% U5 W2 j

4 _! y% Y; [' F5 L8 [书法爱好者应当在 ...
/ U1 q4 D2 C  w! r$ ?
0 y/ I' t6 _7 U! M
以前,书协办展览,评委的选择就是少数领导说了算,现在进步到了“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勇敢而敏锐的果儿却能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也就是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问题,这的确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权力机构所需要解决的!
5 ?* |2 |$ A6 x: |$ f& s7 @0 R/ q因此,再次感谢果儿!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7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6 23:23 发表
, [. x2 G4 }" j8 I% V
3 D4 x  L( E/ F! w: \* ^将黔大师也引来了,再大大的幽默“一下”一下em4

* z9 D: E* K! p
3 g* p+ D9 O$ B/ s; G2 c/ p- l9 z6 M( L3 T: ~1 n
兄好啊!先打个招呼。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7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08 发表
) L, \6 B% ^4 G0 U我们不怕出现问题,就怕刻意掩盖问题,故意混淆是非,继续侵犯民众的利益。

, {" a  J+ l4 l: Z9 H0 K
3 j% p4 P: L- ?- g1 K, w5 t0 B# q6 Z3 u7 k; a( U1 a8 z: {
是的,果儿所言,如果某权力机构真的出现这样的问题的话,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我们要努力发展法制,努力搞好法制,用法律的武器实现对社会活动的有力监督和规范!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6 浪尖上的玫瑰 的帖子

公正必公开,公开必公正。
+ W2 @1 b* ~+ F我曾在上海的一个外企工作,与哈佛和剑桥的学子一起共事,这种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是我从他们身上学到的宝贵的财富,我和他们一样崇尚自由和民主,敢于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2 ^8 E0 d( I9 X4 k% ?
+ f$ {3 x) e  b& [" Z6 T% ?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7 00:3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7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忘记1 于 2008-5-26 19:36 发表
$ s! E& J# K% P4 b. x8 J+ d* ]4 j听你的同伙说你是为女士,不管你是否是女士,起码交流要有礼貌:网友耻笑我,那是人家的权利,书协耻笑我那时书协的权利,我无权干涉!他们只是在心里,我不管! 你说这样的话,有侮辱人格的嫌疑,为了公平,我 ...

8 L; u# y; U9 b% M2 T0 m8 J这个忘记1是干啥的!怎么是个驴脾气,破口大骂女同胞,说谁是泼妇,你是个蠢驴!蠢驴!!蠢驴!!!
+ q6 B& d! p( _, o1 n6 z( \1 S要骂人,谁不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7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8-5-26 23:10 发表 9 ?( r; Y. y  y- p' i: k
两天不上网,这帖子这么长了!!em11 ! q# v/ X/ E; }* A6 t3 l5 E# l0 B* T

) I6 x" Z5 ?# g: k2 i: {! O5 D. g9 t网友们都看得很清楚啊。继续关注!em1
! L  ~! c5 H  N! S2 V9 L* G0 Q
谢谢关注,我是抛砖引玉,让我们共同探讨。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