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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柳青凯

【打开沙锅,关于批评官方热】之青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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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有点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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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ou_客龙 于 2007-5-28 12:35 发表 0 Z# s5 t' b4 D. `# V
本想听从喜雀先生,就此打住!又见心得先生回贴,就此多余几句;我想说,我们均非圣人,也非先知,所以我们执着于名,被名所累!名---名目繁多!---只是事物的外壳罢了---考问内心,谁能纯净的做到真诚而不伪装,我看大家都不能-----所以,不能因某人,用了假名上网,就斥其道德.人格有问题........人性是多样而复杂的,看过黑泽明的<罗生门>吧,揭示的多好!!!------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很关注心得先生,希望先生能继续挚着自己的艺术;看好您!至于军事问题,一句话---避实就虚,原子弹,是假的,俄美屯了几千枚,谁也不敢动,费铁一堆,倒是倭人聪明,拿它做能源!所以,原子弹----假名!

7 Z+ o! C8 \- V! a4 Z"真名"和"假名",有那么重要吗!!!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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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5-22 17:06 发表 1 o: t  F& s2 A, S8 A: V5 S

9 V( g$ r* {7 l  G% U5 l: l我不这样认为,
8 Y# Y% w& s/ L4 r7 e首先,当代社会趋于民主、自由,批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所以批评的方式、程度会渐成多样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I9 i) Z  R( `3 L
其二,作为被批评者要有随时接受批评的心胸,美国的总统经常挨骂不是坏事。 ...
7 A" e0 h: {  Z& H, R2 s

7 J; F. Q: g+ v& y' Y0 J;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i- p. J& j9 j1 D: l* {4 c6 S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6 `; T, X7 i* t% {. [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5 h. q/ g9 I" k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6 h$ Y: j9 i" @6 w  B3 n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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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m$ c0 b0 h. z& w; d4 R
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 g+ ^- y/ [8 I8 u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好,都是无罪的,而被批评的政府或者是公众人物,则有责任站出来对批评者或社会公众释疑,如果不出来释疑,那么恰好证明批评得是,应该受到司法追究,就是有错;即使是政府或政府官员认为批评者批评错了,或是与事实不符,那么,也应该站出来释疑或者反批评。这个道理是有司法根据的。
' x# o/ K! j, u$ S我们当然要倡导理性的、健康的学术批评,但是也不能随意扼杀言论自由。
' R( I$ f+ E4 B5 T0 U5 S9 Q对于书协的批评,无论批评得对与不对,本身就是应该的。如果批评得不对,那么,书协就应该站出来释疑,如果不站出来释疑,那么,公众对其的怀疑与指责就是无可厚非的,这样,书协无论做没做错事,都是有错的。
, J4 D8 l, k$ y" R5 z4 C中国的政府应该好好向西方国家学习学习了。
+ q  v0 U5 Y+ Y. p
em1 em13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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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8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5-28 14:02 发表   ?: R8 f: o+ R4 p: l! K& V# e

$ J! `5 F4 m: a, R
" e# }- n' E! K; F好久不参与网络上的争论了。我非常赞同丁剑先生的观点。4 _+ ^6 G* z% M. J2 j7 n$ x' H
有一个道理我想对于批评家和被批评者来说都是应该明白的,那就是:批评无罪,释疑有责。也就是说,公众对政府或公众人物的批评,无论是对也好,错也 ...

( u  o5 O; B$ i" A, [* W好高兴朱先生能够参与讨论.em13
* \  q* j" J( w3 ~' e丁兄的观点我也赞同.但批评家也要有责任,有立场.不能主观臆断,猜测,搬弄是非,面对这样的批评,被批评者当然不会出来释疑.相反这样的批评者是不会被人认可的,是伪批评,问题严重的,还要负法律责任.  D9 f& S) O( g5 X  Q8 e+ v

, W+ Q- p) P8 @0 r4 a* A因此,朱先生的观点还真得有一个前提:你所指的批评必须是真批评.
' R; ]& q6 o! Q+ }! C1 f6 K' X这样就与我的呼吁没有矛盾:让我们大家多关注书法事业本身,书法创作本身,让书法批评更加纯粹与真实,更加理性与健康。不知为什么?参与本帖的朋友不去注意我的呼吁,纷纷跑题,叫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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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柳青凯 的帖子

以批评家的标准来要求普遍是不现实的。/ |: a. F9 d& R3 x
这里不存在你说的那个前提:真批评抑或假批评。真假本身即是一种判断。
6 M( K- f/ u0 ]0 X2 s1 s6 I) t, G) @( f$ h5 u% _
[ 本帖最后由 丁剑 于 2007-5-29 0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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