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6404|回复: 12

[原创] 可笑的传统与创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传统是一个笼统的概念# h. B+ ?0 k6 c$ _. B
  创新亦然
1 O" c( ^$ B0 K7 g" w3 Z  当别人称颂传统时,我开始偷笑5 N0 M$ l9 [. A% w
  而别人称颂创新时,我亦在偷笑
- _( ~; D3 d, d6 H+ P  人心无分古今
" \8 H: d, u) {" @  I; @* ]! r4 b6 m  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无论写何体何字,都以真实反映个人的感受为第一
' n0 R- \0 r" X! j3 o% L  艺术家的任务就是通过作品来表达自己的内心的真实感受& v- p+ \6 ^: }. \
  这一点并不是以简单的所谓传统或创新就能解答得了的: S9 S; c; W9 m: y% c
  最主要的一点仍然是——反省!. [# e1 L% e0 |# g, @" q% G
em4 em4 em4 em4 em4 em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0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传统或创新为幌子来杀人的人不计其数,我是以反省为幌子杀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书法研习首先是在宁静的认识和帖近文化的传统,同时自然的展露自己的心性,奈何非要将书法做技术性的拆分,所以书坛以熟练的技术工居多也就不奇怪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应科 于 2008-10-1 18:48 发表
' C8 t: i7 R" o有道理,书法研习首先是在宁静的认识和帖近文化的传统,同时自然的展露自己的心性,奈何非要将书法做技术性的拆分,所以书坛以熟练的技术工居多也就不奇怪了。
5 c: p# B9 F8 e8 {+ h; V" M
据我所知,熟练的技工也不多见。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盘丝大仙看见至尊宝问:神仙?妖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乐石斋 于 2008-10-5 13:35 发表 : H% K% z! Y( _
盘丝大仙看见至尊宝问:神仙?妖怪?……

7 R9 T* q1 M8 h$ B什么流行书风、古典书风、现代书风、学院派等,在绝大多数场合是被作者当哗众取宠的噱头用的。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无新旧之别      只有好坏之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白山人 于 2008-10-9 07:47 发表
0 w2 j; S( M, Q% W" `) q6 T书法无新旧之别      只有好坏之分
% u/ N- h$ S; Y* s" \9 s
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liverlu 于 2008-10-9 10:13 发表
# H2 w" M4 j# L4 I3 x& \
' a+ d5 w: Q) y- C; A8 E- N+ z# R7 N7 K7 U. A) I, M/ C
说到点子上了em1 em1 em1

0 q& _3 v2 D8 c  i1 }, I0 T+ z& ~2 o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