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一鸟

庞中华先生,别太把自己当老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28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书坛没有老大,更不会有书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现实中,钱、权的发言总是首先受到重视,真理永远是最后发言!2 ]! v# q$ d1 F( G  [4 I
em11 em13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9 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结果很公正.
" D$ e" c  }; p7 d# r" g  Q, Y) ]" \9 G5 p, b) Q7 U3 S
庞先生的字很有功底,深受广大国人喜欢,不能就这么一杆子打到俗书去吧?那大家怎么不说启功呢.他的字跟庞的差不多少.$ f" ~0 m, C4 R# j' o

9 E/ a. D# I4 w% r7 M& G对王正良先生的贡献非常钦佩..
9 z  M! m) b- x  o! Z* ?- A& y& y& o0 m" s/ M; T/ O6 e
至于是硬笔书法家还硬笔书法,我个人感觉,后面这个称呼更合适.
; W0 u# E. Z: }* l. O不能动不动就成家了吧em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名利惹的祸!!!e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9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BC 2007_BC 2007_BC 2007_BC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BP 英雄扼腕长叹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30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尊重法律。许多问题都在法律上写得很清楚,规定了那些可做,那些不可做,有时与我们常规想法不一致。在现实中存在着“合法的未必合理,合理的未必合法,”但要较真起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了。书法人有许多行为是不合法的,要学学相关法律,别到时候讲许多“道理”来叫苦啊!
, x* \% n+ x2 ]5 x8 j2 \( _6 }4 e! y* h另不要批评时总是扣上“为了名利”,只要用上这两个字,就感到被批评着就处于劣势。“名利”谁都离不开,包括“你”、“我”、“他”。我国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只要人家的权利的是合法,“名利”本属于人家,别人就不能侵犯!( C9 ~4 o* c! j4 k. M( |
6 D5 y$ p  s6 t& b2 i: [8 `
[ 本帖最后由 liuyp74730 于 2008-6-30 11:5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3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uyp74730 于 2008-6-30 11:45 发表
+ r1 O( P$ P! q+ f' E' S' P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尊重法律。许多问题都在法律上写得很清楚,规定了那些可做,那些不可做,有时与我们常规想法不一致。在现实中存在着“合法的未必合理,合理的未必合法,”但要较真起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 ...

/ A& V0 H7 J! |# g3 }以庞中华先生为代表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状告王正良为代表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侵权这件事,我从头至尾都没有说他没有法定意义上的权利,但你我也没有看到法律裁定王先生的组织是非法的!没有裁定王先生该赔款和道歉,相反倒是庞先生等从法律意义上撤诉了!所以不要拿法律在这里说事!( \# ~  J( J# J& k+ p) [
以为样样都应该靠法律说话,那也就没有啥意思了,法律是建立在共识和道德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抛弃这两点也就更不好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老鸟又开始叫了,
5 o) y0 L! I2 J' ~3 R* {欢迎欢迎!多写些妙文让我等欣赏!& `" I0 z$ z( T( ~% z- u
8 Y7 B( {# E' J/ o# T" m( h
丑书美书的判断恐怕每个人都不一样的,
' }+ g6 D8 R* a3 K, m  F/ }5 `老庞的字在我的眼中就是标准的丑书、俗书,极俗极丑,7 g! B7 P8 `) S. |# `+ Z" F* O% i
我费尽心思想找一点美的感觉确实找不到,没办法。: L. c5 o+ f5 v8 t

9 r# T7 D; u# T$ m% _% Fem12 em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3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朴散人:"老庞的字在我的眼中就是标准的丑书、俗书,极俗极丑,
  S/ H, N9 e: K% O- E! E我费尽心思想找一点美的感觉确实找不到,没办法。"
9 V6 w6 ~8 d9 P, U; Q4 S, ]
: q5 d! ]8 V4 _. U+ G2 G& [' Rem1 em1 em1! Y' o" n7 a# N: X  T

; h) O! {) [4 r- y) O[ 本帖最后由 liuyp74730 于 2008-7-3 07:1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