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8 C2 s, I5 ~& J0 r# O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1 m1 S# \2 K: J) D( P) a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2 @* e3 L7 X% j% g& O
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8 j0 p( ^' I) Q# s, X9 Q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7 }( U5 L# {! b+ w% D( m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7 n, x/ v. f+ f
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 u- i2 u2 Y' {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8 s( Q+ }+ G2 a- m
1 T2 s7 @" U) H# B*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9 16:0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 g* {; `6 ~$ c/ R( r3 p# f
% U: n. g. S4 _+ P* d* g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所有关注、参与这个问题的人来讲,都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社会知识的极好机会。
! M: a; [: W; K% ^6 ]- @
6 r4 z+ k% `! @, A9 K4 ?因此建议,能否将此话题单独拿出来另开专贴,以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来。
- I" D' V$ B  v+ U5 b! X7 g: b, e
6 l1 Y9 @) R+ `. B  q0 ^/ ]对于结果不必奢望过高,体制问题决不是简单到几个帖子、几句争论就可以解决。通过讨论,能引发些思考、学点知识足矣、足矣。: p( o) i) Z& j: {( _

' o: g# f$ h# m9 z这里楼层太高,其中一些言语更与讨论无关。8 J6 }4 t% g0 c# V7 h. ~

) P' |- ^/ J3 i2 n7 L7 F当否,请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 B1 x4 f9 z! o2 r0 z3 X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3 h% S0 F  w+ O( ^
/ x$ i# p" Y( g# A2 z, s8 Z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 U% ^! ~' e. o) A( E9 K/ Y最好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把有价值的内容整理出来,进行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e) Y, v! F6 H4 ~( n2 O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而电影人更钟情更认可的是这个奖,而不是美国政府的那个奖(有一个,但名称记不得了)。好比香港的金像奖和政府的金紫荆奖,中国的金鸡百花奖和华表奖这些。而搞书法的人,肯定更认可中国书协的全国奖,而不是文化部的群星奖。所以,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条条块块就可以说清的。[/quote]8 [4 C) [! z/ r, g' V
王堂兵的这段话,与刘正成的这段话“果儿从健全法治社会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是改革原有的建国初期党政不分的统战体制,还是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视野出发,大力从民间做起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文艺社团,从而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好像有暗合的意思。3 h& x7 m0 J2 l' x5 O+ m6 _* H! G  [" o7 V

/ P3 F9 l* S* J8 z但是,拿“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与“中国书协的全国奖”相较,我看是欠妥的。不仅从体制上,还是从艺术上,中国书协都代表不了,“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更不用说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其评委资格的人选上及评审规范的制定上看,是不具备权威性,代表性,学术性等。其他的也就不用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1 D; K; A3 I3 m( @1 U( k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O( {& H2 s5 p+ j. j

( c2 {; H2 A" J# a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2 W' J$ u: \. X# }+ S
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完全同意,这要取得搂主与网站的同意,我表示支持!e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搂主的此主题贴是她的这个:
9 x2 U% K& t5 R7 v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 q9 k- c" z+ H+ y; |7 s地址 http://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90948&fromuid=44767+ t+ ]) V% u+ Y9 w4 \2 Z
帖子的延伸,许多问题,在这个帖子中都涉及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9 15:58 发表
$ }' y; }9 z. j1 ]; g[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b. d; l; P) o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 ...

. g1 \6 K% g& F5 D. E# V) @奖励主要有:  q3 ^" C0 ~. N! S
1、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单位作出的奖励,如对举报偷税漏税者、举报追捕逃犯的线索者等,文化部有代表政府对文艺工作者作出奖励的职能。
8 {: J1 l0 D* V7 P" T4 B! `2、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表现突出者的奖励,如商会、旅游协会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9 15:45 发表
+ W' B6 U- X$ u: o%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 S- B3 _5 B$ T# T
" h! G6 v5 P, V( e5 i) D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 l- O+ J+ u/ E9 {' ~9 U. G4 v) t- j" l# T) i) V
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 r: b/ H1 ?8 g4 M+ z0 q

. u" B$ A9 W# {* Q2 e8 C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9 T$ F) s% o7 {# F% v0 I7 B8 i
; ?  ]1 [" {. R; a7 A7 C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 \$ S9 z9 D, q# T7 ^+ v0 U7 Y* T( t& h$ M+ `
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4 f/ U& Q/ I1 d" G6 \9 @
% P) e! k/ z  _6 S
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 p: p9 Z3 Q* K* l; p6 w9 b6 m
6 g; T; N4 E. f. P  x4 g+ [
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 ]2 o4 Y) d5 A& {. z
, T5 h+ p7 a  E. J' a
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9 d& D( j0 k. ?, {( A7 m) X

0 o$ F7 f( o9 D8 _0 k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5 e4 Y  L  R+ ^9 \  R2 zem1 深刻!犀利!!尖锐!!!em14
9 `+ ?8 m5 p8 K6 ]) C9 q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的展览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播,在一般人看来中国书协属于中宣部领导下的部门,是政府部门,他们到外地举办活动、游山玩水是下基层视察工作或关心人民疾苦、体验生活,几乎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入选书协举办的展览,可作为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于是地方书协纷纷来和中国书协“联合举办”展览,统称“国展”。其实是在用书协会员的资格做交易。许多地方官员或政要、富商都有幸入选,成为书协会员,手迹的身价陡增,又是需要批条子接工程的、拉关系的就不用再用现金、名烟、名酒的方式“结算”,只要问官员“卖字”就可以,使一些官员的收入从非法变为“合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