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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质疑中国书协六届新人展征稿启事中若干事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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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8 Z# B# b) q5 Y7 @# S/ E. G6 j! T4 z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7 N; u6 d+ U: F, J3 ]' ^: P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8 M+ K7 z7 [; @6 i. f; Z6 `
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
6 ?0 a$ f: V! P6 F( K8 e$ K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3 a) m. @1 ~  e. y5 I. S9 s. W
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C# M0 E* ?4 W/ [' s# _" J
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 P: j7 I3 e9 I2 ~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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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1 d# Y( Z' z,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5-29 16: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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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J1 K0 `4 L) G$ L
8 Y; x( f2 }/ J, h
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对所有关注、参与这个问题的人来讲,都是一个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社会知识的极好机会。+ }) p1 C& Z5 N  P/ w7 M4 E3 ~

# u: ]# f5 \& ~: k因此建议,能否将此话题单独拿出来另开专贴,以吸引更多的人、更多的不同声音参与进来。. C; t* G+ {# r; o, F
( H7 D) |6 j$ G- w1 F
对于结果不必奢望过高,体制问题决不是简单到几个帖子、几句争论就可以解决。通过讨论,能引发些思考、学点知识足矣、足矣。2 c+ H0 o, x  R5 C: C; k- M0 |

: M* u3 g# [8 Y. d) V( ?. d: H这里楼层太高,其中一些言语更与讨论无关。3 q& e! ?  n; u$ l5 t! Q  z' n& i

) H, W5 R! `* R% N6 A当否,请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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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0 h0 B; m) q# V# |' L
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 X/ K( L. w7 A/ q% A4 f# i: z

% x) S+ ?  z  B2 W  Y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 h. x; @9 I& s( ]& q最好作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把有价值的内容整理出来,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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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Y& F. Q! k7 }0 P; j! P8 h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而电影人更钟情更认可的是这个奖,而不是美国政府的那个奖(有一个,但名称记不得了)。好比香港的金像奖和政府的金紫荆奖,中国的金鸡百花奖和华表奖这些。而搞书法的人,肯定更认可中国书协的全国奖,而不是文化部的群星奖。所以,有些事情不是简单的条条块块就可以说清的。[/quote]
7 B# ]; ~# p' ]王堂兵的这段话,与刘正成的这段话“果儿从健全法治社会的角度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是改革原有的建国初期党政不分的统战体制,还是由政府从全社会的视野出发,大力从民间做起建设现代公民社会的文艺社团,从而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好像有暗合的意思。
2 d5 ]& S6 Q4 _9 r8 M
% W9 d4 H5 q1 \$ H% p+ G但是,拿“美国奥斯卡是学会类奖”与“中国书协的全国奖”相较,我看是欠妥的。不仅从体制上,还是从艺术上,中国书协都代表不了,“依法委托操作国家意义的文艺活动”,更不用说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其评委资格的人选上及评审规范的制定上看,是不具备权威性,代表性,学术性等。其他的也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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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拉木 于 2008-5-29 15:50 发表
' d1 c% h7 j+ [$ A  q1 Y" _3 M布衣版主,这个帖子延续到现在,问题已经集中在对书协性质、办展资质等等的定位上了。这个问题由新人展征稿启示引出,但实际已远远超出”启示“本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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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O# x/ I8 }0 v不管是不是如刘正成先生所言涉及解决社会团体体制问 ...

; V  F, ~  ]# Q1 [2 t你的建议非常好!我完全同意,这要取得搂主与网站的同意,我表示支持!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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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搂主的此主题贴是她的这个:
' D) n4 X$ G7 N7 B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 U  t# g' p) ]: I. }6 _地址 http://www.shufa.org/bbs/viewthread.php?tid=90948&fromuid=44767
6 I; q3 N9 n% P. B, {/ _" d6 {帖子的延伸,许多问题,在这个帖子中都涉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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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8-5-29 15:58 发表
# B; k- p/ x5 M! O& R[quote]原帖由 王堂兵 于 2008-5-29 15:28 发表
- H$ z# y0 Z& {0 u' Y" |另外,我提出一点关于文艺类最高奖的认可问题。我不知道协会(学会)是否无权发奖,但至少大家都知道,美国奥 ...
3 k. C$ g& s* c3 M8 C4 }" L
奖励主要有:! j# i! P# z9 v& `; s
1、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对个人和单位作出的奖励,如对举报偷税漏税者、举报追捕逃犯的线索者等,文化部有代表政府对文艺工作者作出奖励的职能。( M) j! R3 |2 O5 b. X8 N. v. d
2、行业协会对本行业表现突出者的奖励,如商会、旅游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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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5-29 15:45 发表
( t8 |1 A& q/ u- }1 A书协每年要搞很多书法展览,收到的征稿大概有几十万件,这些作品的去向如何?就是卖废品收入也很可观,还有评审费、赞助费、地方政府的拨款是如何支配的,接受过审计吗?依法纳过税吗?大量征稿启事显失公平,存在大量虚假成分,缺乏法律依据,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谁来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 c5 S, t. _5 D( |% Z"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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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是企业法人,不归工商部门管理,工商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不能制约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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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没有在民政部登记,不归民政部管理,国务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能制约他们;6 d- `4 }3 B# t6 S% F: s

3 K. \7 u& e% s  T; \他们不是政府部门,不实行首长负责制,不受行政监察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不是政府官员,也不用上报财产。8 g6 t6 V' F0 z3 \4 `' Q: L

, Q6 U: {! G$ I9 l' `他们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不用是一般纳税人,大量的钱财到手,税务部门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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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许多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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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t0 m0 u3 k; n( X( Q( m4 J, j5 L他们什么也不是,不是公民、不是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中国***领导的职能部门、他们接受的是中宣部的业务“指导”(不是领导)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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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什么也不是?但他们又无所不能,搞培训、办展览、办杂志、拉赞助......,5 m* Y2 x+ G& t1 D# U: s& C

6 i% p) A6 p8 N* n! }+ [5 \9 u; J他们什么都可以拿评审费、参展者的作品、地方企业的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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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I% `# a7 Y- h4 ]8 Z" J. g他们在艺术活动中把才能发挥到了极致:吃、喝、拿......甚至骗......

8 H1 t6 F5 N/ C& n' P$ c9 dem1 深刻!犀利!!尖锐!!!em14 % L! [4 H& R,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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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有的展览体制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传播,在一般人看来中国书协属于中宣部领导下的部门,是政府部门,他们到外地举办活动、游山玩水是下基层视察工作或关心人民疾苦、体验生活,几乎所有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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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入选书协举办的展览,可作为一个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于是地方书协纷纷来和中国书协“联合举办”展览,统称“国展”。其实是在用书协会员的资格做交易。许多地方官员或政要、富商都有幸入选,成为书协会员,手迹的身价陡增,又是需要批条子接工程的、拉关系的就不用再用现金、名烟、名酒的方式“结算”,只要问官员“卖字”就可以,使一些官员的收入从非法变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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