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阮次山

[评批] 从“善缘艺友”到“我是达州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26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兄弟,我不得不提醒一下首评,你有一点要向我学习,别去答理身后紧跟的狗群,他们就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R2 s1 H, V+ e4 C2 v
我只回帖给高手,网络垃圾你尽可视而不见.否则有失身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6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阮先生的层次比你高多了,我们之间的交流的目的,恐怕只有我二人明白。
# H$ v9 `* p7 H/ u你这只四处流浪到处碰壁的丧家玩意儿,一直跟着我,想引起我的注意?
/ q; `, j+ r, q0 q离我远点,我对你真的没兴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至于“混账”如果您觉得那就是混账而别的不是的话,那么,我比较怀疑你判断问题的能力。
  Q+ Z: `' `. l. |6 @还有,这样的回帖也竟然让喜鹊先生看了笑话,
$ w5 c4 ~9 T$ A, [0 Z1 y我觉得如果一个回帖能让别人感到开心那不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吗?关键在于一个回帖频繁地让人感到恶心,那就不太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和尚不撞钟,钟不响也没人怨你,何必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6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看下来觉得达州人的行为已经被自己认识到了,这说明楼主此帖的积极作用显现了,作为一个平常书法人有这种被认可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 P  D4 O# G6 D/ Q" X
2 w6 K1 x) L" H- E7 l( I5 ^1 v
倒是觉得有一个探着头冒了一句的蝈蝈大侠让人费解,什么“狗群”(原来你也在狗群之列,大概充其量算是一哈巴狗,所以为獒们所不齿),什么高手,借机抬升自己的成分太大,也是一个想出名想疯了的疯子,前一阵为了出名不惜得罪呆子、叫板评委(就差裸奔了)可惜被呆子痛打了落水狗,现在又满大街认兄弟,真没意思
5 ^" l+ k5 R, R0 L+ H& k  ^2 _& k4 g$ g: p  S
  建议阮先生赶走这个哈巴,以免污染视听,让“鬼有所归,乃不为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11-26 12:03 发表 8 D9 ~# h7 \7 q9 G4 Q
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 ...
' V- g% c/ B% y
您以为我是看笑话?以您的水平太不应该了?
2 y' p5 c$ O3 N! o+ t您豢养的,不,说您豢养的,您不乐意,那位被豢养的更不乐意,您培养的和您称兄道弟的也太次了。8 U/ L7 K; K- g. A0 l% {
我的意图您也别多想了。想多了,伤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6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11-26 12:03 发表 9 _% _6 m. V/ F/ E% Q0 W8 h
两位都最好不要动怒,我也希望走走看看小姐不要动怒,我一直以为你在网上很独立而悠闲地走走看看,应该不乏幽默感,比如你在72#的回帖,也让人看出你的独立和反叛乃至超脱,虽然那使我感到恶心,但我还是忍受了 ...
0 o- @5 A) ]' ?. p: E6 C
您早这样解释,走走看看女士不就明白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6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3 阮次山 的帖子

那句话不是混帐话又是什么    您不采用亲自找他当面谈你的意见    而是选择了在网上公开批判      我又为要什么亲自当面向他表达你所认为的"爱意"呢   7 d$ W1 W! }- Y0 b! M+ {- A

# v( M! h2 X2 Q( _/ Z* b4 t   本来通过一个善意的劝告短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却喜欢效仿这种那给人戴高帽子拉人游街示众批判的文革做法       这种做法其实在网上流行很久了        大家或许早已经习惯了     那个达州人的"那个我是达州人"和这个相比较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您应该再看得透澈些才是     呵呵
  h7 `4 a) L- a. ^3 f% @1 J# R) K* J: g" m: t4 ^$ p  @
[ 本帖最后由 走走看看 于 2007-11-26 14:3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鹊登录 于 2007-11-26 13:42 发表 + [( ^; z9 g9 _  U$ \- V6 Y

# ]+ ~9 N; j0 C( H& @您早这样解释,走走看看女士不就明白了吗?

. N3 W1 H1 a/ a- C& t; M# K难道你没看我的原帖?我的原帖意思你读不明白?你们在指责我的初衷,这是我不能接受的!就像国家禁止公共场合随地吐痰,但你非得要说国家错了,说每个人都有随地吐痰的自由,随地吐痰多好啊!地面上整洁多单调啊!6 r/ Z0 ?4 }; o/ B3 ^9 F4 u
我们似乎缺乏对话的基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走走看看 于 2007-11-26 13:48 发表
; f' b% J" C( i' o3 C4 j9 ^那句话不是混帐话又是什么    你不采用亲自找他当面谈你的意见    而是选择了在网上公开批判      我又为要什么亲自当面向他表达你所认为的"爱意"呢   
- }! j+ r7 r5 {  {) k0 D
# D4 {! ~1 j0 w+ g2 C   本来通过一个善意的劝告短信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却 ...

# `# a, O* M' G! f/ J就像随地吐痰的例子一样,我要批的不是具体的一个人的随地吐痰,但最终的结果你却说随地吐痰很可爱,这是我无法接受的,你难道不该为你的言论复出代价吗?因为你支持了随地吐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