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2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2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南舍地天生

由“郭连贻现象”看中国书协的“推出大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2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推出大家"着重在"推".后面用力为之"推",7 Z# \4 W$ R9 K2 P+ g( C
前面用力为之"拉",并行用力为之"携".
$ A0 d! r7 ~" t4 u! H8 d所以"推出大家",应由后人来完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书协简直就胡闹# k; ^- l+ J1 M
是大家还用"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书协在于固有的体制问题,它曾经为中国书法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体制的弊病日益显现,它即将成为过去式,. Z( K1 i3 ^4 }. H7 w1 h; o1 p
大家的发现,是这样一个时代所必须面对的。以往的发现需要长时间的,那是因为历史的特点决定的。现代的信息社会,缩短了发现的过程,现在发现不了,再被发现的机会就会越来越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推大家,看书法网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2 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有才 于 2007-5-20 17:51 发表
; Z! X# ?' P: y0 G: z% M' Y中国书协该是拿出实际行动的时候了!!!

/ _, e: }4 b3 {6 Q4 H: {: D: g
2 @) C! ?; {5 T! k* U
* {+ h, G1 j6 `. K除了展览,中国书协的其他工作还在计划之内,永远如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是尽量推,书协推不推别指望它,或者说别仅指望它,书法网现在干的不是挺好吗?9 r' F, ]+ Q* Y* S# r
张海也就是一河南爆发户,到了京城,才发现比他更牛的主有的是,他也就没折了,他想推?他推谁?他首先想到的是谁推他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可惜的是,你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em3 em3 em3 em3 em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尊唐爱晋 于 2007-5-22 09:20 发表 : z8 j9 r8 j& q0 B
em1 em1 em1 em1 em1 可惜的是,你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em3 em3 em3 em3 em3

& V8 v: _, P# T. o) y4 Z. n别哭啊!兄弟!想办法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2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这个问题,先必须解决几个问题。
9 U8 Z! N, F  h) ^3 A一、大家如何认定,官定?民定?网定?还是历史定?
" j  @0 j2 z# f# u5 K: b二、第一个问题解决以后,如何推?通告宣布?展览?做节目?还是封官?& |3 t" d6 z* J$ q% V
三、是否征求这个大家的意见?刘备三顾,孔明乃出。
! ^+ ~) D+ {% @* L/ L# M看来这个“推大家”,还是有很多基本问题要搞清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5-22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孟克 于 2007-5-22 13:40 发表 ! w  ?+ H! \) ^: |. L) ^* m
讨论这个问题,先必须解决几个问题。$ t8 o" Z5 Z" I4 m8 n, O
一、大家如何认定,官定?民定?网定?还是历史定?
0 `, y  S5 d* v二、第一个问题解决以后,如何推?通告宣布?展览?做节目?还是封官?: F" f' a7 Q% s/ h1 D/ }
三、是否征求这个大家的意见?刘备三顾,孔明 ...

0 U) Z4 P6 _' P/ b6 T- V到底是律师啊!但都向你这样将逻辑,恐怕永远都推捕处大家,会陷入没完没了的无谓争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