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朝花夕拾

[热点] 徐静蕾的书法功底>方正电子携手徐静蕾发布了首款个性化字体——方正静蕾简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29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 x  U* Q( a5 h: F
" T. t) w$ x$ l* n* ~
! V; F: `2 b4 f. d! J' S4 x7 @
急了?哈哈!- _8 d1 k3 l3 Y( v

; g+ @6 \* U( `- `6 t别急,慢慢说。胡写过徐,徐写过胡,不重要。/ w! v% ^# Q" c7 @3 s* U

1 r: c* P' K6 ?  p8 T重要的是,徐的字写的很一般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9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疯狂啊,追星、偶像啦,本来偶像、明星不是什么坏事,关键是人的价值取向和品位趣向。
" S6 R2 g- c3 q9 B( W5 h5 W$ u0 b追王羲之不好吗?追苏轼不好吗?
! f$ R) W/ e5 q+ U) z4 Z4 D7 |
故人烧冥纸,活人好赚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9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普及计算机以来,被做成字库的字体有舒体、康体、瘦金体、毛体,启功体,现在出方正徐体了!书法创新应该包括书体创新。不过,以博客出名的徐静蕾创出新字体,一鸣惊人,这对书界可是不小的刺激啊!
$ z3 h0 F1 i6 ^$ Z  e继续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9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如果天底下所有政界、艺人、运动员等等各行业的人都象徐静蕾一样,都来参与书法活动,那我的预言《50年后中国书法牛了!》“英特纳雄奈儿”就一定会实现!!
: k  ]9 W" _9 K5 X    em4 em4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9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太室尊者 于 2007-4-29 10:14 发表
3 G+ \4 H  r' H0 w
% h; @- a: c# |: o
# g  {' Y1 a$ ]1 t$ D, y9 V. m: x$ W- [2 T1 V8 }  _) [
急了?哈哈!
4 X; B  D. L/ n3 q: C$ e
; l9 \; `4 X* {9 D9 T. D别急,慢慢说。胡写过徐,徐写过胡,不重要。
5 e. D  N7 R! T' r5 x" p9 Y0 W3 m& @- I' B  h
重要的是,徐的字写的很一般啊。

# m0 D0 {) r! t  S重要的是徐写的比胡好,那么按你的逻辑,胡写就更一般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7-4-29 13:14 发表
" q5 Z% w, t0 Q4 |' Z. ?6 j哈哈,如果天底下所有政界、艺人、运动员等等各行业的人都象徐静蕾一样,都来参与书法活动,那我的预言《50年后中国书法牛了!》“英特纳雄奈儿”就一定会实现!!% l0 @. @9 H: a# f, S
    em4 em4 em1 em1

$ d2 _# L3 Z3 h; q& i  D# A! B! i' d/ l: A6 e8 ~4 U) q
!》“英特纳雄奈儿”就一定会实现!!!em14
% ]( u4 g' j: {5 j, N% v' v
7 N+ p4 P6 v- J  s& l" d8 |- N(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9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喜者自喜,不喜者可一笑而过,没必要搞得那么严肃,毕竟老徐的字并非一无是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9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同是演员的张铁林差远了。老张原来还是票友级的人物,现在长进很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9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9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朱中原 于 2007-4-29 15:44 发表
2 ]7 R1 t: y$ P赶同是演员的张铁林差远了。老张原来还是票友级的人物,现在长进很大。

0 H9 W- n1 H% @" a+ \张铁林还没入门拉。哪能和老徐比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