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转贴] jsh谈张海(最有争议的书协主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9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月下更夫 于 2007-1-19 10:23 发表6 r; m  _2 \6 h6 N' _$ [) L$ D% Q
沈鹏在位时不管闲事,倒是有元帅风度。让张飚书记跑前跑后的。那时有人骂沈是“傀儡”“摆设”,骂张是“独断”“不懂艺术”。8 v; M5 q+ {3 ~$ v9 o. P6 r7 d' C3 ~
现在张主席倒是“鞠躬尽瘁”“日理万机”的亲政了,又被您骂成“店小二”“抢风头 ...

6 k, \2 X9 n9 g1 x% I" O5 ^em7 em7 em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9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抱朴散人 于 2007-1-18 20:16 发表
5 d! S8 @- K" |" S部分观点有道理,* R4 y* L! T3 o, B
但是总感觉有点偏,
+ e" F" z% z) q1 z2 \同样的一个人,2 N4 z- ?8 O$ H( e9 L
只因我们观察的方位不同,: O) }9 J* h7 K  H2 Y9 l4 y! ]" W' ]
得出的结论是全相反的.
) i" \4 ?3 j. N( e9 y* k写评论能一分为二地看问题,
; y0 l3 ?0 q. h' S( n做到客观\全面是很不容易的.
, v, ^2 A( V6 g4 n( X
em1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0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张的主席位置恐怕不是区区一个书协能定得了的,而是中宣部和中组部、文联共同定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有争议倒不是坏事,如果张主席能在争议中推动中国书法的发展,也不失为好事呀!
6 G) Q8 }3 m" k6 R+ S5 h  m而纵向看新中国历任书协主席,却看不出张是最有争议的。舒同当时被称为红色书法家,而邵宇长于画而短于书,沈主席平,唯有启功先生最孚众。作为书协主席这个位子具有政治和利益的色彩,恐怕不是始自张,而是一种常态吧!  t5 D8 [# E- K# |' F
书协作为一种群众性组织,我倒认为现主席的社会活动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书协主席光在书斋里写字哪里行!哈哈,也可能这就是争议吧!! d2 R( W9 T; `1 x" ?# i% w
0 F' c% W: K* i- a2 P% e  f
[ 本帖最后由 红荆藤 于 2007-1-21 18:29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海 润格一夜之间翻了三翻

之前2000/尺,上台后马上飙升到7000/尺,难道书艺一夜之间-----王羲之附体,提升如此之快,可想其争此“宝座“之目的!其用心!昭然若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1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8000千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2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晚上看内蒙卫视对内蒙古书协主席何奇耶徒的专访,感慨要是我们的书协主席都能做到他那样的境界,则书坛大幸............ ]* z$ R$ s+ M' y( O" I
张在河南书协的业绩大家有目共睹,希望他也能把中国书协的事当成事来办,别拿着名头光卖字了.+ A, L" j! D+ `" T
可是看这架势有点悬????????????????/
1 G9 Z! _* Y0 e+ t$ `0 S7 n张的字超过1厘米见方的都没法看...............
; o# \, }$ f: I5 b  U& y( S, u4 X1 v4 H; B" v! I& _6 c1 [6 W& p
支持斑竹
* D# G' P; n+ }9 ?9 J
1 i/ _. W& W& h" D4 t0 k5 G呵呵,不懂 瞎谝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