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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意斋主

为“书法创新”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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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2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是不断创新而成为艺术的,是以可读识的汉字为表现对象,从而也留下了供后人学习的范本。我们今天的创新是昙花一现?还是能留下一点可供后人们学习的东西呢?我想这是书法人特别是热中创新的书法人应该思考的。
& K- p- ~5 @( C# ~# C/ v8 {3 q
5 s5 {7 B: W/ _% K  n( y5 {/ h[ 本帖最后由 无意斋主 于 2006-11-26 20: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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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3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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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ang640316 于 2006-11-23 09:52 发表' V+ |6 c/ v: i! }$ X+ e/ E' l
胡说
* x' O3 R9 I8 O( K2 |, j. {
何谓?请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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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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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表达思想的.都是允许的.
  O) o& R& w8 Yhttp://blog.sina.com.cn/u/122067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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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点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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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11-29 02:20 发表' d( X0 i/ c5 w. {; r
学点美学

5 }0 S& j, b- D然也。愚认为书法有她的特殊性,如果连专家都不认识的书法作品,只能是书家自我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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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5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书法才能繁荣!哈哈!!8 y3 v/ x0 Z) u" b( u3 i- I9 C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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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意斋主 于 2006-11-14 15:10 发表 * G% z: ?- ]+ y; d- p/ |
为“书法创新”而设计+ U7 `$ o2 K6 ^% L2 i1 `
1.书体尽量夸张变型,让他人努力才能辩认,甚至不认识。
, S, z) g6 P" B& F2.墨色浓得成团或枯得几乎不见。
$ C& u% E/ _& p, {4 x' A) U8 q3.用笔不要提按。
5 l1 p/ \6 m, [4.多用鼠尾,折笔等病笔。
/ F9 Y7 w6 _0 N% {5.章法尽量杂乱。- U+ }+ l! @/ S, F- s' H4 A  \: B
(注意:还要用宣纸,墨汁。 ...

& B' Z8 `' t$ |  `/ j3 t, V) X6 g" r1 N( A- e

* Q. R* ]- g& ]( i* G& F0 D' U终于找到书法获奖的经验啦!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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