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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痴不痴——给书法网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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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8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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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书法网的CEO是一痴,想跟他说几句话。- X& K: T- z) V  G# U9 d4 k

: b- n/ C# F. r4 S  {/ m& r本来这是给书法网的一封公开信,但突然点了一下最上面的25周年纪念,看见了一痴的相片,就改为了现在的题目!
3 S8 m6 y9 `; o0 e  r  {7 `  e* `
7 q, X: k- g1 E# y  ~# @& R我说一痴不痴,是因为我想提醒朋友们,一痴先生身兼两种角色,一是书法艺术家的角色,一是书法艺术品商人的角色。有没有其它角色,不得而知。而商人,就不可能痴呆到哪里去!我希望一痴先生成为儒商,有道的艺商。做为这个”中国第一书法艺术门户网站“的CEO,能够较多地关注社会责任。1 a$ I( u3 d1 y
5 K( j+ u) w2 i
我想先就想说的话,列出几条,慢慢补充:+ [$ E4 @) u) P9 d/ ?
  L3 E- R; z# z* p7 S2 P
一、我以为,今年四月前后,一些网络组织提出的网络文明的倡议,又制订了一些公约,这是非常应该关注的。作为自称“中国书法第一门户网站”的书法网,却没有加入这些公约,不知道为什么?
. r( ?) j6 l4 }' E: A6 j9 s, u! T* J! i" F; f% f
二、我用“门户网站 低俗链接”在GOOGLE上一搜,找到了许多批评门户网站文字。我觉得,书法网应该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当然,我觉得书法网不存在“低俗链接的问题,但一些垃圾帖子(请允许我对事不对人地这样称呼那些低劣的帖子)中的文字和”作品“,其对网友的作用网站并不可以完全”免责“的。
6 ^: Y+ q5 G+ x/ o
2 m0 c$ v6 Q7 S. @; D7 x1 g三、我去别的网站看了,有些比较干净,常有“管理痕迹”。辩论之中虽有冷言冷语,但并不太过。我就在怀疑,书法网是不是太看重PV,放弃了一些很基本的干预?
# @; O* U# T& `
2 \. A" {: z$ [7 y四、我曾经提议设立类似《榕树下》网站的艺术总监,似乎有些头衔是和这个有关。那么我进一步建议,有些管理上的举动应该以公告栏或者版块置顶栏里告知网友,使大家更有亲切感。我觉得许多人是很爱护这个网站的。9 y7 m$ t& `6 S$ f

/ S7 S& X- p7 M, h) i五、建议给举报不良帖者以奖励。. B1 e) Z1 M  U0 g7 |" [

) K0 H. ~0 I$ v, [. P六、建议设立文明奖。进一步可以设立光荣榜,给积极分子和文明的、正义的朋友一点荣誉。
2 u; Y% f+ z! X6 d1 L% E) M" Y: w9 [* E$ W
(内容写入中)( d* k# J4 \* ?8 n

  M- W% N! h7 u, T$ k7 d% [[ 本帖最后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11 12:05 编辑 ]
发表于 2006-9-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写呢,发什么帖呀

没脱裤子先伸腿3 i8 Z4 v1 p& W; l) k7 P5 j
怪不得大家烦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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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茅厕研究比较多!你可以继续在这方面表扬你自己!
& y* V5 y6 x: V, O4 t, n
$ q' k0 X* Q- G6 E& y1 d. g( R4 Q我第二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m: {) i5 l9 C% \

& h8 K' T* C8 \- Z[ 本帖最后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8 2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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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8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8 23:15 发表2 V! Q& k4 p3 W3 u; F5 u
你对茅厕研究比较多!你可以继续在这方面表扬你自己!
9 e/ M' a( X5 r# e8 C( ^' x: h
您咋知道我对您研究比较多呢?# Q- ^/ f; q& c- ]+ e' d  c7 Z' [
我不仅研究茅厕,还专攻茅厕里那块石头,不怕您又臭又硬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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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8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三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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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上春晚了,哈哈.
# Y/ G) y% t' [; I1 `5 g$ i" [0 A! O8 ^估计弄个相声小品类第一名,没多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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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再声明也没用,你还是那茅厕里那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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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身攻击不要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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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11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他们或者很愚蠢,或者玩脏东西,说脏话。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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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3 M( b/ q9 x# i$ c/ C% d4 V$ d2 F
林兄是被小人算计了。
0 i8 u- `6 a% X& K
# w* y9 I( Z! {/ B- |; M! [2 H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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