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2474|回复: 13

看曹宝麟文章有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31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当代中国书法批判" s  B1 y2 U6 h! d* L8 H$ l
之看曹宝麟文章有感
( g' F2 r/ ^5 l% K6 u. w9 M霍清元
3 j% R. o4 v* j- A! o
3 ~4 ^: B; X- w/ Y. W; |4 ]' a
中国书法艺术发展到今天,产生了很多有造诣的书法家,如沈尹默、林散之、沙孟海、舒同、启功、刘炳森……,这些艺术大师为当代书法家立起了一座座后人可仰视的丰碑。
3 K0 C% T9 q( Y4 k6 O$ _+ h& t( r9 T
同样,产生艺术大师的年代,也是产生艺术次品的年代。这些艺术次品的制造者,无论从书法功力、学识、修养、品德等方面,都不及艺术大师的万分之一,曹宝麟、华人德先生,无疑是这些人中的杰出代表。" L2 `9 C, L9 K
" C( y" [0 K2 @7 P" i5 ^
曹宝麟先生临了一辈子米字,到老也没临出东西来。看来曹宝林想从书法艺术上讨功名,从一开始就选择错了。
8 X  y" K  Y  |! ]; c% b6 u5 D. t- q' }, D2 w$ j* q" ?4 ~
有人说曹宝林先生是酸葡萄心态者,我也有同感。但从他的言语无序看,此君的心理上有障碍,人格上不太健全,生理上还缺乏一种至关重要的元素。当务之急,要住院治疗一下才好。$ E; I0 B0 w2 P: l6 G! `

# F' ^7 b6 {5 y8 \曹先生“我看刘炳森”一文,存在诸多另人费解之处。4 {/ t5 p  S* o
: f; u7 |# f: y+ T) j
其一、文中说刘炳森是凭借权力寻租才爬到这一步的。你曹先生不也是想朝上爬吗?只是凭你的才干、学识、人品爬了多年没有爬上去而已。
8 Z* o: S9 t' R# k, F7 ~: B4 |+ l
# b! w/ K! d; ~其二、刘炳森在世时,你为什么不公开争鸣?炳森先生作古后,你跳出来进行污蔑和谩骂,只能说明你是个无胆无识、无才无德的小人。: ?& q8 T' K: W7 K5 I" g- E1 |
7 h* M- c) `0 k, @& f
其三、你说刘先生的字“拙劣而匠气”,这就有点酸葡萄的心态了。世人都知道刘先生的字以雄浑秀丽、磊磊大气著称于世。而你曹先生的字又如何呢?和刘先生的为人相比,你差之万里,和刘先生的字相比,你还有自容之地吗。3 ^$ w0 x* w6 D
' s0 H* {  u( M+ @- L( C- \
其四、你说刘先生“浅薄虚妄”这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刘先生待人谦和。尊老爱幼,虽然高大伟岸,人才一表,但他严以律己,一生无丑闻,这是你曹先生能做得到的吗?
  S$ k, \0 u  ?, }" u5 ~4 l
' k( d/ j) z2 i6 D3 X( H其五、你说到刘先生以巨资沽名钓誉,此言充分暴露了你曹先生的“小人心态”,刘先生为社会捐献几百万人民币,他的伟大,他对社会和民族的贡献,是你曹先生和华人德先生能比的吗?, d9 t: X/ s. e7 t3 q3 Q

3 X7 P, g% h) o6 a& s其六、曹先生文中最后“真是老天有眼”一句,活生生的体现了曹先生恨人不死的恶徒心理。谁都知道,刘先生逝世时,天降大雪,上帝都为之动容,八宝山遗体告别之日,挽联如雪,人流如海,其情其景,是你能想到的吗?' |1 y5 r4 N0 I2 S  l7 F

% `$ \5 ^+ |" s* ]1 I+ D我以为,而今是“老天无眼”,才让不该走的走了,该走的还没走,活着骂已走了的人。
9 ~- u6 v3 A5 M6 E
! v5 ^: t. K& v1 S" y" K9 u4 i$ @曹先生,细想一下,你在什么地方能和刘先生相比呢?你有吗?你虽然到了“暮齿”之年,也没有搞清自己是怎么回事,悲乎曹先生。. F3 Y, e1 O: C6 P  g. x

; C- E2 I  o4 Y[ 本帖最后由 霍清元 于 2006-8-1 13:07 编辑 ]
发表于 2006-7-3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 ,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3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愚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31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理.6 S# n' U5 u6 a' {
不过,看问题要立体地看.
& ]% W& Q; A' Z) \; C( n5 G8 k片面地武断地肯定一个人或否定一个人,都不对.
- t3 a( d- o2 m' T秦桧一生中肯定也干了不少好事.
3 }; F( i+ Y1 O" z6 a" z岳飞不见得没干过坏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3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愚石见% C$ [1 X- ?9 W3 _1 R: h
6 N& ?" a- P1 l& u) t
[ 本帖最后由 中国书法收藏 于 2006-7-31 23:04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人处世隐恶扬善,取长补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角度不是很高,也不是很准.最多是和曹站在同样的角度与高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8-1 09:25 发表: i! k; Q9 K- z' n& t
角度不是很高,也不是很准.最多是和曹站在同样的角度与高度.

+ D0 W8 Z# _7 @# f2 V! @# d1 S曹“学富五车”“学问第一”能和曹站在同样的角度与高度不简单啦9 G/ T4 e1 X" Z7 C& ~0 Y
看来“学富五车”的人看问题还是角度不是很高,也不是很准,我等就甭提啦5 m* I/ I5 S# }; Y
当然读书临帖无数的人可能好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8-1 09:25 发表
# r+ V4 a7 k' Y4 y4 s角度不是很高,也不是很准.最多是和曹站在同样的角度与高度.

: I- e/ K1 }" |0 U0 a' _你自己曾经说学富五车,读书临帖无数。不访说得具体点,‘指导指导’我们如何。  G+ J6 a  w7 F# E
;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8-1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曹宝麟文章有感


7 D. J3 t; |2 K  W+ Q
# S9 [" V/ B; P曹宝麟先生说,在书法圈内,唯他“不太健忘而已”。我不赞同。据我所知,整个书坛,唯曹为健忘之极。首先,他健忘了他是谁,有都少墨水;其次,他忘了刘炳森先生比他人品好,比他的字好,比他的社会口碑好。. {- `; C: b/ s; B* r9 t2 o, k2 R3 V

5 V  H7 L! U  O$ R" O) W对几位当代书法大师的字体风格,社会是有传言:“舒同的圈,沈鹏的弯,启功的杆,刘炳森的砖。”这种传言,正说明这几位书法大家的作品被世人所公认。这些比喻,不是贬而是褒,是群众对书法大师真正意义上的赞同和认可。刘炳森先生的书法得以“砖”的赞誉,说明刘体隶书的敦厚肃穆,结构严谨,相比某些书家的“鬼画符”,况如天上地下之别。9 }) e* A& \7 H# u+ b! j

% o6 \/ {) N( p2 n" X: \宝麟先生其人,本人早有耳闻,一生好钻营,但成效不大,一生想出名,但世人知之不多。就其书法而言,公正的说还是处在初临状态。隶书,作为书法和艺术相对较为复杂的书体,他根本不会写,一是功力不够,二是悟性稍差,三是缺乏做学问的沉静之心。一个想在书界成名的半吊子,有什么资格去诋毁那些艺术大家呢?# ]. ?# \$ t. T5 O& [

; e0 H# l4 l; X炳森先生落款用枕腕,也成了曹先生攻击的借口。岂不知,枕腕和悬腕,纯属个人习惯,写大字用悬腕,写小字用枕腕,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吗?再说,炳森先生对自己的作品精益求精,流落在社会上的真迹,绝无应酬之作。落款用枕腕,正说明刘先生为艺之严谨态度。不象曹先生落款用悬腕,这能说明什么问题,这难道是区分书法家功力的标准吗?
/ v% c1 R  Q) y- B6 q
( k/ z  r0 z3 |. B, F用曹先生自己的话说“自己亦届暮齿”之年,其书法水平亦不过从“初临”到他的好友华人德所说的“一直处于极品的临书状态。”还有什么出息!一生都在临一家之帖的曹先生,看到别人成名成家,看到别人的润格年年上升,心中颇有不甘,于是乎突发奇想,在作古之前用谩骂名人的办法引起书坛和社会重视,此心此为,用曹先生本人的话说,“恐怕只能招来嗤之以鼻了”正如《红楼梦》中王熙凤说的那样:任你小子计算鬼,喝了老娘的洗脚水。哀乎,曹先生!
8 v2 E7 P) m5 Q/ `% ]: s6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