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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槐堂主对XX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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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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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写给石开先生》的帖子内有些让人看起来很不爽的言辞,老宫眼里揉不进沙子,于是有下面一段,现在看来对所有的发言的网友都有用,感谢三槐堂主)
$ L* \" r6 r7 ]& X3 B$ r5 F& z
$ i$ h) F) t  E. L+ {宫版:
. N! u! c4 P! q8 z
: x4 ]2 N! H: \' o+ p5 N. Y) [      你缺乏宽容。
. a. K. r  Q) U% g4 @. I* P* Q      网络尽管有其虚拟化的本质性特征,网络尽管每个人可以虚拟的化名来发表自己的言论,畅谈自己的看法;尽管我们尽可能的利用网络赋予每个人相对自由的话语权,但是我们希望书法网论坛的每一个网友都要有一个良好平和、客观、理性的心态,做一个文明的网民,遵守互联网络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事件和每一个学术争端,要有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的态度。在对待任何网络以及现实中的事情和观点上面,以冷静、宽容的态度待,不要恶语相加,不要出言不逊,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同时书法网论坛更不会也不允许成为个人发泄私愤的场所和工具。虽然我只是一个网友、书法爱好者,但我更是一个书法网论坛的参与者,书法网论坛是属于整个书法的,不是属于你们版主私有的!
3 ?$ U+ q+ a& W1 _( s( t     我不会喊口号,更不会捣乱!我只是表达我个人的意见而已,从客观正直的角度。不行吗?
 楼主| 发表于 2006-7-19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宫答复:
( \% C7 l$ t( d' e) d. P! `1 ?非常感谢你的批评,真的很感谢。3 D8 B1 m# D3 T& K, B( [
  这几天老宫总在看帖子,发言少,打从一痴先生《……绑架……》帖子后,就算今天仍然是--看,作为版主有些事也会不由自主产生逆反心理,但不是针对莫一个人,总觉得我们有更多的义务去引导,而不是激化观点,好多网友都可以直抒胸臆,表达观点,说些让人印象颇深的话,但总有一些哥们带着点情绪,发几句牢骚,言轻语重本无可厚非,只是当出现虚假空洞的不关痛痒的口号时读来就没劲了,更何况带着点攻击意味的非争鸣帖子,还带着些许攻击读来不是让人很提气,这不是你我和更多网友所希望看到的,既然争鸣都希望有个结果,但这个结果的方向会如何,很难有答案,当演变到以过激的言语表述观点时,就是无观点,没有观点还论结果,是不是捣乱,如果不是也行,发表见解,独到的见解,使人人都心悦诚服,呵呵,那就好之极亦
$ C4 i- Z  z. K6 q. \  说道这,老宫非常感谢你的建议,这也算老宫应该引起重视的一条建议了,老宫正在学着宽容,更大的宽容,但同时也希望网友们都能够理智的对待你自己的帖子,那毕竟是你的心血滴
6 u! H, _# ~  @/ _* d4 k' B(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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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诚。赞赏!——愚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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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三槐堂主
$ j# ?  V5 h! B! A' S2 ^这个建议很好  
6 a3 i6 z5 f- G# {3 v这个论坛是广大网友的,也包括那些大虾们3 T: a+ X) M7 M# b9 l& c
这个论坛不是斑竹的,不是精英的,更不是所谓的天才的8 m! b- B" w- @# q( w/ k$ H9 r1 J
每个网友都有在这里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只要没有三槐堂主以上所说的违反规定的情况% j4 w' e; ]' G. n8 u5 y
斑竹有义务引导网友遵守网站规定,有权利处置不听劝阻违规所发的帖子;而没有义务引导网友的讨论方向,没有权利要求网友同意自己的观点
4 m, V7 p( [7 A0 q' p斑竹的观点谨代表个人,不代表网站或所负责的版面(这一点一痴坛主做得很好)
; B; Q6 w4 Z& O. ]9 a# f9 n斑竹对不同意见者不应带有情绪化的语言,你确实想加点情绪建议用匿名发表: o9 q/ d" m9 G9 Y0 b) i, U: V8 a
斑竹的水平不代表网站的水平,也不一定高于网友水平,所以网友采纳斑竹意见时应慎重并对其后果自负其责
1 G- A9 D: O8 G( }# Y; _, k) S8 C" R( ?

) q0 w# |1 O) m同时,对老宫对此建议的重视表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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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0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了真诚的一面。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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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0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槐堂主 于 2006-7-20 12:57 发表
# P# Y, w( |! |) N看到了真诚的一面。喜欢!
" V/ R% j% o! j' y% l3 O
* h9 @/ u$ Q9 y' I
4 i- C7 T; M+ w" j5 g
咦?又来一位美女."三槐堂主"不会是"烟雨楼"的妹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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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0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槐堂主之批评,宫版之豁达,我都喜欢!向二位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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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7-19 09:59 发表
" b( @4 B* L$ w(起因是《写给石开先生》的帖子内有些让人看起来很不爽的言辞,老宫眼里揉不进沙子,于是有下面一段,现在看来对所有的发言的网友都有用,感谢三槐堂主)4 L! a4 U2 ?) n  \) i, {. b& A
& ?" ~4 G4 b8 K/ }
宫版:7 ]3 S4 z' \0 B: L

' Q6 Q$ l! r4 y9 a# g; X! n1 u% P      你缺乏宽容。3 A' ^% E' j  o: _2 I2 V- o  B
      网络尽管有其虚 ...
% |- z5 H1 k, ]
现在看,真的很难做到,试问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在对待任何网络以及现实中的事情和观点上面,以冷静、宽容的态度待,不要恶语相加,不要出言不逊,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同……”网络的虚拟性直接决定了其难度,好在道德底线可以成就一把枷锁,适当限制某些言辞,学术需要真正的学术争鸣,而不是粗言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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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传统的现实社会有一个道德伦理问题.大家对共同空间里的人和事有比较一致的判断标准.这种标准使人们对诸如骂人打人小气自私的人和事会采取指指点点或者群起而攻.也会对一些创新的反传统的人和事采取压制的手段.这后一种情况需要伦理学者研究调整人们的观念.7 I6 Q" s0 T/ N. {! E- Q: E+ d( o: S

+ K  v  u( K- j- e) B* M" x# \) Z( }: H现在网络空间里,处在伦理真空的现象.许多人觉得网络可以随意做任何事,或者几乎可以.虽然有黑客攻击网站被起诉和在网络空间里污蔑诽谤被处罚的事件见诸媒体,但是,要真正建立起广大网民认同的道德伦理体系,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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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时候三槐堂主 的这个帖子对我们有触动作用,批评不是很难接受的事,谁让错在自己呢
% |7 g+ q7 p# b有时间的话,希望来的哥们再仔细看看巴人版主的帖子,目的是相同的。非常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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