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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形象、思想和情感的书写艺术 3 M; E: v2 H1 I9 H) f7 N
施政明
6 R% l# U. \0 O2 c! t9 v0 r4 _$ x“书法是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的书写艺术。”从目前来看,这一定义比较恰切,这在当前或今后的书法领域中很有学术价值。
5 s( H$ h5 ?0 f& I( p “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包括了三层意思,一是书法是以文字为基础,是符合文字的结构特点,符合楷书、行书、隶书、草书及篆书等书体特征;二是一篇文、一段话、一组词,甚至一个字都需要有内容思想,没有内容思想的文字就不算是书法;三是要充分体现情感需要,即作者思想情感、内容思想情感和书体笔画所蕴含的审美情感 “三情感”需要。“审美形象” 是反映“书法是把文字笔画写出美感”这一特征。“文字笔画”则强调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基本元素是“文字(汉字)”,一切脱离文字的形式都不是书法艺术。+ E1 R0 f& I: _0 Y4 W6 k. @
在《现代汉语词典》(1987年12月第1版)中,书法的定义是指文字的书写艺术。但是,这样的定义虽然没有错,但存在一个问题——内延较窄,外延较广。“文字的书写艺术”定义太宽泛,太笼统,没有较明确的界限。2 L9 g4 a/ ~" n5 Z
同样在《现代汉语词典》(1987年12月第1版)中,舞蹈的定义是:以有节奏的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可以表现出人的生活、思想和感情,一般用音乐伴奏。这样的定义显然在比书法具体得多。
& v* e4 B, x' W+ J8 h 同样在《现代汉语词典》(1987年12月第1版)中,人的定义是:能制造工具并能熟练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试想,如果人的定义也像书法定义一样,来一个“人是高等动物”这样的定义,虽然也没有错,但总觉得缺少了人特有的更具体的本质特征。 M- }! E. u9 G+ }; u; X! _, i, d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书法定义进行完善。
“书法是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的书写艺术。”这一书法定义体现了“简洁明确” 、“对事物的本质特征作概括说明”等下定义的规则。把书写活动中把书法特有的笔画形象、内容思想、作者情感三大本质特征“简洁明确”地概括出来。
: `) E+ A/ X# E' o 这一书法定义告诉我们,书写要符合文字特点,否则就不是书法艺术。这表明了 “文字特点”是书法艺术的基本要素,这对规范当前书法创新很重要。“运用符合文字特点、内容思想和情感需要的”,这是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也是书法艺术发展的必然要求。“形、义、情”的有机融合统一,即形象(形)、思想(义)、情感(情)有机融合统一是书法艺术的本质体现。 “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突出了书法是文字美、思想美和情感美的书写艺术。
& P, ]3 Z: d3 p/ F D “书法表现的是一种形象,一种思想,一种情感。”细细琢磨这句话,觉得茅塞顿开!我们忽然发现,二千年来的书法还真的是表现一种形象,一种思想,一种情感!这是几十年默默探索和实践总结的理论,没有几十年对书法的研究和分析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思想。面对这样的理论和思想,能不能让大家敞开胸怀来接纳这一理论和思想,关键还得看今后更怅时间的检验! “书法是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的书写艺术。”这一定义,涵盖了书写艺术的形象、思想和情感三大本质特征。而在我们的创作中能做到三大特征有机融合统一的,却少之有少。这或许是我们今后努力发展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