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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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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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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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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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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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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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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 H  t. J) q: Y/ J, G

邮码: 3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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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8907041615, L6 ~  e; F3 C! H6 z& Q

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t! F" L9 ^$ h/ D9 L* a

E-mail: 13879431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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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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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 v( p8 H1 L2 _0 T8 C8 a8 {
收款
人: 黄小玲/ g9 w+ o7 ~. a- p

联系电话:13979437558. R' d! k0 j3 P' Y4 n' U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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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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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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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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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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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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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O! G' Q" ]4 O) Q9 P# ~  l+ R9 Q+ L

作品名称

  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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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释  文

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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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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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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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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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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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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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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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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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 331800; V. a! k  ?# K; o4 X( Y

电话: 189070416154 P) h5 t7 G6 v2 c" y

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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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13879431936@163.com, ~' i- k3 |6 q" o) y# N

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0 L+ T0 v. l/ c7 U% }# |2 w- E9 y(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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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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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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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79437558$ x! b8 j: l: P4 H# W9 d5 A7 T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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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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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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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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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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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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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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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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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文

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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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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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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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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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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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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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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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 331800, M! X1 x9 r4 ?, T

电话: 1890704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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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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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13879431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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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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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2 C( T% T7 {/ B. N
收款
人: 黄小玲( \: C* C6 m, S

联系电话:139794375583 d6 X. Z+ _2 R( v. E7 {. U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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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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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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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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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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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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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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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尺寸

材 质

作  品

释  文

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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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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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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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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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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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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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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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 3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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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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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13879431936@163.com, |7 @* \4 V. d  f7 I' `. b

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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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794375584 X  m: c  ?# Z+ C) t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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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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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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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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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1 u# [! @# n# E, C$ Z1
、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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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0 ~! S/ v- e+ H7 t5 E, \

邮码: 331800  s6 N# u+ Q# N

电话: 18907041615/ L# ^( e( z" q) Q7 ?0 Q& t2 N. E# u

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9 m) I% T# o; {% l/ x3 T

E-mail: 13879431936@163.com  P6 l- u5 m9 J

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X  [+ n+ X# n6 V0 r9 I2 G


, l9 j( @) o& q6 z% ^0 W( f
邮码:331800
' U& D/ r8 P, d: s收款
人: 黄小玲. l* G$ q" H; R$ }+ t* a3 b1 S

联系电话:139794375582 k, a' i, F, Q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8 X; J% l8 f. M2 j2 y8 M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0 |  L* [* w1 Z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http://www.ccagov.com.cn/stxw/zgqsDetail.aspx?id=2fcc0f3e-c2c5-472d-91db-e9e8df4ff7c1
发表于 2013-6-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怎么又成50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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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营信阳毛尖精品茶,愿与书画艺术家以茶换作品(限中书协、中美协会员),茶到寄作品。详情请咨询:18637671706;QQ:269019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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