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网站编辑

[热点] 【投票】书法成为小学三至六年级必修课,你怎么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29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实事求是落到实处。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9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早该普及实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实施的话
& N" n  n8 w1 X+ R1 ^2 J. D; u& x何人来教是个问题?& \  J# Q8 p7 s6 ]1 h- @
1.目前学校的老师么?
7 x; v  F1 V) b这之中有几个会写毛笔字的,更不要说写得好了,让这些老师教必然会让学生在书法艺术的道路上误入歧途。有这必修课还不如没有。4 L2 b, W3 ?/ R5 X
2.外聘的书法家?; \' V2 B& S4 s
有几个学校的校长有眼光,能找到好的书法家来教。9 v9 L' _: z7 P: J
他们想到的可能是当地的书协,或是名人,或是长期办书法班的老师,这虽然也有一定复杂些,但毕竟还是要比不懂书法的语文老师教要好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 g/ Z% ]1 l! I9 e: T5 q4 o9 ^同意。. E8 g, y  R% D# R! H
但也要学生知道什么是美的字,什么是书法,培养美感。这对于成长很有益处。蔡元培先生早就谈到美之于教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做秀的一招,且不说这师资水平,单就考核就没有个标准,中国书法不单是个技法问题,更重要的是文化积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应该这么做了,不然再过几年让电脑把我们的传统文化就颠覆了。# P3 s2 d, r& G8 e- o0 \0 F
龑斌 发表于 2011-8-28 18:09

) }( Z8 u4 K% `+ d8 ^  c( W/ s, {
据了解,日本台湾就把书法列为必修课。9 {  {! O. Y: v- H& [
日,台的中国传统文化搞得那么好,他们对中国史学的研究在某些方面早就起过国内了。这也早就值得我们深思也深行。; `7 C! ^6 J! \+ q# A8 \9 I
; w- I; f8 ~& S' J0 I! M
不过,电脑是先进工具,促进文化的发展,当然包括传统文化。比如文献传播等等方面。
5 {- r/ I9 r7 c1 E$ h* E当前的传统文化的确处于正在被颠覆之中,不过与电脑没有什么关系。- B! D% v& q% `/ c8 Q
是我们民族的心态与**方面的问题。* ?" a9 f8 w3 ?1 b7 @+ w( I# U1 Y

4 f9 n5 y5 r  @9 O/ d/ m  D5 i) W1 F: [天朝的战败,怎么说是因为火车比牛车快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做秀的一招,且不说这师资水平,单就考核就没有个标准,中国书法不单是个技法问题,更重要的是文化积淀 ..., D* {/ V8 x! [3 H
cjtyjl 发表于 2011-8-30 08:30

: ~6 X8 S0 `  o4 j8 a* X9 f( A4 X* I1 |/ ~& q

# }8 X7 M: d6 K# I. k) B6 W    是啊,这个考核办法由哪方面来制定。这是个问题。由哪些具体人来制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守住我们的书法本质,别“被韩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还可以解决一部分书法专业生的就业问题,
8 F9 B5 k5 N- N' y% @% k3 p# {0 c在某省开设试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学校已经开设了书法课,但老师是由美术老师或者语文老师兼任,这是急需规范的,不能$ {- o% q- e7 a; m$ ]
把“已经开设”作为借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