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15221|回复: 10

重视民间书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重视民间书法9 G+ V: \, b, J6 b
书法名城,书法进万家,虽然在某种程度宣传书法,加强社会对书法的观念与意识。
1 Q8 E* p3 ?3 ?! \& f1 I7 d+ m  A但另一方面更大程度地促进权力的优化与既得利益的增价。( F# d; G8 m( l5 }" {( S  }  K+ s
尽管每次中书协主办的展览投稿件数颇为可观,尽管每次都有人脱颖而出,但是投其所好
$ i3 I, }9 A9 [. ^! W. h* v的展厅效应,致使书法艺术缺乏鲜活的生命力。评委疲于审美视觉受到展厅效应的制肘,
( B! \. I* [0 i" O' `而未能跳出俗套的框框。致使书法艺术频临着枯萎。. `+ J% s! b# Z2 Q0 t2 r
即使历史上的书法大家都是有地位的士大夫,但是书论与书迹并存的《书谱》作者孙过庭" h* G' s9 P$ g( R- B% n
只是“率府录事”或“率府录事参军”,官位卑下的小职务。况且在全面开展贯彻落实科2 _6 w6 r" q  C3 ~% L
学发展观的感召下,中书协应当关注民间书法,民间书法家的重要性。扩大视野,着重於2 c/ W; ]% ~7 Y2 h5 j
民间书法家的发掘与培植。实行服务式的管理,实行多元的发展,取得民族文化书法艺术7 x6 [4 z6 g% y7 v, v$ O
版块的官民共进的认同。中国书法家协会既然是行政管治,就不应该疏於民间书法的行政
: |+ x" S4 Q4 s9 z推动。8 R; Z5 z; s' N) x
民间书法空间,是发展书法的广阔天地,将书法,书法艺术向民间转移,必定大有作为。
发表于 2010-8-26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初看标题还以为是民间历史上书法作品的发掘呢,哈哈
& d6 V# w* d' F- ]* H原来是建议官家要对民间书法扶持、发展、建设的问题,很好的话题,只是黄版解读的太笼统了,需要展开一下阐述更好!4 _1 d/ m$ [" T5 a) l1 \+ a) f0 A
比如民间书法的现状如何?/ [4 Y, D0 Q$ Q7 Z5 q, L7 W
要如何做?如何管理?
" u5 i) P* X0 J0 `如何挖掘民间书家?
8 G$ z7 z6 E) f1 u% l2 T哪些才算的上是民间书家?) j9 C7 F8 ~1 C8 ]/ b
民间哪些人可以去扶持、培养?
) U& g1 c& I* L$ V& U5 Z% X民间哪些书风或者作品、流派值得保护和传承?
4 i8 S. V: x- i% P官家应给哪些民间书法以市场或者社会地位的评价?
2 E7 S! U% \" _4 D5 l5 t7 ?……
" e4 O/ F  a: m& ~& S. e以上胡乱揣测,敬请指点!, ^) o' R3 A4 R& z  y0 i
2007_B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7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在革命时期,中国的民就从来没有被重视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em1{:1_21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7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1em1em1em1[/cod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28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em1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会重视
& z- H3 {  d' w2 K7 @多少有实力的老书家不如一个写几年的江湖人士2 h% X& T1 _+ M
时代的悲哀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12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回归于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很有必要!——愚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23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重视民间书法非常赞同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9-26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要实现,太难。. f7 |% s; o2 h

9 a) x4 P* Z' {1 w4 V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