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道玄子

我就不相信现在有真正的书法家,这样的时代能有书法大师???(原创)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幽居不用名 的帖子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8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汪胜寒 的帖子

em13 em13 em22 em2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2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道玄子 于 2008-11-8 22:26 发表
: K# }6 ^0 f" _- w; K% i, Q" E谢谢松白散人支持,你才是真正大悟书法艺术真谛的人啊,知己难得啊,欢迎多交流.............em13 em13 em13

$ i2 }4 y, c4 d  s5 A& G, b谢谢,道玄子先生。我们在旭,素艺术价值上观点一致,志同道和。希望成为好朋友。em27 em27 em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0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松白散人 的帖子

松白散人兄是我的知己啊,相见恨晚欢迎以后多交流..................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0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艺术魂 的帖子

艺术魂 (破鬼) 兄的精辟言论、真知灼见很好,欣赏,欢迎多交流..........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2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O$ d9 R/ P$ C% [我期盼多向道玄子请教
5 V! H& B$ P/ k! ^2 \* x8 `下面我谈一下对[草书艺术类别]的管窥之见
9 |! X- {) {+ p/ T& _- B; j从古至今,达狂草艺术殿堂者,仅三人。汉张芝,唐旭,素。早已尊圣。
) X, p1 u# |/ I0 \; C: G书圣二王,理智大于随意发挥,故不入[狂]格。+ A, R% N0 P; ?/ E) M7 k9 l
宋黄山谷章法过于散,乱。也难入[狂]格。
5 q( U; Y/ c- q4 W# o+ j明徐渭等,浑见满纸点画狼籍,几不辩字形。狂则狂矣,太过。若脱离汉字,便不是书法。
; ?& ?. Y" x6 g$ v" m; a# B       先谈这儿,请指教。2007_BL 2007_BL 2007_B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2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松白散人 的帖子

松白散人兄太客气了,你的观点很好,我支持。只宋朝以来,就没有真正懂得书法艺术的人。所以我建议解散书法家协会,因为一个不懂儒释道以及哲学的人类社会、民族、家庭和个人,就没有资格搞什么科学文化艺术以及政治、经济和所谓的书法艺术,恬不知耻的现代人都应该回家抱孩子去,免得落个祸国殃民的骂名!!!!!!!!!em13 em13 em13 1 a7 M) G7 `9 @; {
  \1 @' y8 A$ N& h+ c3 _
我是业余爱好,兄台见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5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书法家从来不参加什么狗屁比赛,也不参加什么狗屎学会,更不会不上什么鸟论坛来发什么帖子……所以你见不着,也不知道,不足为怪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6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灭害灵 的帖子

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6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宋朝以来,除了写字匠就是书奴,没有一个真正明白书法真谛的书法家!!!(原创)
* }+ \7 Q2 t  }
( {* i# j5 {* l) F7 @  P: T1 v1 J  r4 f- v
% Y- n0 D, j- q+ O
$ ^4 W/ n) c6 K
          只宋朝以来,除了写字匠就是书奴,没有一个真正明白书法真谛的书法家。$ j2 ^2 q9 w, _) f

  |) [  R+ l: ^         王羲之、孙过庭、颜欧柳赵、智永、苏黄米蔡是中国现代书法界楷书、行书和草书领域写字匠、书奴的鼻祖。以上这些所谓的书法家们只不过是练习中国书法艺术基本功的教材,根本不能称之为什么书法艺术。有些人根本就不知什么是真正的书法艺术,而对以上这些所谓的书法家们盲目的顶礼膜拜,甘愿匍匐在这些死人面前充当令人不齿的奴才,还自害害人、自欺欺人的自我感觉良好,也不准书法精英们越雷池半步,真可笑啊。: R, l# S' y6 p( _0 Q8 U
: p+ I( \; _) {+ b9 B1 M9 e

, V2 J5 x5 S. l' z' ?' X         我希望现代人不要再穿着清朝的服装和保留着清朝的奴才思想,我们是书法革命的先行者,我们是来解放你们来了。不要黑白颠倒、不知好歹的负隅顽抗,缴枪投降才是你们的唯一出路。我们希望受毒害的书法朋友们回头是岸,不要在书法无边的苦海中垂死挣扎了。我佛慈悲,已经放下宝筏来普度你们,上不上贼船是你们的造化和缘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唯有中国禅书派书法、现代派书法艺术才是中国书法艺术的未来和发展方向,欢迎书法界的书法精英和“仁人志士”们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为真正推动中国书法艺术的健康努力奋斗.........!!!!!
+ C. ?# m! {% ?( @0 G, ~/ k
* F" }/ u# ?( W, s7 j: w8 L" l9 v; c$ s) y9 j9 q( `, U
        真正明白中国书法艺术真谛的书法家,除了仓颉(仓颉的功绩就在于,他广泛搜集民间的图画文字加以整理,创造了有系统的象形文字。史书上说:“仓帝史皇氏,名颉,姓侯冈……生而能书。及受河图录字,于是穷天地之变,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纹鸟羽山川指掌而创文字。天为雨粟,鬼为夜哭,龙乃潜藏。”),就是金文的书写者。而真正把文字书写升华到艺术层面的人就是张芝、张旭和怀素。他们三人之中,张芝是中国草书艺术的奠基人,张旭在悟道的基础上把中国书法艺术推到了艺术的巅峰,怀素在参禅的基础上从写字匠王羲之的藩篱中解放出来,也悟出了书法艺术的个中三昧。从此以后,中国再也没有真正出现过所谓的书法家及书法理论家。就好像中国画界,除了石涛、八大山人外,没有几个真正懂得什么是中国画的真谛一样。中国书法界没有石涛画论的境界,就不要再奢谈什么书法艺术。0 }/ L+ H# O% Z3 @

3 v2 S8 [+ K- q, [/ [% v# c. m  i! L$ _  g  D4 z- x) |5 X) `) t
        我们书法界在1000年来盲目追求中早已迷失了书法艺术的真谛,还大言不惭的叫嚣什么继承传统,美名其曰什么繁荣发扬了真正书法艺术.......。这都是痴人说梦的鬼话,误人子弟、荒唐可笑。中国当代只有极少数的书法精英们在探索挽救现在已经被人糟蹋的面目全非的书法艺术,还被抱残守缺、不思进取的老眼昏花者打击报复,奈何。人是怎样直立行走的---本来我们好像是爬行动物,进化到一定的时候,就有人类社会的勇士尝试两条腿走路,但是这些人类社会直立行走的勇士们便被腐朽没落的保守顽固势力无情的杀死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化,大家慢慢的都选择了直立行走,而腐朽没落阻碍人类社会前进的顽固派们自动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客观规律,是不以一般书法界的小混混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
% I" P8 ]* H5 G* }
- m8 b& O/ }! j# a' Z) ]1 {' k* M& X
        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都是付出了时代英雄的生命和鲜血,推动人类社会哲学、艺术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的伟人们那个没有受到过低级庸俗动物们的残酷迫害和摧残,我们书法界也是一样。我呼吁真正的书法爱好者们团结起来,共同为继承发扬推动中国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也是时代赋予给我们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做到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后代。不要招后人的唾骂和嘲笑。(中国书法界也需要陈丹青和吴冠中等敢说人话的英雄....)0 X: |+ O/ N7 A: Q- {5 B

0 ^% H5 T8 K; z/ Z; N6 N: E: o4 ~- k) h  \7 d  v
(未完待续)
0 T$ d: W. C( Z$ u* }3 y                                                                                            2008、11、26下午道玄子草稿
' ?; {2 K/ }  s: y& |7 k' Q+ t. R  B' h) w$ a. Z
        楼主声明:以上言论只是我一家之言论,其目的就是让我们书法界的朋友们进行反思。能给大家带来一点启发是我最大目的。假如不是来切磋交流者,请你们马上离开我的这个是非之地,倘若是来无理取闹的,那就别怪老夫不客气。谢谢大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