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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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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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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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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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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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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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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 r- A5 \6 h6 Z8 j

邮码: 3318001 v+ a. A% J) c# L/ ], J5 R

电话: 18907041615& s8 ~8 c% o! \- v+ H7 ^

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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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13879431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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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r# e# W2 c) Y: P%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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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 C* |$ z, r1 a3 V. a
收款
人: 黄小玲. I2 r, ]% b9 X* D- I7 y' ]

联系电话:13979437558, V  w/ E( u2 ]: G5 T# T! l. Y  M& u; `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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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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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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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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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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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4 j7 I! }# A9 @' v9 {7 P

作品名称

  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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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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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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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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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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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 C- E' E& `: T, |! F4 n
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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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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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 B1 p3 Y9 }, U, _' L2 Q( K& t4 i

邮码: 3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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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8907041615) T, B$ ^7 B1 B) ]: D

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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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13879431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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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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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 V4 Q% G- H$ ]4 h: A- a" v( V; [' G
收款
人: 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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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79437558$ a. M0 B2 \3 P; T" V6 L' S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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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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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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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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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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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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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尺寸

材 质

  

  

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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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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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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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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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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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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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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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 f1 R0 C7 o/ {( Z6 r

邮码: 3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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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890704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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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k  Y$ p5 `: j: N) H6 A8 `

E-mail 13879431936@163.com0 q( I# g8 G9 q) ]( m( g

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r1 m8 B  V5 o1 W& H2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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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
* e9 n, ]7 J' q% ^: l收款
人: 黄小玲" h$ x8 C) w9 s& E' Q$ [" n

联系电话:139794375581 u- e2 e+ t2 r" d% }5 u" d1 ~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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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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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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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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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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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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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尺寸

材 质

  

  

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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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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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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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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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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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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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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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 k7 C  i! ^! y8 f& W, {

邮码: 3318001 x; ?/ h: ^) \+ U) z8 j

电话: 1890704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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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5 g3 l$ ?. d2 w- X

E-mail 13879431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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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F$ s' V: w6 C! @; I8 R$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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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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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7943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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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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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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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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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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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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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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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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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 3318000 o9 J( l/ V; f7 I3 P

电话: 18907041615* S- L) j2 E" X% G: n+ a

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 o, H$ Z/ {. o; `; n% V

E-mail 13879431936@163.com* p2 n) K/ G% R, F

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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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2 {4 X" \2 F8 o& l/ K$ N
收款
人: 黄小玲: C" E8 J; \' m) H  X

联系电话:13979437558: w1 [9 r, P% W$ A. d) j& l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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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0 ^, x2 ^1 h, n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http://www.ccagov.com.cn/stxw/zgqsDetail.aspx?id=2fcc0f3e-c2c5-472d-91db-e9e8df4ff7c1
发表于 2013-6-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怎么又成50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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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营信阳毛尖精品茶,愿与书画艺术家以茶换作品(限中书协、中美协会员),茶到寄作品。详情请咨询:18637671706;QQ:269019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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