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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鸟

庞中华先生,别太把自己当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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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书坛没有老大,更不会有书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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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现实中,钱、权的发言总是首先受到重视,真理永远是最后发言!
% E3 ?5 C% K- X" X( z6 D6 c% Eem11 em13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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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9 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结果很公正.! s2 R) B7 o& r, r

- h4 y7 }) [8 u& t9 U庞先生的字很有功底,深受广大国人喜欢,不能就这么一杆子打到俗书去吧?那大家怎么不说启功呢.他的字跟庞的差不多少.& g1 {( J4 k& T# Z! n; A

! S* t: m# W2 @  M, O  E7 \3 Q对王正良先生的贡献非常钦佩..2 h; P' [4 p" F0 d8 g

: [/ @- J' P3 k& g0 I7 I: W% p& _至于是硬笔书法家还硬笔书法,我个人感觉,后面这个称呼更合适.7 q$ c' D5 X2 e, G! ~4 n
不能动不动就成家了吧e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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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名利惹的祸!!!e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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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9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BC 2007_BC 2007_BC 2007_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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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BP 英雄扼腕长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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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尊重法律。许多问题都在法律上写得很清楚,规定了那些可做,那些不可做,有时与我们常规想法不一致。在现实中存在着“合法的未必合理,合理的未必合法,”但要较真起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了。书法人有许多行为是不合法的,要学学相关法律,别到时候讲许多“道理”来叫苦啊!
! m) s+ j& J+ K; E, [2 i& W( q7 N另不要批评时总是扣上“为了名利”,只要用上这两个字,就感到被批评着就处于劣势。“名利”谁都离不开,包括“你”、“我”、“他”。我国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只要人家的权利的是合法,“名利”本属于人家,别人就不能侵犯!6 \( }9 ^: i  Z2 H% r/ F& S6 v7 r

* n! d! G% q  B" ?0 V[ 本帖最后由 liuyp74730 于 2008-6-30 11: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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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3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uyp74730 于 2008-6-30 11:45 发表 ( P( {9 ^' [. L
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尊重法律。许多问题都在法律上写得很清楚,规定了那些可做,那些不可做,有时与我们常规想法不一致。在现实中存在着“合法的未必合理,合理的未必合法,”但要较真起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 ...
: G: `9 f  u9 j5 g; S: @
以庞中华先生为代表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状告王正良为代表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侵权这件事,我从头至尾都没有说他没有法定意义上的权利,但你我也没有看到法律裁定王先生的组织是非法的!没有裁定王先生该赔款和道歉,相反倒是庞先生等从法律意义上撤诉了!所以不要拿法律在这里说事!; N9 F$ S5 x' G- ?+ C: {
以为样样都应该靠法律说话,那也就没有啥意思了,法律是建立在共识和道德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抛弃这两点也就更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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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老鸟又开始叫了,! b0 O$ P3 l% R! l" n
欢迎欢迎!多写些妙文让我等欣赏!  F5 \0 M, B0 {. G* z

1 G& r7 c# c9 |1 c! @! G4 x丑书美书的判断恐怕每个人都不一样的,. b4 K8 V+ n9 O
老庞的字在我的眼中就是标准的丑书、俗书,极俗极丑,5 G, ~+ u7 ?: B+ n0 \) }0 N
我费尽心思想找一点美的感觉确实找不到,没办法。
# T: s$ [( h( C% g! G% M
* U6 |! o0 F  s% P7 Xem12 e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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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朴散人:"老庞的字在我的眼中就是标准的丑书、俗书,极俗极丑,; S+ r& u1 O$ y* H: }0 p! d
我费尽心思想找一点美的感觉确实找不到,没办法。"
5 E. J/ w4 F( k. d. z$ {& y. e; {. g+ C8 t, Z3 a6 m" ?: H7 A$ P/ |
em1 em1 em1" _1 y1 K9 U5 V: C' R; _
6 B0 H* j# ?4 ?
[ 本帖最后由 liuyp74730 于 2008-7-3 07: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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