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3901|回复: 12

[花边] 北京:“书法协会”告“书法家协会”侵权被驳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5-1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北京:“书法协会”告“书法家协会”侵权被驳回
1 m! ^/ \! u% h* [4 X6 v, Z+ A9 q' a. q2 k7 I/ U% k

5 }* \# v* ?) L9 N% O5 N: P& G1 z  由著名硬笔书法家庞中华担任会长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以下简称书法协会),因认为浙江人王先生成立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书法家协会)”侵犯了其合法权利,故对王先生提起诉讼。近日,(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认定书法家协会并非王先生个人组建,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0 R5 I* `( K0 l6 F! L
, f  _" u# T) ]( I3 _0 V; w
  原告:索赔10万元
8 O- S% f2 P/ H# ~5 ~' l  书法协会在起诉书中称,1993年5月16日,其依法经文化部批准成立了“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并于同日在民政部办理了社团法人登记,自此被确认为硬笔书法行业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
+ _  i7 O- X3 l! [. {# N* n2 [  书法协会提到,王先生的“书法家协会”在全国多个城市和地区鼓吹其才是正宗的行业协会,给书法协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故起诉要求王先生立即停止使用“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这一名称从事各项活动,解散该协会,并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Z- J% p% Q- O# u' w
  被告:协会经批准成立( h0 {' ?' j3 L7 @
  王先生称,1988年“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由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青年联合会批准成立,不是非法组织。同时,他也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 ~9 ?: M; N4 g  王先生表示,“书法家协会”没有冒用书法协会的名称,二者名称不同,不会引起公众的错误认识,所以并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 w) W/ ]' m5 R7 h- B, a2 d9 n  丰台法院经审查认为,“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并非王先生个人组建,其以“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名义开展活动也并非个人行为。因此,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起诉王先生,系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据此驳回起诉。
发表于 2008-5-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1988年,俺也曾是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后来为了学业,自动退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告来告去有什么意思,同胞自相残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em2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2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em4 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3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又在炒作啊em4 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5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shufa 2007_R 2007_R 2007_R 2007_R 无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7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em4
8 y' Z2 j1 e1 N1 B5 A( i  C* e& w( l$ q
碰了一头土灰,  
2 d7 O* Y4 ^& a& J9 c安逸啦, 舒服啦!$ h" s; c. y  Z/ H0 H
+ m; Q: v9 J  p! o: u2 x

! X" M+ }; v5 d8 I; f/ w
1 x$ r+ k+ H' M& y  q) [& j
; \" `. x1 C. M* \0 S2 x
: T  n9 P5 H2 B7 w" f& Z# G. w6 J- I0 u
. y" ?+ y, z* ^8 b5 H

: g2 g7 [9 L4 f/ c) E——————————————————————————
2 \3 i$ @" ]  D& W4 b7 ~0 P(610051)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泰安街26号 李云中% E  e1 N/ w8 Y! [7 F, ~/ R
【云中网页】 http://3AAA.5d6d.com
! Z3 t, c1 ~- f0 o: b  n电话:15928724271 028-86012498
0 \$ z. ?0 _3 D  ~% j. F3 i, lEmail: Lyz.ca@163.com  QQ:2746514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5-10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