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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日出出日

[独家] 书法的发展方向就是要让老百姓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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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楼主的观点。反对不求甚解妄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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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吴建军 于 2008-4-9 21:06 发表
* K$ z  y# m7 }6 z. r+ h( K' F书法的高深精妙之处如同高山之深处,云雾迷漫,2 X- F, P2 @: p
故非“志”,”力“,”物“等综合作用而不能达之。7 c' G8 W. F  A3 ^9 t5 |" m3 I
所达之人极少极少。
( r) m4 [) V2 P但一般人看不懂是特征,不是刻意追求来的,否则舍本矣!
! e' S# @- s' @( I2 n3 Z' d如当代的所谓”丑书“有的人 ...
4 F- \  D/ l% E, f% B  P. }
所以说楼主有偷换概念之嫌。4 r: f. `: S# g/ X  R
是为拙见。  `% F3 F: S+ @) A9 T; D$ I. i
楼主呢?请出来,再谈一谈啊em13' O. `& k+ R% I5 |+ e
' V& ]8 B- J" s) h
[ 本帖最后由 吴建军 于 2008-4-13 17: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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