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薛明辉

[原创] 恶俗种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30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把简历写得什么有,包括中国书协举办也例清楚,也算恶俗.但没办法,我们只能这样俗不可耐地活着.; L; u  W& h# o5 i: y( S3 \
其实这些,是我们在发展中的表现,我觉得没有什么,等哪天我们都成了齐白石,就什么都可以清高了.只是,也许那些都是身后之事了.
7 I. ]& z2 S% `4 Z1 S3 M4 N呵呵,不是和老太抬扛,只是看到这些有感而发em4 em4   V- V  D8 W+ J% V0 C7 ~/ [

# F6 n& z* e7 x8 F1 Z( i& B8 q再给老太补几条:
" N. |% ~/ ^- F, O老是站在自己的作品前,或是作高深状,发呆状,喜形于色状^^^^^拍照,恶俗!
  ^9 N9 y7 p4 G) o1 s5 R# V- |  p在书房,故作镇静奋笔而书留影,恶俗!$ i& x7 [/ H, M9 T3 J( l1 t. e
站在书柜前,故作翻书状,表现自己学富五车拍照,为个不算恶俗,简直就是傻!7 K* E9 J: \/ u6 r
见到巨著名泰斗,上前要求合影,恶俗.- \4 D& g6 ?& @3 m4 o/ ]4 e
在每到一处的风景区,留大半身影,一切成为可有可无的背景,恶俗!9 X7 r4 |- o" U9 Y

! n' T$ t2 l) ?  @!!!!!!!!!!!!!!!!!!!还有,不说了em20 em20
; Y% s! R; Z9 T1 T1 N9 u: T8 E9 a; W: O4 b! E9 O) v* y
[ 本帖最后由 走失的猪 于 2007-8-30 20:49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0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7 em17 em21 em21 em22 em22 em23 em12 em12 em12 em12 em12 em12 em8 em8 em8 em4 em4 em4 em5 em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0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 X6 \- q- v" X3 D/ S8 I+ ?em12 em12 em12 em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0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f2 P' o0 m8 M: T
em12 em12 em12 em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起官场之恶劣来,这些又算什么
' [/ U  Y5 U5 K" T$ t5 D建议太总再写一篇“恶劣种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8-31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走失的猪 于 2007-8-30 20:47 发表
* Q* t) V: u3 R% s2 n* Z' [/ {; F其实把简历写得什么有,包括中国书协举办也例清楚,也算恶俗.但没办法,我们只能这样俗不可耐地活着.
! Q6 v* V' h, G其实这些,是我们在发展中的表现,我觉得没有什么,等哪天我们都成了齐白石,就什么都可以清高了.只是,也许那些都 ...

- U" {, T0 R  V) m& S6 D
8 Y9 ^3 w5 h, m, l' u% e
8 Y: s& Q5 ~. K! K6 W3 }好啊!em1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自己鉴别自己一下,如果太多,就麻烦了。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31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是站在自己的作平面前拍照……喜形于色……恶俗# q! F  L: ^! x- w3 K; D! K8 P0 @  r7 s. o

9 b1 P$ X3 u7 `8 O0 Y——走失的猪 这句精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