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月下更夫

[评批] ◆◆◆◆◆不要把崔志强打造成“书坛包公”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4-5 08:07 发表
2 m+ h. ?! {1 i+ x/ Y, z2 f3 X5 J5 X7 a- [% ^/ R5 x
含义相同的,不同的在于风是不同的.0 ]/ ^# ~7 R* u& h
你觉得就目前情况来看这棵木的状态,是大家不闻不理好,还是由"众木"来给他以救护好呢?他能再次接受书法网的采访说明他很需要大家的保护啊!很需要舆论的支持!,即有一匿名网友 ...

( A% i4 O4 _+ Y5 ~6 L那么你认为“风”从何处起?0 L' Y. ^9 ~0 L: R
目前网络的宣染是“众木”扶他,还是造风摧他?% b+ d% m" L& ?" Y) `- o, X
他再次接受书法网采访,说明需要保护。那么危机来自何处?根源在哪?
" R& `8 X" v5 p1 v9 S' G% l你以为书法网的威力可在大到保护一个受到社会危机困扰的人吗?
6 \2 g2 r/ Q  [+ I6 _那位匿名网友的“逼宫”之说,正说明是那种盲目的吹捧把崔先生推上了进退无据的地步。
7 a) O6 h5 R2 Q$ B% h: O不知崔先生透露拒贿的动机是什么,如果是有意为之以博得虚名,那他是自作自受。如果是好事者制造轰动,那不是害他又是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把见义勇为者的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公之于众,会有什么恶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打造成包公,书坛需要包公,你我都需要,
" a& ?" m5 [2 u( q/ N4 ?* X就是没有人下大力气打造而已,一元复始,篆刻从新崛起需要老崔这类的包公
) z! C6 J* z' c) T  P- G- `党究决定一切,艺术亦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时兴逐段评点,评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7-4-5 08:55 发表
4 |9 P# [* ?! L) y+ u) n需要打造成包公,书坛需要包公,你我都需要,
# x! Z" u1 B6 s  H) f- D2 R就是没有人下大力气打造而已,一元复始,篆刻从新崛起需要老崔这类的包公5 E# p% Z/ a5 |2 v/ r4 }4 ]
党究决定一切,艺术亦然

* e8 {( W5 e$ c: f# N当我们高呼“振兴”“崛起”等大口号的时候,不知崔先生此时作何想。
; q4 I( V* o* o8 v/ X# G) X6 y$ v如果他仍充满着“天下兴亡舍我其谁”的豪情壮志,那么崔先生真是值得我们敬佩和推崇的英雄。
9 ]: ^9 `: U6 v8 @2 l# o如果他后悔不该把拒贿的壮举炫示于人,以至于陷入危机重重,以至于“再次接受书法网采访”以求得保护,并后悔不迭:“这英雄谁他娘的愿意当谁当,反正我是不干了”。那我们就看错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4-5 09:02 发表
( [3 X! D) {& z7 t, ^% r& @现在时兴逐段评点,评的好!

$ r4 s9 q/ h! ?$ Y5 ?- S, A( |( l这样省脑筋。2 I* W; `7 ?3 j3 {6 r* h6 C
不用考虑文章结构。
% f9 T" y- n3 A6 q7 f看着长篇大论的,其实都是引用别人的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阮次山(首席评论员)先生说:“他能再次接受书法网的采访说明他很需要大家的保护啊!很需要舆论的支持!”3 J2 c8 ^" @' G$ l+ ?5 n
天真加一厢情愿的想法。
: M( `5 u' u1 t- ~/ _3 X看看《十问崔志强》中的第七问你就会明白,崔是来寻求保护的?还是来向公众表白:网络不可信。为自己不当“英雄”寻找退路的?

- J* _8 }! h, v8 o8 U! H人家不想当英雄,为什么非粘着人家喊“青天大老爷”。
# x0 ]* \' w& a# n6 q

" r; Z+ I. F5 j# ~! QQUOTE:; {" c) V, N6 x6 `
第七问# \, j  y  |9 @1 B1 v, R5 A
网站编辑:网络可以炒红一个人也同样可以毁掉一个人,你怎么看?你认为你是被炒“红”了还是被炒“毁”了?$ C+ h  X$ G7 V1 H: v' _

: O6 P' K' Q" P0 H4 H9 e2 ?" r崔志强:呵呵~是吗?没这么严重吧?我觉得书画类网站还没有到凭说说、发几件作品就能把一个画家或者书法家炒红的地步。如果只是看看网上的炒作,你敢掏钱买这个被炒人的画或者书法吗?反正我不会。就是毁一个人也不是很简单的事,除非是自己办太多缺德事了,那样不炒早晚也会完蛋,只是有了网络会加快他灭亡的进程而已。我为什么会这样说?因为,搞书法和绘画上网的人很少,您自己心理应该很清楚,网站注册ID用一个IP的占多大比例,应该说马甲占了大部分。我在国内最大的一个网站无线电论坛也做版主,要知道,玩无线电的爱好者可比书法爱好者要多,光全国会员就有3万多,并且每年还以20%递增,而全世界就有一千多万无线电爱好者。我们论坛最火的时候每天都是几百个新帖,跟帖更是多的不得了,可是到后台看看,那么多发言没有几个IP,基本都是马甲,自己和自己玩的情况很多。呵呵~。要知道玩无线电和电脑还是紧密相联的呢。可是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上网的又有多少?另外,大家也都看到了,高水平网络作家在网上很热,很多网络作家,写的东西真的很棒,包括书法类网站,我也看到不少写的很棒、很精采的文章和评论的书法网络作家,网络成就了他们这是真的。对于我个人,我可没那心思炒作自己,没什么用啊,炒红了又能怎么样?炒糊了又怎么样?说心里话,对我来说,抓紧把这个展览办好办完是真的,书法以外的事我都撂一边了,都要急死了,哪有心情炒作或者关心被炒啊。“褒毁任世情”,听之任之吧。
0 {; K" q8 ^" p$ h
9 N! H2 s0 R7 f2 ^) \5 _
[ 本帖最后由 月下更夫 于 2007-4-5 09:4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5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做人的原则都说透了,然而现在这个时代并不仅仅只要包公那样的人,更重要的是民众的觉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5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柳青凯 于 2007-4-5 09:45 发表 2 ]- i! o  A4 ?6 o+ f
你把做人的原则都说透了,然而现在这个时代并不仅仅只要包公那样的人,更重要的是民众的觉醒
( R- s/ K. D. F! F; g  }: q6 {* C

' i+ e' s: J3 u树立真正的“包公”形象,确定可引导“民众的觉醒”。# x- p% Z5 h3 v& A7 g, t/ _4 [
但如果是个假“包公”(并非指崔志强先生),真相大白后,会不会打击民众意识。文革时期推出的模范、样板后来一个个被推翻的教训不该忘记。
- o, W/ p$ l- j2 ]拒收一份来路不明的钱财(况且收钱还要承担风险的),主管一次篆刻展览取得较高满意度(具体多高估计没人统计,不知能否达到崔先生制定的80%标准),如果仅凭此就可成为人人敬仰的“包公”,这包公的含金量也太低了吧。, S8 J7 i; z/ o- n& h7 N" I0 g

, d6 S# a. K" U. Q+ f* G' Z7 E[ 本帖最后由 月下更夫 于 2007-4-5 10:0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5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月下更夫 于 2007-4-5 08:37 发表
1 U% Z& e2 |  q6 [) N) ~6 `1 o- L' d) H% f
那么你认为“风”从何处起?' L! d1 o; T1 W
目前网络的宣染是“众木”扶他,还是造风摧他?
2 h+ N- W5 I2 b) \# Q1 x$ r他再次接受书法网采访,说明需要保护。那么危机来自何处?根源在哪?
7 j) D, c9 u# m' \4 j3 O  B你以为书法网的威力可在大到保护一个受到社会危机困扰的人 ...

2 v: \  I5 @$ {9 m9 p这说明你对书坛的险恶不太明了啊!+ M2 `$ V$ O6 C6 I
就事论事,大家现在在网上的炒作就是对崔先生现在的的状态的最好保护。2 i9 ]" Q3 H, V/ D
此“逼宫”& |' `# Y* z0 ^  P7 t
一则利于弘扬的正气,倡导展赛方向。* F7 K4 x8 Z% d( B2 i7 l5 x
二则利于书协工作的建设和调整。
) d, p0 x- W: q三则利于书坛广大群众。
/ q* W6 m- J$ T" C1 z四则利于媒体介入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