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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新的三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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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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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新的三个误区: j: i7 M6 r' J$ ]: J; |
                 颜默
4 W7 l# C+ q; Q! E  _3 [  书法创新,意味着突破陈旧的思维方式和习惯性的创作方法。但创新不是标新立异,创新的“新”必须同“好”连着,同国人的审美观连着,同书法的发展连着,因此,要时刻警惕陷入创新误区。
! j! Y9 R* F0 t7 |( y2 a  误区之一:把“现代书法”、“前卫派书法”、“丑态书法”,更甚者把“口叼毛笔”、“脚夹毛笔”、“倒写书法”等,当成追求创新的目标。我们创作书法作品应顺乎时代的发展,无疑要进行创新,要把传统书法与当今的审美观结合起来进行创新,而不能脱离传统去创新。有些书法创作者追求所谓的“创新”只有“新”的外表,没有“创”的本质,说到底是在标新立异或哗众取宠,与以传统为根基的创新南辕北辙。因此,书法创新必须坚持,脱离传统的“洋东西”一定不能纳入创新领域,坚持书法创新的目标之一便是取消那些“背离传统”的东西。书法创新必须以传统书法为基础,以时代审美为创新标准的创新才是方向。* r5 J. k( v8 z" ?6 t0 s  x
  误区之二:把形式创新当成书法创新。比如,创作完作品后,把作品再撕残、烧残,做旧、做古,八尺整纸创作怕出现败笔,就一小块一小块地写,写完后用优选法再拼接在一起,这样既增添了形式美,也避免了大幅整纸创作中的失误,同时也给评委一种新鲜感。殊不知这是一种作秀方法。书法创作,毫无疑问需要一定的形式,形式可以产生书法展览效应,而单纯追求形式的创新却要不得,形式创新是对内容、形式创新的异化,是对书法创作的脱离,看上去热闹、新奇,与众不同,其实这是在“投”书法创作之“机”,“取”书法创作之“巧”,它同我们提倡的书法创新有一定距离,这样的创作方法,只会窒息而不会促进书法创新。应在传统书法基础上努力创新,在创新中丰富传统,注意解决影响和制约书法创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是创新的根本原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书法创新离开了传统就失去了根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5 P3 w+ @( f/ G/ T% f  误区之三:把移花接木的临写之作当成创新。比如,第五届“楹联展”中,《为爱欲留联》临写之作进入展厅,第七届“国展”出现篆刻“非驴非马”临作进入展厅等,历届展览都有类似现象出现。创新不是不可以借鉴别人的成果,但一定要把握借鉴的“度”。“移”别人的思维之“花”接自己的头脑之“木”,改别人之“头”换自己之“面”,也仍然是“原地踏步”,并没有向前发展,哪有什么创新?说得难听点,这是一种不道德的剽窃行为,实不可取。思维创新必须以传统经典碑帖为基础,遍临百家成我一家,就像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那样,哺育自己、丰富自己,再通过书法理论指导,使自己的书法创作更具有时代性、规范性、创造性。而那种移花接木、改头换面的懒办法是决计达不到这一要求的。
发表于 2005-5-6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创新的三个误区

一、“现代书法”、“前卫派书法”、“丑态书法”不能等同于“口叼毛笔”、“脚夹毛笔”、“倒写书法”,前者是在搞书法,后者是在做书法。虽然前者的玩的过了头,但也是一种尝试,可以原谅。后者就不同了。完全是把书法作为一种技巧嘛,哄哄老百姓还是可以的,要是为了书法艺术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 {, i% P, E* p% s' t' z! W二、书法是写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做是一种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我们也可以把书法写完再做秀,只要形式好,作品效果好,再加笔墨功夫到位。还是可以理解的。为什么写字要选好纸(一般现在的展览都适合用色宣),同样是为了让作品的感觉更臻完美嘛。
. M1 F" F+ a' v8 {三、至于抄袭当然是令人深恶痛绝的。谁也不会原谅抄别人作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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