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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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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4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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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P2 I  Q9 D/ D" B1 i7 X8 X

* Z2 X5 b4 d1 {, g3 Q对于刘炳森,有些话已经在《好友梦见了刘炳森》一文中说了。这几天曹宝麟先生《我看刘炳森》一帖又在书坛掀起了轩然大波,如果我预料不错的话,曹评刘这件事将是2006年书坛最轰动的一件事,现在还只是个开始,好戏恐怕还在后头。. ^) F9 j6 Y) s- n: S- a

8 k. ?& m( H: \# `& z7 U7 w受各方观点的启发,我再谈一下我的看法。. {9 {+ F8 z- y# T- n$ @;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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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刘炳森的字匠气有,俗气也有,但并不是一无是处,他能够通过下苦工夫,写出自己的面貌,这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够获得大众的认可,有个人努力因素,有时代因素,不是偶然的,对这一点,应该给予客观评价,不能捧得过高,也不能贬得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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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Z2 J6 \3 j: s* j! K' Y' y5 u说到贡献,既要看客观效果,又要看主观态度。刘的隶书风靡二十年,有大量的粉丝,客观上他对书法的普及是有作用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客观效果而给他本人戴上太高的帽子,因为从主观态度上来讲,他并不是以弘扬书法艺术为目的有意地从事书法普及工作,他的贡献是个人奋斗带来的社会效果。掌权后他对书法事业有贡献吗?不能说没有,即使有,恐怕也不大,原因很简单,他主政的时间太短,而且在主政期间除反“丑书”及一些人事纠葛外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政绩印象。6 |7 v/ E3 j4 P! Q$ i& F( q

$ o9 q1 A' q" ~) Y+ _# U9 ^至于反丑书,也要全面来看,首先要看他反丑书的原因和动机,如果是出于艺术观念的不同,则其反丑书尚有可以理解之处,如果以反丑书的幌子来排斥异己,则不可谅解。无论什么动机,作为一个领导应该有一个包容度,反丑书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双百方针,不能以一己好恶动用手中权力来破坏双百方针,在这方面他做的似乎不太好。& V* M1 w* P4 L' b* C6 A"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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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的人品问题,似乎负面的评价都来源于权力争夺过程中的不择手段上,这方面的小道消息很多,但目前为止即使在互联网上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铁证,因此在铁证出现之前,对他的人品进行否定好象还为时过早。当然如果那些小道消息属实的话,那么刘的人品应该是很糟糕的。在权力斗争之外的公众中,他的名声是很好的,在很多公众眼里,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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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财产问题。我个人认为,尽管他靠写字获得了巨额财产,但是以我观察,他财产的来路是正当的,他写的满街的牌匾就能证明这一点。他卖字的钱有没有上税?没有证据我不敢说,但似乎在这方面对他大做文章的人也不多。如果大家都不缴纳税款,对他却过分苛求,也没有太大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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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5 N- x. V  k+ @5 a9 ]0 u' w6 H  q我最后强调一点,就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死后评价,这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问题,对毛泽东我党在他逝世后都能进行三七开的评价,刘炳森为什么不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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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 I# `7 g) |- w% g! N- A& M无论如何,千古以来的书法家中,以世俗功利衡量,刘是一个很成功的人,千古找不到第二个。
发表于 2006-6-2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兄的观点有些不太明朗,这算是顶风作案,先顶上再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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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q3 o  F9 L5 k; B, x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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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曹的话作为一家之言很有价值.大家都要学习他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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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u  {! t& |, D0 R# X在争论中,不是每个人都要拿出十全十美的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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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刘的评价,不是一个人的事,可以带出一大片。从策略上讲,从死人身上开始比较容易。而这绝没有道德障碍。0 Q* S, i- A8 v

7 j! M* ^1 A! O# r: V3 K8 _$ \: _一个人死了,特别是一个人物死了,功罪任人评说,这是自然的事!有什么了不得呢?即使家人出来抗议,也没有用。你的行为影响了社会,你从社会聚敛了那么多财富,还不能让人说几句?# Q3 a. E2 ]- R5 L

& z# O% E5 B. L! s& T" u5 m6 p$ o有法律在,诽谤者自当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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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5 c& A6 j' r  u2 {! E争论在一定范围内有出入,不要大惊小怪。何怍庥回忆说,当年造原子弹,为了让大家大胆说话,充分表达观点,就规定了可以在讨论会议上骂人“放狗屁”!0 c! b  G7 X%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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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有度,一定的约束之下,大鸣大放的好。一潭死水,圈子文化,没有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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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9 K) L  O8 j1 R+ c7 j. X7 P
, S3 ~( k' q* `" d6 w2 z  o, V. e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m) i% m8 k5 ~7 @1 ^+ ]3 c
( S6 s, e# d$ f2 q# a
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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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48 发表
% \6 v' N, c+ w  b- L. M  _5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8 d& C) I3 C  [* z' Q- Z% L

( u4 H; J6 ?" H& l' J3 u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3 B6 N& n2 q& R% u; d
( q  h  y/ b, e/ k1 |. x$ X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 Y$ {8 h2 v5 l  \; [
林兄,是我自己写的,我还没有堕落到请别人代笔的程度。* j! e9 H3 s1 d- u# ^! T; h
世俗的观点,就是两个字,官和钱,官当多大,钱挣多少。在这方面,你能举出第二个书法家赶上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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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6-25 09:53 发表( D' M! I6 y+ }+ _; x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 o  X6 G7 i. x!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 v( Y- C/ \1 f5 R. D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 Z/ X7 L& _) }6 r8 `( J, e  a7 @+ @! ]+ p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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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57 发表
) d8 K& ^6 ?1 H& W. H# G) b6 A2 t: c5 n( l
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 j, _# s& M. `- ?. b
+ H- u7 G2 {% F"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8 E& m: h. Z3 y9 M" p' O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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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3 C# x: c* X% f' P( p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7 }! O* E$ H$ D* _& v+ z( h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1 v) T' j4 g, j: j: G: X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 A/ ~! N  Y4 T" J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岳飞?+ c, ^: I& E- i+ i1 |
呆子强调了铁证,很多人也如此说,这铁证已经成为了焦点,
) A0 Y* B2 }6 Z- K8 P* y8 P- i& O+ W我相信曹是拿不出什么铁证了,6 W  O% R4 o( p* M! H9 O6 ?
即使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是相信谁也拿不出什么铁证,# k3 `- ~% @% u' E5 n
如刘的家人找到呆子,曹的这场官司想必是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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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抱朴散人 于 2006-6-25 19:42 发表& B* d3 K( |& f, w% `' J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g8 R, c  Z$ ^- a9 Y9 t
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 v. J0 _) o/ ?2 z/ n8 f' K& S
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2 M- `, g' ~9 x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D: e( ?( ~* X% g  e2 u3 J+ `
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 ...

) P$ E) ^3 z. t. i' Q- z. q看看我写的《好友梦见了刘炳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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