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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illystone

向抱朴散人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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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题外话——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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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5:58 发表
* K/ z$ P8 n! d/ _6 ]& l呵呵,不错的帖!曹操欣赏骂自己的陈琳,武则天欣赏骂自己的骆宾王。我们要学学这种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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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7 O1 K3 i( v5 a1 K# t, v昨天看中央台的《讲述》节目,说一个女医生为了良心,将自己工作的医院用假仪器坑害病人的事揭露出来!我就想到了曹保 ...

; f4 e" \- ?/ a6 a2 Z1 K, @$ C那位医生名字叫“晓兰”,多美的名字,多美的事迹,母亲也间接因此故去,这竟然没有给书坛的人们任何启发,文人-书法家-说话的,良心都让狗给吃了, P/ V: m  u: E, h0 W
我不想说曹宝麟的做法如何,我只是觉得书坛多几个像曹宝麟、孙宝晶、抱朴散人这样的哥们那真就天下无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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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6-25 16:56 发表7 K: W' @* w$ R8 o5 e. I

+ ~) ~7 b7 k/ a3 M% [% Q- O4 O  n! f那位医生名字叫“晓兰”,多美的名字,多美的事迹,母亲也间接因此故去,这竟然没有给书坛的人们任何启发,文人-书法家-说话的,良心都让狗给吃了0 ~, m1 E, [; N7 l
我不想说曹宝麟的做法如何,我只是觉得书坛多几个像曹宝麟、 ...
* g  X# R. t% A4 a; F. U
:)反对( K( ]0 E' a, V% `. T/ g
毛贼你没有灭他,毛贼长成大贼大贼又占山为王你又不敢也灭不了他。占山为王的贼死了,......出来哼哼唧唧的,还不知效果如何?8 Q$ J7 A3 M7 i
现在还有贼吗(活着的-毛贼-大贼-占山为王的贼)?# q; e2 M. G" ?+ [
......去杀去剿啊!何必等他死了,世也欺了名也盗了再来拨乱反正呢?
; I/ R) y( X8 p# N0 K% ?警察遍地是,小头也不少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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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对不住楼主,散人的一句批评竟使你如此失去理智!
8 O, a" F' P4 W罪过,罪过!万一气伤了身子均是散人之过也。7 o0 n1 ?% s+ h0 L$ L
如此看来你还不是那种最可恶的人,只是因为无知!, l$ `& ?5 l0 Q
现引一段江湖高人的一句话作结:
7 Q' p& S# J9 l( Z$ l, W
( n5 G. Y: t* ?+ k+ I5 l为以故的刘柄森先生一叹,因为为不通之人所赏,耻也!.........( M% J- p. M( Q( i; q( z1 o* X/ L
也为你这位刘炳森粉丝可惜,因为赏不通之人,陋也!.........% U8 D0 P# s; A% L1 z  m

( X/ e( `5 R( O/ o7 ^
7 |+ j& Q- S* o: _2 m& N0 Y* |! L2 ~3 I+ \6 y" \
- t$ \7 n& x& `; O1 j4 D! d2 T" i& E
:L:L:L:L:L:L:L:L:L:L:L:L:L:L:L:L:L:L:L:L:L: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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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6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考证

据考证,曹、刘两家在两千多年前就是对头,宿怨难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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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6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观点上的对立我赞成公开探讨

大家不要相互贬低,我觉得曹在刘过世之后如此评价其人有失公允。我知道刘为了弘扬书法艺术和报答师父培养恩德,投入了大量的个人资金,仅此一点试问现在还有几人能做得到?7 k# z  Q; U5 \7 d, d% }3 g6 k, d  Y
刘的书法应该从纯艺术和泛文化两个视角论之。艺术本身就是很难界定好坏的东西,众口赞誉不一定流传千古,特行独立不名于当世者不见得以后不会大红大紫。刘先生以隶书名世,好坏自有历史做出评判,也不是某个人说了算。
( @# m) B$ H4 k( U; ^; y" l再者我们中国人向来对于死去的人是抱有宽容态度的。我觉得在人家死后还要兴师问罪,大力讨伐,未免有些过于残忍了吧!什么东西一旦和政治撤上关系,怎么就都变味了呢?先生何罪?死后遭此笞罚?活着的人敢于坦称无愧于人,无愧于己者又有几人呢?何苦对于一个死去的人如此耿耿于怀呢?大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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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6 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老兄,一开始看到曹的评论我也大吃一惊,曹怎可如此说一个已入土的人?% f. K. l& g( X/ Q/ c1 V5 w
你这一观点也代表了网上大多数书法爱好者的想法,
$ q5 u" F% D. ?+ v1 X" Q# R可往深处想,书坛近几年的血雨腥风并不象我等想的那么轻松简单,
- X# I2 H0 B/ f# \- C" a各大网站的高手也纷纷参与评论,你的这一问题他们已经作了比较透彻的解释,
/ g& |" K, H7 |2 f4 q7 q) w2 b建议你还是多去看看,学习学习再作结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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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5:58 发表3 M  [6 d: N: _% P) M3 x
呵呵,不错的帖!曹操欣赏骂自己的陈琳,武则天欣赏骂自己的骆宾王。我们要学学这种雅量。1 ~% [9 \+ L' d# J1 b- ^
! V0 r) P7 @5 w/ h3 |" W3 V, E, R. b! U
昨天看中央台的《讲述》节目,说一个女医生为了良心,将自己工作的医院用假仪器坑害病人的事揭露出来!我就想到了曹保 ...

+ f+ f8 F- b& G* v! G9 l! Z劝架是好,所以前面你说我“私心杂念”我也不再多说什么了。2 m) S7 r% |& t: o1 b
" j) J, X5 g' b3 L4 J8 a9 M
不过人家一方是真金,一方是枭雄,任何一方和本贴挂不上钩,所以这雅量大概是
/ j, Y7 j, ^! l7 `* l  Z/ ~: I- [学不来吧。不过我等要退出时会告诉老兄为什么我耻与报朴散人在此为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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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5:58 发表
( i2 r' R9 E0 w8 W# R! f: a4 V2 [6 \0 @) I
一个刘炳森,有没有骗人,是不是历史的误会,社会的功罪、艺术的得失都要还其本来面目的。
1 u6 I; f/ B: ]: x+ k: K
同意你的这个看法,不过最好大家把事实什么都列出来,单口相声就不知其准确与否
' _4 D& D8 {. N1 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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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6-25 16:56 发表  z) b7 o1 O. ^

5 U8 e. L( Z3 r  U我不想说曹宝麟的做法如何,我只是觉得书坛多几个像曹宝麟、孙宝晶、抱朴散人这样的哥们那真就天下无贼了……

* q6 F. O7 f. ^: J2 o9 F* ?不敢苟同,一有争论疑问就立马抨击甚至直奔人身而去,这根本就希望是一言堂,文# H$ s$ {$ w& m( g" m
革呢!更何况如果评论不需要什么证据,那信口雌黄好了(一如报朴散人强给我带刘- q3 k' y# x6 Q3 H! M; l4 d
子刘孙利益相关人的帽子),这社会只会变乱不会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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