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人文奥运

大家对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组委会把参赛作品拍成照片并打印在A4纸上评审有何看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5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避免某些“好色”评委的偏见,对作者来说,书法不要太多顾及纸张等所谓“形式美”的东西,王羲之也没有刻意选择过什么颜色的纸,什么样的格式啊。可人家照样是书圣,把字写好是最重要的。反之,“形式美”太多会造成做作的感觉,是书法的大忌。可如今,这种做作成了流行趋势,怪不得书法发展到今天,是历史上最低谷的时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效果如何,看结果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利有弊,弊大于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确实是个创举,原则上是表示反对的。这样也许可以减小评委的工作量,但是绝对很难看出作者的真实水平。从一张一丈好几的宣纸上要缩小到一张A4纸上,那字的结构,用笔,甚至章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看来这又是一次中国书协对国展和广大书法家的大忽悠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评书法作品就要看原作,照片和原作有区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7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5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十届国展把参赛作品拍成照片并打印在A4纸上评审0 B8 k% Q" ~1 t, h4 v. e
/ Y, z; |0 b# T
理由如下:
+ F" V% v$ ?. r" U

7 v+ M# J4 W) B3 A- |# ~- W9 Q1,此举比较经济和低碳
- W! {2 Q4 a/ F: b
; }2 F3 W5 N" }3 g- ?0 B8 i$ J8 ?  m
(1) 把参赛作品拍照后打印成黑白的,每张只需0.05元,彩色打印就需0.60元,如果是彩照冲印就更贵了,走批量也得5元/张(十二寸).9 ]+ }8 H" q6 @  f

1 U; M2 L! E$ ^# K- O# B- U& B0 y(2) 如果在初评过程中就把作品展开让评委看,每幅作品平均占地0.5平米,30000张参赛作品就得占地15000平米,这样花费就很高,咱们不能奢望每届国展的承办者都有象九届国展承办者的实力,那位主牛着呢.  N; N! J0 p0 ~, x2 @; Q

5 B2 r, W7 n3 i' S; r, Q7 X" v2,尊老8 ~" M$ U% ^3 n. d# J1 Q$ M+ ]

, D. d  v+ ?- s" w' _% U尊老是咱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有些评委已年近花甲,如果让他们把30000件展开的作品都看一遍,这得花多长时间啊,那些老爷爷们身体肯定吃不消.咱们与心何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人很精明,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6 b. F1 U# J# H, B2 K% [, w/ ?. P& o: O8 b, ~5 w1 _7 l
因此我建议:下届国展实行招标制,哪个省市区出钱高,就给谁承办。/ g1 M. J9 @) X" q* ~, A, ]
8 S# F1 [& @8 B8 u
要发扬九届国展陈绍基同志“不怕难,筹得千万款”的精神,使国展更上层楼!, ^9 D) F2 s" M( s+ K
( _6 t" i# @/ i  J
光明同志说:“国展不能按照老路办下去了,必须创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第十一届国展实行招标制的几点想法:招标对象不仅涵盖各省市区书法家协会,也要包括全国各省区的地级市政府.有些省级书协资格老却财路窄,不愿揽这累活,而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地级市政府却财大气粗,急需用"文化"装点门面,扩大影响力.因此他们办国展的积极性很高,一两千万的办展经费对他们来说是九牛一毛,他们只要给当地富豪打几个电话,经费问题就解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8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跟低碳没什么关系,别什么都跟低碳、环保联系上!不打印更低碳,根本不用纸、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