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子欣
发表于 2012-4-17 21:47
1、要用辩证的观点看问题,2、书法要有时代的气息,3、生活是最好的老师。
四木巢主
发表于 2012-4-22 19:45
“丑怪流行未足诃”,任何探索,动机都是值得肯定的,但历史是无情的,是金是沙,让历史的长河去千淘万漉吧!
闪闪的红星
发表于 2012-4-24 11:39
沃兴华的几本书法理论读过,很好。前期的临摹功夫到家,很佩服。
傅先生也给予了中肯的评价,相信也是大多人的看法,认为是理性的批评。
书法搞怪,前人这样做的多了去了,为何见不着?因为都被历史作为没用的东西地淘汰了!
坚持传统,创新的天地何其宽广!不这样做的人,说明没有这个耐心和信心!就像人走路要立着走,
睡觉要躺着睡,你非得要掉个个,多么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啊!
王品墨
发表于 2012-4-24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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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上客
发表于 2012-4-24 14:46
人要是着了魔,
谁也没有办法。
正好画家,喜欢美好的生活的人就爱画美好的事物,如花鸟草虫,山水,等充满生活气息,充满生灵活趣非常阳光的事物,喜欢丑恶,那他就画大便,画鼻涕。
书法的审美趣味也是如此。
濠上客
发表于 2012-4-24 14:58
回复 78# 胡子欣
什么是时代气息?自己弄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看看,这于传统不一样,这就代表了时代?自己能代表整个时代吗?他这种代表谁承认?
不要被某些人胡乱弄些个什么东西再戴上个时代的高帽子糊弄人·!哪一个人能代表时代?书法的审美趣味从传统中走来,它有其基本的要素:笔法、汉字等。一种艺术总有其边界,书法也不是随便弄胡涂乱抹的东西。
自己如果不懂,好好学习,自己懂了,就有判断力了。矮人看戏,随人长短,没有自我。
sswaa
发表于 2012-4-26 13:22
沃兴华是上海的,本来应该帮帮"自己人",但这样的所谓"书法",所谓"形式","情感",实在帮不起啊!
傅德锋
发表于 2012-4-27 13:54
多谢以上诸位关注!
抱谷闹
发表于 2012-5-1 22:25
可以写。但拿出来宣传推广就未必合适。以免形成不好的导向。
傅德锋 发表于 2012-3-20 12:07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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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秋
发表于 2012-5-16 20:54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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