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 发表于 2003-12-11 18:47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林老讲,硬子需用软笔书。。。。。该是他60岁以后所得。笔谈书法92页句句时践所得抽个周末就能翻一边。。。。。。。。。。。。不看遗憾。搞艺术是为了做雪人‘学做人。

羽一先生 发表于 2003-12-13 13:10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喔,“书法”小姐,你的白字太多喽!

云台 发表于 2003-12-14 23:52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并发展理论,您以为如何?

羽一先生 发表于 2003-12-15 12:02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是啊,说的没错。

jingpy 发表于 2003-12-20 14:13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说得深奥有什么用呢?谁能用最直白的话说明书法呢?
我也抛块砖吧:把一种人生的态度用一种线条的变化展示出来,技巧是不是妨碍了这种天性的流露呢?

云台 发表于 2003-12-20 18:11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同样是自传,文盲嘴里说出来和文豪嘴里说出来,其可读性和准确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技巧是帮助我们更好表达的一种工具。一个没有练过书法的人同样可以画出来线条,但它表现出的是一种直白的、残缺的、断断续续的、很难引起较强共鸣的信息,这不叫书法,或可归纳到行为冲动中,这种行为冲动是不自觉得,是感性的、是不完全的,我们也许可以从这些表现形式中得到一些最原始的信息,进行提炼后,用于能准确表达我们人生态度的书法作品中去,这才是真正的书法。我是想尽量说得清楚点,可能显得罗嗦了,请原谅。

狂草王 发表于 2003-12-22 11:14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不错啊!
书法是个“技道合一”的妙物!
先技后道,理在其中!

wzx 发表于 2003-12-24 21:00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虽然没有看过林散之先生的书,不过却老早就看过类似的论述了。
深有同感,俺一直这么干的。

kkk9k 发表于 2004-3-19 15:33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我也顶一下,免得落个不敬之罪.林老是对的,学传统的人也都在这么做.

yy 发表于 2004-3-20 12:50

再引用林散之老的原话

林老這些話都老生常談的東西.
但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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