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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 也谈吊销执照 (黔墨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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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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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吊销执照 (杂谈)
——从一则德国汽车新闻故事所想起的,有书协会员本子者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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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 o& N+ ^- c& \. o5 P& b
   最近看了一条新闻,说德国的交通规则有这样一个明确规定:司机行车2小时,必须休息15分钟,如果不休息,必须在行驶4个小时后休息45分钟。为了保证这个规则的落实,德国有关部门在每一部车子上都安装了检测器,用以详细纪录行车情况。交警可以随时抽查,如有违反,将重罚不贷,直至吊销执照!
: Y% O# u9 ?2 R& |5 l) C/ b " y  y9 A, A9 i9 E/ S. Q( t' F5 z
  德国的这个交通规则,可谓用心良苦,其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通安全。事实上,在世界上德国的交通事故率极低,这与其严格的通法规不无关系。
0 \' f" H/ d4 B( P0 @' N: [5 V
: O2 _7 k9 I  s" n  近几年来,群众对部分书协会员的作品不看好,说他们虽然是有书协会员的本子”,但是还没有达到“本子”上尽该有的高度,有些作品草率、错字、不讲章法、不讲承传、乱用印等等还真让群众不服气,指责、批评很多。还有在中国书法和中国画销售、拍卖这个问题上,书法家们也赶不上中国画家们的步伐,一个一流书家顶不上一个三流画家。在大部分国展上投稿上,有人统计,八千书协会员竟有约三分之二还多的会员不敢投稿。还有很多会员弃笔从商了,还有不少改玩国画、玩摄影、玩根雕、玩收藏,不玩书法了!) g% n# E0 c" [1 }' ^% z

* E9 C& H" E* C: s( r: r! z  好的法规制度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书法事业的社会秩序。
0 s  Z) B# l: z5 R* b4 c( O. G7 C; U * K- c8 D$ A4 q
  所以,书协也要制定会员的“本子”到手后的规定,即“本子”到手后,应该每月临写一张帖,每月不能临写一张帖的,每季至少要写五张帖,每年必须参加国展征稿一次,必须参加相当于省展的征稿三次,年终自我总结500字以上一次,图片、文字上传到书协会员专门网站上,以备书协专门部门、专门人员随时抽查,如有违反,将重罚不贷,违者直至吊销“本子”执照!- S9 x( `0 g0 V9 n3 X1 ^& ~% L
/ U& l1 ?( P0 H% h0 C  L: ?
  这样一来,长期坚持,书协会员的作品应该有所提高,作品草率、错字、不讲章法、不讲承传、乱用印等等现象就会有所杜绝,就会少出现被群众指责的作品,才能在书法销售、拍卖上有更大的收获,才能达到一流书家在销售、拍卖上至少顶上一个二流画家的境地。也才能更多的出现更多更优秀的书协会员,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群众佩服的、喜爱的书法家!
( z3 j7 o! j$ J9 K) C/ i $ j* M" U9 r7 Q  s4 I
  看官以为然否?
* M8 ^  D/ j9 Q- N- }; g1 _
) D& z+ w/ X( J  W1 g, I5 ?- B! G
0 t, n, X, i  a( C! ~
2007年8月25日夜于清风堂

( [8 D# N. p0 f
9 v8 ?. n, g; T
发表于 2007-8-26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是好的,若能实行,必有极大的驱动力!可惜,也只能是想法罢了......em23 e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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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8-26 00:58 发表
0 T4 o9 B: M* g; t& y  Y想法是好的,若能实行,必有极大的驱动力!可惜,也只能是想法罢了......em23 em30

6 D, k% M2 L, S0 s) ?) _规则是给别人定的!-----与九条命无关!face18
xin_24080219113280427624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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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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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很好.但实施的现实空间太,,,,,,,,,,,,,e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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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曾如影 于 2007-8-26 08:00 发表 / v- T: C- k/ E( L% D7 i" D
想法很好.但实施的现实空间太,,,,,,,,,,,,,em4

' w. x- Q+ A% y/ k
5 _; j5 o1 e; L, Y; c& h* A如果有作为,......  e2 A' G/ H! O! N$ p
如果无作为,......7 E* X7 g2 V; `$ P+ l

" o" E( A2 h# A( Y6 q0 Q" rface8 face11 face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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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face8 em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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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可进书协,也可出书协,书协对会员的书法活动负责,这是最基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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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7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书协会员实行动态管理,很好,但实行起来难度很大。9 v+ X* N$ J4 e6 J# h" Y# a
必竟要耗费人力物力财力的。不如办展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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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7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赞成这种做法,别把书协太当一回事,你以为书协是书法家的组织吗?那你就太缺乏社会经验了。
! `# O5 P6 Z! l) Y9 L, `. \3 v; D
5 @0 [# t5 N& p6 ]5 w如果按你的做法,书协理事级别的有一大半有下台,谁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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