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0626|回复: 8

在北京吴冠中拒绝接见-----我只有起诉了希望大家理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18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本来到北京我想找吴先生当面就此事谈谈.可是吴冠中先生却拒绝接见.清华大学连电话也不透露.我只有起诉了.希望大家能理解.现在我已经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能否立案就等法院通知了.
发表于 2007-4-19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找吴先生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9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算一种方式,即便你追求得不一定都是真理。* j' q$ Y8 C4 X: j+ F
老宫支持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9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夜敲好帖子,打不上去,哪个栏目都进不去,现重新敲一遍。

起诉名人,可是件大事!无论胜败都是新闻焦点,搂主做好充分的准备了吗?如有重要进展,还请及时发到论坛上。网友关注着哪,也好给参谋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9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老乡,说几句话吧。 
# a3 r7 @0 ]) C# K# m, o, R
! r! E0 Y! M2 A  ——我看吴冠中先生的画和维江先生的画(网上发的),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只是画的类别是一样的,但创作内容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题材、内容、形式等),用材料(颜料、纸等)是否一样就不得而知。单一说“抄袭”不一定站得住脚。4 M* b+ n, z/ U( v
  
8 y8 n* [9 ^5 u& r* q9 B9 S$ e  ——维江先生在北京,吃、住、行都得花钱,吴先生可是以逸待劳啊。就“天时、地利、人和”你一条也没占着!我闭着眼睛给你测了一卦,此行乃“凶多吉少”啊!# ]2 H7 V7 T. J. A
% C3 y2 W( K" L
  ——官司打得赢也好,打输也好,对艺术而言,己经没有意义了。早去早回吧,吴冠中先生年龄也大了,还要画他的画,也还要卖他的画。维江先生也有老婆、孩子在家等着,今后的路还长着呢!% ?$ z, \, }9 l: B, F

# m9 U6 e. T/ h0 Y  ——回来后好好画你的画吧。我这几年看了你的画和书法,认为你的画比书法有前途。今后可以在画上多下点功夫。另外少参加什么“国际”、“世界”、“宇宙”性的书画大赛,拿个什么“金奖”、“银奖”,没有什么屁用的。反过来还要被人嘲笑。3 B$ O, e9 R* ?2 e( R& v

9 F3 [0 V% v' `  就说这些吧,请三思。
- t8 F( v, z% W
. F! _4 i/ Q- ^1 O  em2 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的好!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19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7-4-19 14:31 发表
9 d: G* ]8 m, }' c* X- c+ B: S, P  ——作为老乡,说几句话吧。 8 D- e% r8 I8 X, C& a
, R* j) R6 b0 v( U; g) N
  ——我看吴冠中先生的画和维江先生的画(网上发的),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只是画的类别是一样的,但创作内容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题材、内容、形式等),用材料(颜料 ...

6 X" V" {9 k" w3 u3 b/ c3 m! h谢谢老乡.谢谢楼上各位.那些什么展都是以前的.我这几年什么交钱的展都不参加了.管他县展市展省展国展.那天政府还送来什么茫父杯的通知.我给他们说没兴趣.当然.主要还是知道选不上em22 em2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找吴冠中打官司.) D0 v- J! O) A; |1 X* Z
这是知识产权问题.  @5 S( f0 l0 A1 h- h% c5 t
我在<<名人面对面>>节目中有类似画送给凤凰台.) I0 D: }, [; y  P# V- A: P/ S6 ?
既然模范就要承认.
; O% w' g  q: w2 R% X. w  c, ^+ w只是要把证据拿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