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圣手妖刀

书艺的目的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4-2-16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下面引用由羽一先生2004/02/15 12:18pm 发表的内容:, p5 ^) x  y) |! ^
按你说的话,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大家都来写性情啊!!唉--,真是书法的悲哀了!!
为什么自娱就一定是不讲技法,纯粹书写性情的呢?高超的技法就不能自娱了吗?羽一先生何以会有这样的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2-1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啊呀老弟!不要换概念啊!$ a1 D+ A+ P+ {- t" {$ M
   我们开始是说“自娱”的问题,你是正方,我是反方。后来你说书法审美没标准,我说有,才有下面的所谓“技法”与“性情”问题的。
5 b& H2 t0 p! Z7 Y5 E' {! d  l6 s   有人说书法是“性情”为上,我说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你看看清好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4-2-16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你认为“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我没有反对过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这么狂妄的话哦。你可不要误解我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2-1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这个贴子最后由羽一先生在 2004/02/16 06:56pm 第 1 次编辑]; Q' V, _# L$ ~# D. t
下面引用由圣手妖刀2004/02/16 12:45pm 发表的内容:( u1 n  ^) y% P5 y$ t
你认为“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我没有反对过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这么狂妄的话哦。你可不要误解我啊。
   不会的。我是作的推理嘛。讨论时说一下,平时不说就好了。 :em02:   A4 C' y& h0 [
   还要说一句:你真的要去补课!要多看点现代经典书论,这方面的知识你还不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2-17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下面引用由羽一先生2004/02/16 12:40pm 发表的内容:* x+ V2 X9 f' R0 b  z' f( `( N
啊呀老弟!不要换概念啊!
$ c; r7 a6 [3 D, G: ~   我们开始是说“自娱”的问题,你是正方,我是反方。后来你说书法审美没标准,我说有,才有下面的所谓“技法”与“性情”问题的。
) S6 \$ E& n6 w; h- q5 s5 Y   有人说书法是“性情”为上,我说性情与技法要兼 ...
你們倆喝醉啦.從內容看:5 g" a% j& ]7 S/ Z
"自娛"的問題沒有正方,反方.   }6 ^6 D% A+ m( {# N* d
"技法+性情"也沒有正方,反方.
" p, r* t2 q/ X+ |$ a* [: ], j你們倆都是讚同. 辯什么?
$ x5 ~& N/ r4 T9 w  p1 k) v要辯的只是"審美有沒有共同標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